因明論理門十四過類疏
A1548 · 唐 窺基撰 · 赵城金藏 · 共 86 段
論云:謂於圓滿能立顯示减性言、於無過宗有
過宗言、於成就因不成就因言、於决定因不决定
因言、於不相違因相違因言、於無過喻有過喻言。
論云:謂於圓滿能立顯示减性言、於無過宗有
過宗言、於成就因不成就因言、於决定因不决定
因言、於不相違因相違因言、於無過喻有過喻言。
述曰:此解也。立者三支悉皆圓滿,𰚇者妄言有所
减,即是似破。此顯惣似破也,下顯別似破。於無
過宗有過宗言等者,依理門論十四過類,即是似
破,今不可具引其文,但略取其意,以彰似破。十四
過類者:一、同法相似過類;二、異法相似過類;三、分
別相似過類;四、無異相似過類;五、可得相似過類;
六、猶豫相似過類;七、義淮相似過類;八、至非至相
似過類;九、無因相似過類;十、無說相似過類;十一、
無生相似過類;十二、所作相似過類;十三、生過相
似過類;十四、常住相似過類。同法即是相似,故名
同法相似。餘皆例然。此十四種皆於能立非理妄
破,故名為過。然似能破,故名為類。此則是能破之
類而有過故,名為過類。
述曰:此解也。立者三支悉皆圓滿,𰚇者妄言有所
减,即是似破。此顯惣似破也,下顯別似破。於無
過宗有過宗言等者,依理門論十四過類,即是似
破,今不可具引其文,但略取其意,以彰似破。十四
過類者:一、同法相似過類;二、異法相似過類;三、分
別相似過類;四、無異相似過類;五、可得相似過類;
六、猶豫相似過類;七、義淮相似過類;八、至非至相
似過類;九、無因相似過類;十、無說相似過類;十一、
無生相似過類;十二、所作相似過類;十三、生過相
似過類;十四、常住相似過類。同法即是相似,故名
同法相似。餘皆例然。此十四種皆於能立非理妄
破,故名為過。然似能破,故名為類。此則是能破之
類而有過故,名為過類。
苐一、同法相似過類者。內
曰:聲無常,宗;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因;諸勤勇無間
所發性者,皆是無常,譬如瓶等,同喻;若是其常見,
非勤勇無間所發,如虛空等,異喻。外曰:聲常,宗;無
質礙故,因;諸无質礙皆悉是常,譬如虛空,同喻;諸
無常者,見彼質礙,猶如瓶等,異喻。此之外量,有不
定過。其聲為如空等無質礙故,即是常耶?為如樂
等無質礙故,是無常耶?此則以異法為同法,不以
同法為同法,故名相似過類。
苐一、同法相似過類者。內
曰:聲無常,宗;勤勇無間所發性故,因;諸勤勇無間
所發性者,皆是無常,譬如瓶等,同喻;若是其常見,
非勤勇無間所發,如虛空等,異喻。外曰:聲常,宗;無
質礙故,因;諸无質礙皆悉是常,譬如虛空,同喻;諸
無常者,見彼質礙,猶如瓶等,異喻。此之外量,有不
定過。其聲為如空等無質礙故,即是常耶?為如樂
等無質礙故,是無常耶?此則以異法為同法,不以
同法為同法,故名相似過類。
然外人本作此量有
二意:一、不立自宗;二、成立自宗。不立自宗者,欲顯
內義有共不定過,謂此聲為如瓶等勤勇發故,是
無常耶?為如空等無質礙故,即是常耶?此即但是
以不定。何以尒者?夫真不定,要以本因,望同異品,
謂有謂無,是真不定。今此外人以空等上無勤勇
發因,乃於勤勇發因外,別立無質礙因,於異品有,
故是似共不定也。成立自宗者,欲顯內義有相違
决定過,此亦但是似相違决定。何以尒者?夫真相
違决定,必湏定因。今無質礙因,空、樂皆有,即是不
定,何成能立定因言也?
然外人本作此量有
二意:一、不立自宗;二、成立自宗。不立自宗者,欲顯
內義有共不定過,謂此聲為如瓶等勤勇發故,是
無常耶?為如空等無質礙故,即是常耶?此即但是
以不定。何以尒者?夫真不定,要以本因,望同異品,
謂有謂無,是真不定。今此外人以空等上無勤勇
發因,乃於勤勇發因外,別立無質礙因,於異品有,
故是似共不定也。成立自宗者,欲顯內義有相違
决定過,此亦但是似相違决定。何以尒者?夫真相
違决定,必湏定因。今無質礙因,空、樂皆有,即是不
定,何成能立定因言也?
