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門論疏
T1825 · 隋 吉藏撰 · 论疏部 · 共 184 段
大業四年六月二十七日疏一時講語。此序
理深事博、言約義周,略曉六條方乃可讀。
一須深見論意、二精通《法華》、三妙識《般若》、四
善鑒《老》、《莊》、五博尋儒典、六巧制文章。余昔
已著三論文玄正言,序是人制不我釋之。但
師每講常讀此序,而淺識之流意多紛謬,故
略陳綱要以賜門人也。序為六分:一標大宗、
二釋題目、三敘造論意、四讚論功能、五讚
論利益、六作者謙讓。
「實相之折中」下,第一標大宗。折中者,折物令
齊,謂之折中。書云「片言可以折玉」,斯論明生
死涅槃萬化之法即是實相,故云實相之折
中也。所以作此語者,凡有二意:一者欲秤歎
斯論、二者指斥餘人。餘人凡有四人,皆明實
相並折而不中。一者世俗之道,皆是安家全
國不淨之法,非實相之折中也。二者九十六
術,欲明己道為真,並是虛妄非是實相,故
折而不中。三者五百小乘論師,各執諸法相
有決定相,不信畢竟空法,亦是明實相而不
折中。四者有所得大乘學人方廣之例,雖信
畢竟空,鈍根自害,如不善呪術、不善捉毒蛇,
為空見所害,亦是折而不中。故指斥餘人也。
今秤歎龍樹此論明實相而是折中,故言實
相之折中也。問:云何為實相?答:叡師後釋之,
凡有十不,謂不內、不外、不人、不法、非緣、非
觀、不實、不虛、非得、非失,故名實相。「道場之
要軌」者,實相謂所觀之境,道場即能照之慧。
非實相無以生實觀,非實觀無以照實相,雖
境智宛然而實緣觀俱寂也。此之二句,無理
不該、無言不攝。《十二門》與《中論》名部雖異,斥
病顯道其義大同。實相即是中道也,道場謂
正觀也,宣之於口謂之論也。又實相即實相
波若,道場之照觀照般若,宣此二義謂文字
般若也。又實相即境界佛性,道場謂觀智及
菩提果性。在觀既明,累無不寂,即果果性。說
四為開非境非觀、不智不斷,即中道正性也,
故坐道場見佛性方得成佛。宜作此釋之。問:
何故明道場復云要軌?答:《中論.法品》云「得實
相有三種,謂三乘人」。涅槃云「見中道者有其
四品,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乃至上上智觀
故得諸佛菩提。」今欲簡彼二乘。二乘未窮實
相之原,大士方盡其理,故偏言道場也。要
軌者,明實相之軌。凡有三論:一《無畏》之廣、二
《中論》處中、三此論之略。在言雖略,而為入道
場之要故也。有諸大乘論言廣難尋,斯論辭
略顯詣,故云要也。叡師復明悟實相故則凡
得二益:一六道迴宗、三乘改轍,謂累無不盡;
次整歸駕於道場、畢趣心於佛地,謂德無不
圓。即其事也。又實相即如如異名,謂如如境;
道場即如如智。斯二即是二法身,宣此二種
名為應化現。《金光明.三身品》、《攝論》實相即法
身,道場之照謂內應身,說斯二義謂外應身
化。又實相即本有涅槃,道場之照即始有之
義,並是無名相中假強名相說,隨處立名。今
示此論深博,故略敘眾義。又此論通釋大
乘教,則無義不攝,故脩含一切也。問:序者
依何文作此說?答:後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
即是實相。通達是義,具六波羅蜜無所障礙,
謂之道場。
「十二」下,第二釋題目,三字即三也。「十二」是一
方大數、治病通經。「枝」謂支別,即十二不同也,
