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玄義
T1783 · 隋 智顗說 灌頂錄 · 经疏部 · 共 63 段
此金光明甚深無量,太虛空界尚不喻其高
廣,況山斤海滴寧得盡其邊崖?日輪赫奕,
非嬰兒之所瞻仰;大舶樓櫓,豈新產者之所
執持?諸佛行處,過諸菩薩所行清淨,況二乘
心口安可思說?凡夫徒欲言之,言則傷其實;
徒欲不言,默則致其失,二俱不可。欲以言之,
言亦不可;欲以默之,默亦不可。故《大品》中梵
志云「非內觀故得是菩提,非外觀故得是菩
提,非亦內亦外觀故得是菩提。」經言「皆不可
思說。又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
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
說者,以金為名,名蓋眾寶之上。以法性為體,
義則如來所游莊嚴菩薩深妙功德以為宗,
照曜諸天心生歡喜以為用。故文號經王、教
攝眾典,故唯貴為名、唯極為體、唯深為宗、唯
大為用、唯王為教。所以不二之體常為四佛
世尊之所護持,三世十方亦復如是。一切菩
薩,遍他方以遙禮;樹神善女,親雨淚以稱揚。
諸天覆之以天威、地祇潤之以地肥,大辯加
之以辯道、功德益之以財寶,諸有悉乾枯、三
塗除熱惱。舉要言之,一切世間未曾有事悉
皆出現。是以金龍尊王三世讚歎,地神發願
以護說者,上聖既爾,豈況人乎?敢託斯義,
輒欲興言,冀涓露入海、禽鳥向山,實藉片緣
同均鹹色。
將釋此經,大分為二:初釋題、二釋
文。
釋題為五: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
用、五教相。就此五章,大分為二:初、總釋。
二、別釋。總釋又二,初、生起。二、簡別。
生起者,
此娑婆國土音聲為佛事,或初從善知識所聞
名、或從經卷中聞名,故名在初。以聞名故,次
識法體。體顯次行,行即是宗。宗成則有力,力
即是用。用能益物,益物故教他。聞名是自行
之始,施教是化他之初,有始有終,其唯聖人
乎。五章生起,次第如此。
簡別者,簡是料簡也。
問:若略則唯一,若廣則無量。今此五章,進不
是廣、退不成略,何故五耶?答:非略非廣,非略
故不一、非廣故不多,廣則令智退、略則義不
周。我今處中說,今義易明了。五章中當其義
如此。別者分別也。前一章總三字共為名,次
三章派三字以為別,後一章兼於總別而明
教相也。又顯體一章明理,餘四章明事。又前
三章是因,後二章是果。又前四章是行,後一
章是教。又前四章是自利行,後一章是利他
行。又前四章是聖默然,後一章是聖說法。如
此等種種分別料簡。今顯譬中當,分明包富,
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知者。此皆為分
明中作譬也。囊中有寶,為總三字作譬;探以
示人,為別三字作譬。囊中有寶,為理一章作
譬;探以示人,為明事章作譬。其餘例皆可知
也。
二、別釋者,別釋五章也。今先解釋名章。若
依四卷題,但作三字,無「帝王」兩字。若依經文,
有經王之義。若說若不說,俱亦無妨。今釋名
為五:一通別、二翻譯、三譬喻、四附文釋、五
當體釋。
言通別者,夫教有通別,依教明行。行
有通別,從行顯理。理有通別,且置行理,但明
教通別者。夫理無名字,名字名理。如虛空無
丈尺,丈尺約虛空。《天王般若》云「總持無文
字,文字顯總持。」若從能顯之文字,是名則通。
若從能顯之所以,此名則別。云何為通?如聖
所說一經、一時、一處、一部、一偈、一句、一言皆是
文字,從此文字通稱為經。云何為別?別則有
四:一、令世諦不亂,歡心悅耳。二、逗化所宜,開
發宿善。三、對其業障,令惡滅罪除。四、點示
道理,霍然妙悟。悅宜對悟,各各所以,其致不
同,稱之為別。譬如鹽梅相和成種種滋味,
組織交橫成種種文繡。從別所以,故有「金光
明」三字,標今教異於諸教。從通文言,故有「經」
之一字,眾經通稱也。今經通別合標,故言
金光明經。
二、翻譯者,真諦三藏云「具存外國
音,應言修跋拏婆頗婆欝多摩因陀羅遮閱那
修多羅。修跋拏,此言金。婆頗婆,此言光。欝
多摩,此言明。因陀羅,此言帝。遮閱那,此言
王。修多羅,此言經。外國又稱佛陀羅,此間所
無。」又略「帝王」兩字,但存三字者,漢人好略,
譯者省之,但翻為金光明經也。餘師翻不及
此委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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