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疏
T1824 · 隋 吉藏撰 · 论疏部 · 共 316 段
僧睿是魏群長樂人也。少出家,依僧賢法師
為弟子。甞聽中山康僧朗講,每興譏難,師深
相秤述。年二十四,歷遊名邦,常弘講說,方
簡高潔。一方云:「芳簡高結,氷霜摻操。」什至長
安,因從請業。門徒三千,入室唯八,睿為首領。
文云「老則融睿,少則生肇。」什歎曰:「傳吾業
者,寄在道融、曇影、僧睿乎。」什翻《成實論》竟,命
睿講之。謂道融曰:「此諍論中有七處破阿毘
曇,在言小隱。能不問我,可謂英才。」融曰:「其人
思力有分,未必諮稟。」遂剖折無遺,眾益嗟重。
天子姚興聞睿景行,問安城侯姚嵩曰:「睿何
如人?」嵩曰:「業衛之松柏也。」後自引睿見之,
謂嵩曰:「斯乃四海之標頒,豈獨業衛乎?」於是
美聲遐扇流於遠邇。著《中論》、《大智論》及《成實
論》、《禪經》等序,雅傳於世。春秋六十有一。作《中
論》序非止一人,曇影製義疏序,河西道朗亦
製論序。而睿公文義備舉、理事精玄,興皇和
上開講常讀,蓋是信而好古、述而不作。但文
有微隱,余略釋之。就斯一序,裁為七分:一通
標人法、二釋名題、三序論緣起、四歎釋功能、
五述注論青目、六廣歎四論、七作者自謙。「中
論五百偈」,標所造法也。「龍樹菩薩」,序能造之
人也。道不孤運,弘之由人,故前明所弘之
道,後序弘道之人。又題中論五百偈者,重其
法也。龍樹菩薩者,尊其人也。又初句簡二邊
之法也,後句別小乘之人也。所言中論者,玄
義具述。今既釋序,略明五意:一者斯論定佛
法之偏正、判得失之根原,是以龍樹標中論
名也。二者斯文論中實之理,從所詮理實得
名,故云中論。〈業品〉云「此論所明義,離於斷常
見,故云中論。」三者龍樹所作凡有三論:一《無
畏》之廣;次《十二》之略;今是折中之說,故秤
中論。四者以文表義,斯論前無緣起、後略餘
勢,但有正文,以文表義理,故秤中論。五者龍
樹大士是中道人,中道人所製作,從人立名
故秤中論。五百偈者,前標其名,今序偈數。偈
有二種:一是首盧偈,謂胡人數經法也,則
是通偈。言通偈者,莫問長行偈頌,但令數滿
三十二字則是偈也。二者別偈,謂結句為偈,
莫問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但令四句滿便是
偈也。偈者,外國具音應言竭夜,或秤祇夜,
今示存略但秤為偈。偈者,句也頌也。又言偈
者,此土漢書亦有此音,訓言竭義,謂明義竭
盡,故秤為偈。但結句秤偈凡有二種:一路伽
偈,謂頌長行偈也;二伽陀偈,謂孤起偈也。此
論秤偈者,通別二中謂別偈也,後二之文謂
孤起偈也。五百者,即文審之凡四百四十六
偈,或是全其大數、或翻之不盡,以本為名
故秤五百。眾經及論文有三焉:一但長行,即
《百論》也;二但有偈,斯文;三具二種,《十二門
論》之流。龍樹《十住毘婆沙》云「或有樂長行、或
有樂偈頌、或有樂雜說莊嚴章句者,所好各
不同,我隨而不捨。」論三既爾,經義例然。龍
樹者,依梵音應云伽那馥力叉,伽那者龍也,
馥力叉者樹也。《智度論》云「童籠磨者龍也,
馥力叉是樹通名也,別名阿闍那,如此間梨
李樹等。」問:龍樹是何位之人?答:聖迹無方,高
下未易可測,僅依經傳敘其淺深。睿公云:「功
格十地、道摸補處,是窮學之人。」傳云「智慧日
已頹,斯人令再耀。世昏寢已久,斯人悟令
學。外國為之立廟,事之若佛。安知非佛示為
菩薩乎。」匡山遠法師云:「名貫道位,德備三忍,
亦十地高仁也。」依《楞伽經》,大慧菩薩問:「世尊
滅度後,佛法何人持?」佛答:「大慧汝當知,南
天竺大國中有大德比丘,名龍樹菩薩。為人
說大乘無上法,能破有無見,住初歡喜地,往
生安養國。」釋此語不同,舊云:龍樹是初地人。
關內姚道安學《智度論》云:「此是龍樹引眾生
令入初地,而實是十地人也。」問:何依人也?答:
若云初地則二依人也,若是窮學則第四依
人。問:云何是四依?答:且依一判。如小乘見
道前具煩惱人是一依,須陀洹、斯陀含是二
依,阿那含是三依,羅漢第四依。約大乘望
十迴向是一依,初地至七地是二依,八九地
是三依,十地第四依。如楞伽是第二依,如睿
師是第四依。以釋迦佛法無別菩薩僧,龍樹
是出家之人,故依小乘位分之。名貫道位者,
菩薩位之通名也。德備三忍,謂信、順、無生也。
問:龍樹更有異名耶?答:有。《順中論》是天親所