一科法也。更有餘義,文疏已述。「門者,開通無
滯之秤也」,藉十二言教,開實相之妙理,通行
人之觀心也。餘義文疏既陳。「論之者」,釋論也。
「窮其原」者,窮三乘之原也。原唯有一,昔權說
有三,而封異者未尋其本,故謂有三耳。若考
而窮之,唯一原也。故《無量義》云「從於一法生
無量義,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不相
名為實相。《法華》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涅槃》
云「是一味藥,隨其流處有六種味,乃至亦有
三乘之味」,皆是明一原也。「盡其理」者,上令二
乘徙轍,今令六道迴宗。此論既正釋一乘,令
九道眾生同成佛也。問:破三何故云窮原,洗
六而云盡理?答:原、理名殊體一,從一原而有
三流,三乘諸子未窮其源,故謂三異。若從流
以尋原,則知原唯一,則便捨流以還原。六道
既其失道,故是乖理之義,所以須明盡理也。
又窮其原,斥聖惑也;盡其理,破凡迷。即令悟
不凡不聖、不生死不涅槃等也。又窮其原,斥
內迷也;盡其理,破外執也。諸論義師未尋其
本,有五百部異;若窮原者,知理唯一也。九十
六術自謂得理,故異道紛然。若盡理者,則眾
異息矣。又窮其原,破學大乘人成有所得執
也。盡其理者,斥學小乘之流也。以未盡理故
有小耳,如其盡理,理既無二,何有大小耶?然
本對異流,故言一耳。若捨異而存一,乃至五
百皆是未窮其原、未盡其理。宜深照斯意,方
見作序人心。「若一理之不盡」者,上二句標兩
門,今雙釋也。以不盡理,故有六道惑趣之
乖。惑者迷也,趣者理也,謂迷一道故成六道。
「一原之不窮則眾途扶疎」者,眾謂多也,途即
道。以不窮原,故有三乘異道,乃至五百部也。
扶疎,謂開廣增盛之義耳。「殊致之迹」者,殊者
異也,致理也,迹謂足迹。即三乘足迹而不
泯寂,何猶得成佛耶?問:何故作此釋論字耶?
答:若直釋者,應云交言曰論。然今叡師釋三
字三意明之。若釋十二,取其數之大意而釋,
謂此十二無病不除、無教不顯、無理不申、無
觀不發,故一方數圓,故云十二也。次釋門,訓
名依字釋之。今釋論,取論意及論功能以釋
論,非訓名而釋。何以知之?文云「論之者,欲
以窮其原、盡其理」,故知就意及功能釋也。
「殊致之不夷」下,第三敘造論大意也。又開三
別:初辨造論緣由、二正明造論、三明造論利
益。大士初建弘誓,令九道眾生皆歸一極;今
遂保著三乘、封執六道,豈不憂哉?「是以龍樹
菩薩開出者之由路」者,上是悲心,今是悲事。
又上是大悲內充,今方便外救,即吐言作論
也。有二:前總唱十二、次正言造論。今即初
也。出謂令六道出分段、三乘離變易,同勉二
種火宅所燒,故云出也。出必有所因,故以十
二門為出者之由路,假斯路而出也。「作十二
門以正之」者,前總標由路,今敘由路事。六道
三乘並皆失道,是故秤邪。蕩彼邪迷,故作十
二以正之。三乘六道並是邪路,今十二門是
正路也。問:云何令六道迴宗?答有三畢竟空,
如《百論》述之:一者六道本來寂滅,故畢竟無
六。二者虛妄,故無六謂六道,亦無六趣。如渴
人見災內六處水流,實無六趣。三者諸佛菩
薩隨六說六,亦無六趣。如隨見水人說有六
水,實無有六。以悟六本不生,故六道迴宗也。
三乘徙轍者,二乘折法未悟本空,大士雖知
本空照猶未盡。今此論顯畢竟空諸佛行處,
令三乘人究竟了達,故門門之中皆秤畢竟
空。《智度論》云「畢竟空是諸佛所行故」也。問:云
