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楞伽心玄義
T1790 · 唐 法藏撰 · 经疏部 · 共 74 段
將釋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所因、二藏部所
攝、三顯教差別、四教所被機、五能詮教體、六
所詮宗趣、七釋經題目、八部類傳譯、九義理
分齊、十隨文解釋。
初、教起所因者,先總、後別。
總謂一事,《法華》云
「如來唯為一大事因緣出興于世,謂開示悟
入佛之知見。」解云:佛意欲令以己所得授與
眾生為本意也。
二、別顯者,謂諸聖教起必賴
緣,緣乃多端,數過塵算。《智論》云「如須彌山非
無因緣、非少因緣而令震動。般若教起亦復
如是。」廣如彼說。今別顯此經,略顯十義:一順
古、二滿願、三機感、四破惡、五迴邪、六殄執、
七酬問、八除疑、九顯實、十成益。初、順古者,謂
如下文「過去諸佛亦曾於此山頂說五法、三
性、八識、二空內心所證,我亦同彼。是知未來
諸佛亦同此說。此則如大王路,三世同遊也。」
二、滿願者,謂佛過去曾見古佛說內證法,因
則立願;今既成佛,酬滿本願亦說斯法。下文
云「佛告大慧:『如來本願力故,當為汝說。』」三、機
感者,謂諸菩薩及此城中諸夜叉等根熟宜
聞,上感如來應機說法。如下文中羅婆那王
勸請品說。四、破惡者,為破諸羅剎等毒惡心
故、斷諸殺生食肉等故,如彼品說。五、迴邪者,
為破四宗諸外道等,令邪執永盡,歸正見故。
如下廣說。六、殄執者,為破二乘諸法執見,乃
至令彼定性二乘亦向無上大菩提故。具如
下說。七、酬問者,謂酬大慧等百八問故,及酬
隨事別別問故。竝如文顯。八、除疑者,但初學
菩薩聞諸大乘經所說深義,未能決了,生三
種疑:一、聞畢竟空,執無因果;二、聞如來藏具
足功德,疑同外道神我;三、聞說能所心境,執
無唯識。今明真空其必不壞幻有,性德舉體
不礙真空,虛妄之境皆從心現。為破此等多
種疑故,具如下說。九、顯實者,為顯大乘根本
實義,所謂五法、三性、八識、二空,莫不皆於自
心如來藏立,為學大乘者生正見處、正信正
行由此成就。皆如下說。十、成益者,令諸菩薩
始從正信終至正證,斷障得果,坐寶蓮華成
最正覺。略顯由此十種因緣故,令此教興。
第二、明藏部所攝者,教既興已,次辨此教何
藏所收。略辨三義:初就三藏、二約二藏、三約
十二部。
先就三藏者,一、修多羅,此云契經,謂
契理契機。契經即藏,持業立名。二、毘奈耶,此
云調伏,謂調治三業,制伏惡行。調伏之藏,依
主立名。三、阿毘達摩,此云對法,謂簡擇妙理、
明了對智。對法之藏,依主立名。二、明所攝者,
於此三中正唯契經藏攝。以涅槃中,始從如
是終至奉行,唯契經故。或亦對法藏收,以《瑜
伽》云「世尊自說循環研覈,明了法相,為摩怛
履迦。」摩怛履迦,此云本母,即對法之異名。此
經既有問答研覆,故知亦是對法藏攝。若據
遮酒完調心行,亦有調伏義,此說應知。
二、
明二藏攝者,謂前三藏通大小乘故。《攝論》云
「由上下乘差別故,立菩薩聲聞二藏。」以諸緣
覺有藉教者,亦是資聲悟道,俱入聲聞藏攝;
有不藉教者,但由思修得果,亦不立藏,故彼
論中不立緣覺藏。又就所證所得理果,不異
諸聲聞故,唯立二藏。又據教行少異聲聞藏,
亦別立藏,如《普超三昧經》及入大乘論。三乘
名為三藏,今此經者唯是菩薩收。下文亦說
諸小乘義,兼攝應知。
三、十二部中何部攝者,
或唯一部,以《瑜伽》中唯方廣部是菩薩藏,餘
眷屬聲聞故。或三部攝,謂方廣、希法、授記,
餘九是小乘故,如《法華》說。或九部攝,除論義、
因緣、譬喻,餘九是大乘故,如《涅槃》第三說。或
具十二部攝,謂於大乘中自具十二故。或十
二所不攝,以小乘亦具十二,非攝此故,如《法
華》云「受持十二部未足為難,信受此經是則
為難。」或於大乘三藏十二總所不攝,以理超
言外,故經云「言說別施行,真實離文字。」又云
「二夜中間不說一字。」以言即無言,攝無所攝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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