此中應以四句分別:一、以
定破不定;二、以定破定;三、以不定破不定;四、以不
定破定。如勤勇發因成無常宗定因,能破無質礙
因成聲常宗不定之因,此即以定破不定也。如勝
論立:聲無常,所作性故。此因是定。聲論復立定因,
云:聲常,所聞性故。此即以定破定也。如聲論立:聲
常,無質礙故。此因不定。佛法復立不定因,云:聲無
常宗,不可見故。若聲論云:汝不可見因,通異品,空
上有,是不定,故非能破者,佛法云:汝無質礙因,亦
通異品,樂上有故,豈成能立?若汝得成,我亦得成;
若我不成,汝亦不成。此則佛法戲調聲論,顯彼不
定,此即以不定破不定也。如聲論以無質礙因,顯
聲是常,破佛法勤勇所發證無常因,此則以不定
破定也。前之三句是能破攝,唯苐四句是似破也。
此中應以四句分別:一、以
定破不定;二、以定破定;三、以不定破不定;四、以不
定破定。如勤勇發因成無常宗定因,能破無質礙
因成聲常宗不定之因,此即以定破不定也。如勝
論立:聲無常,所作性故。此因是定。聲論復立定因,
云:聲常,所聞性故。此即以定破定也。如聲論立:聲
常,無質礙故。此因不定。佛法復立不定因,云:聲無
常宗,不可見故。若聲論云:汝不可見因,通異品,空
上有,是不定,故非能破者,佛法云:汝無質礙因,亦
通異品,樂上有故,豈成能立?若汝得成,我亦得成;
若我不成,汝亦不成。此則佛法戲調聲論,顯彼不
定,此即以不定破不定也。如聲論以無質礙因,顯
聲是常,破佛法勤勇所發證無常因,此則以不定
破定也。前之三句是能破攝,唯苐四句是似破也。
問:如立量云:真故極成色,非定離眼識,宗;自許初
三攝,眼根不攝故,因;如眼識,喻。有人破此比量,作
相違决定,云:真故極成色,定離於眼識,宗;自許初
三攝,眼識不攝故,因;如眼根,喻。此四句中,何句所
攝?
問:如立量云:真故極成色,非定離眼識,宗;自許初
三攝,眼根不攝故,因;如眼識,喻。有人破此比量,作
相違决定,云:真故極成色,定離於眼識,宗;自許初
三攝,眼識不攝故,因;如眼根,喻。此四句中,何句所
攝?
荅:此當苐四以不定破定句攝,以眼根非同品
故,謂小乘宗自許眼根定離眼識。若大乘自在菩
薩六識㸦用,眼識亦得緣彼眼根,現眼相分。及成
所作智,亦緣眼根,現眼相分。如此相分眼根,竝是
初三之中眼根所攝,此則大乘不許眼根定離眼
識。此之眼根望自雖是同品,望他即是異品。然無
共同品故,是同品無,以眼識為異品,因復非有。此
自許初三攝,眼識不攝因,於同異品既遍非有,即
六不定中不共不定也。復是似喻中他隨一所立,
不成過也。若言大乘雖不許眼根定離眼識,然小
乘自許,故是同品得成喻者,如大乘對小乘等立
量云:就勝義諦,眼根是空,以緣生故,猶如耳根。如
此耳根,小乘不許,應是同品,得成同喻。此既不可,
彼亦同尒。此因既是不定所攝,故是苐四以不定
破定句攝。
荅:此當苐四以不定破定句攝,以眼根非同品
故,謂小乘宗自許眼根定離眼識。若大乘自在菩
薩六識㸦用,眼識亦得緣彼眼根,現眼相分。及成
所作智,亦緣眼根,現眼相分。如此相分眼根,竝是
初三之中眼根所攝,此則大乘不許眼根定離眼
識。此之眼根望自雖是同品,望他即是異品。然無
共同品故,是同品無,以眼識為異品,因復非有。此
自許初三攝,眼識不攝因,於同異品既遍非有,即
六不定中不共不定也。復是似喻中他隨一所立,
不成過也。若言大乘雖不許眼根定離眼識,然小
乘自許,故是同品得成喻者,如大乘對小乘等立
量云:就勝義諦,眼根是空,以緣生故,猶如耳根。如
此耳根,小乘不許,應是同品,得成同喻。此既不可,
彼亦同尒。此因既是不定所攝,故是苐四以不定
破定句攝。
問:如成立如來悲智,體是涅槃。有人難
言:性淨體凝然,可許稱寂滅;悲智既遷動,如何名
涅槃?
問:如成立如來悲智,體是涅槃。有人難
言:性淨體凝然,可許稱寂滅;悲智既遷動,如何名
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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