何為開路塞路?答:有二種塞,一六道舊迷、二
學教封著。今除此兩梗,敞十二之路,從一一
路皆入實相也。「正之以十二則有無兼暢事
無不盡」者,第二正明造論。凡有五轉十不,謂
不內不外、不法不人、不緣不觀、不虛不真、不
得不失。其言巧、其義深,其文約、其理富,無病
不破、無教不申,無理不通、無緣不益矣。今初
破內病。病乃萬端有無為本,又是障中道之
根。又如來常依二諦說法,以不達因緣有無
二諦,故成性有無二病。二諦既無教不該,二
諦之迷亦無迷不攝。又小乘多著有病,學大
者多滯無病。又凡夫著有,二乘滯空。又愛多
者著有,見多者著空。是以斯論破此二也。問:
但破有無,亦申有無?答:具二義。要先破有無,
方申有無,故下文云「有二諦」,即其事也。又云
「但解釋空」,申第一義也。通達空則通大乘,具
足六度,謂世諦也。問:云何為兼暢?答:有三種
義,一破有後破無故云兼;二申世諦復申第
一義故云兼;三病無不破、教無不申,暢大士
之懷,故云兼也。暢亦三:一有無病除為暢、二
者二諦教通為暢、三暢佛菩薩心為暢也。「事
盡於有無則亡功於造化」者,上破內迷,今斥
外執。斯論正破於內,故先斥內、傍破於外,故
後除外。造化者,莊周云「魍魎因影,影由形,
形因造化,造化不知所因。」今寄斥震旦莊周
以破天竺外道,良由此土無別外道。又一言
之內彼此雙盡,故斥此呵彼也。問:此論何處
破造化耶?答:作者門破自在天,即是其事。以
自在天能造化萬化,故名造化。問:何故破自
在耶?答:有無是內迷之本、造化為外執之
根,故伐其本而柯條自壞也。問:何故事盡有
無則亡功造化?答:破有無,非但內病得除,外
造化亦壞。而秤亡功者,惑者執自在天造化
萬化故為大功,令破除之,自在不能造化,故
云亡也。「理極於虛位」,明法無我。「喪我於二際」
者,破人令得人無我。前除內外兩法,今次破
內外二人,即生人法二空。所以先破法後破
人者,論文爾也。故下文「有為無為法空故」,何
況我耶。又前諸門多除法,至作者門方正破
人。所以先法後人者,法本人末、法難人易、
法內人外,外道計人、內多執法,正破內傍破
外故也。又若觀門次第,則先明人空、後辨法
空,今就說門也。又小乘已知無人,猶執有法,
故不得迴小入大今欲令迴小入大,故先破
法、後除人也。虛位者實相,真如法位異名也。
今明有為無為法畢竟空,明理極在於此空,
故云理極虛位也。內道外道二我皆除,故喪
我於二際。又前破有為無為法既空,則有為
我、無為我亦空,故云喪我於二際。又即陰、離
陰皆是二際。又我與我所名為二際也。「喪我
在乎落筌者」,第三節。上雖內外兩除、人法俱
破,但是破立猶未破破,但是緣盡觀猶未觀
盡緣。今欲破立兩冥、緣觀俱寂,故有此一對。
問:叡師取何文作此意?答:後三時門正明破
破,爾前明除立,故序斯意也。落筌者,落是除
亡之異名,故亦云亡筌、除筌等也。夫欲除所
破之我,必須亡能破之筌,若能破不亡則所
破不盡,故云喪我在乎落筌也。網魚物為筌,
網㝹物為蹄。問:何故以能破為筌?答:論主所
以作十二門能破之言教者,為欲破眾生我
人等病耳,故以能破之教為筌也。如得魚不
用筌,病破即除教也。「筌亡存乎遺寄」者,釋忘
能破之所以也。能破之筌所以得除,要須遺
其所寄。本寄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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