作。言順中論者,廣引《大品》等經證釋八不。八
不則是中道,依文釋義,故云順中論。《順中論》
云「龍勝菩薩非龍樹也」,今宜會之。以龍成其
勝道故云龍勝,蓋但敘其未字。前則道俗雙
舉,故義無所害。
「以中為名者」下,第二釋論名
題。但論有廣略二本,略但云「中論」,廣則加
以「觀」也。然斯廣略皆有其義。所言略者,謂理
教義也。中是所詮之理,論是能詮之教,斯
無理不攝、無教不收。問:何由爾耶?答:所詮之
中則三種中道,世諦中、真諦中、非真非俗中。
能詮之教即論此三中,是以無教不收、無理
不攝。所言廣本具三者,中,諸佛菩薩所行之
道。觀,謂諸佛菩薩能觀之心。諸佛觀辨於心、
宣之於口,秤之為經;菩薩觀辨於心、宣之於
口,目之為論。要具斯三,義乃圓足。玄章內已
釋之。但中有三:一者對斷常之偏明中,此
是對偏中。二者盡偏中,立於中名,欲盡於偏
病,故名盡偏中。又一意,亦為偏病盡得有於
中也。問:盡偏、對偏及絕待中,此三何異?答:玄
意已明,今重略敘。盡偏中者,蓋是洗淨斷
常,故強名為中。雖盡於偏而有於中,如經云
「眾生起見凡有二種:一斷、二常。」無常無斷乃
名中道。對偏中者,此約所詮之理對破偏病,
故名為中。絕待中者,凡有二種:一者如《涅槃》
云「有小涅槃、有大涅槃。小涅槃者,待苦說樂。
大涅槃者,絕此苦樂,乃名大樂。」此之絕待猶
是待義。二者此絕待涅槃不可說其苦樂,不
知何以美之,強名為樂乃秤大樂,方是絕待
樂。中義亦然,須深見此意。問:獨空與絕待
中何異?答:人多不體獨空之旨。但依《智度論》
文,十八空是對有明空,秤相待空;非空非有
無所因待,秤為獨空。今謂蓋是一種方言,尋
獨空意不然。以本來畢竟無所有,唯有實相
法性,故秤為獨。正宗爾也。《攝大乘》云「真如
獨存」,亦同此意。問:何故此獨作空名說耶?答:
以畢竟無一切患累有法,故秤為空。《大集》云
「不可說故、無相貌故,名為空。」《法華經》云「終歸
於空」,義亦如是。
就睿師釋題有三:一釋名、
二立名意、三利益。「以中為名者照其實也」,照
有二義:一照訓顯,立此中名顯理實也。二
蓋是以譬題名,非燈無由照了於物、非中名
無由顯於理實,故云照也。「以論為稱者盡其
言也」,盡者蓋是暢盡無餘之名。如小乘有所
得之論,破邪未窮、論正不足,蓋是有餘之說,
故不名為盡。與此相違,秤為盡也。蓋是論理
既窮、其言亦盡,故云盡言;不云無言秤盡。睿
師但釋中論不明觀者,以中是理、論名為教,
此二既含,故不釋觀也。「實非名不悟」下,第二
立名意。然至道非中不中、非名不名而立中
名者,理雖非中不中,為令物得悟,故強立中
名也。「言非釋不盡故假論以明之」者,若不假
問答以釋於言,則宣道之言無由得盡。以假
問答申釋此言,故宣道之言方得明顯。以斯
文詳之,故知非無言而秤盡言也。然言只是
論耳,但令綺互解釋,故云言非釋不盡假論
明之耳。「其實既宣」,第三立名利益。初明理教、
次敘得益。其實既宣者,理顯也。「其言既明」者,
教明了也。「於菩薩之行道場之照」下,辨得益
也。以理顯言明故因教悟理,則因成果立。
又則是《法華》唯顯一理、唯教一人也。「朗然懸
解」者,借莊周之言以顯因果成立之義。安時
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謂是帝之懸解也。斯
可敘二義:一者菩薩因成道場照顯,則永離
生死欣戚,如哀樂之不入。二者有繫曰顯、
無繫秤解。有繫者,謂斷常諸邊,秤之為繫。諸
見既寂,故目為解。
「夫滯惑生於倒見」者,第三
敘造論緣起。就文為二:初敘緣起、次明龍
樹出世破迷造論。初有二句:一凡迷、二聖失。
凡迷者,謂九十六術及起愛之流也。聖失者,
執小乘及有所得大乘者也。斯二無失不該。
初謂自樹失,次稟教迷。凡迷為二:一起迷
因、二迷所得果。迷因二句,在果亦然。夫滯惑
者,滯謂滯著,則起愛之流也。惑謂迷惑,起見
之流也。生死眾生以在家起愛、出家起見,則
《法華》毒虫之與惡鬼,火宅之內唯斯二物;亦
生死根本唯愛與見,如《涅槃》說。「生於倒見」者,
前明愛見末,此句次尋其根。所以有愛見者,
皆由顛倒橫見故生。如《淨名》云「善惡由身,身
由於貪,貪由分別虛妄,虛妄分別由於顛倒。」
是以顛倒所見為在家出家愛見本也。又前
句既明有愛有見,後句亦有倒有見。倒則顛
倒也,見謂虛妄分別,故末有其二,在本亦兩。
「三界以之而淪溺」者,此第二次明失果也。起
愛見二因,感三界淪溺兩果。沒水為溺,土陷
為淪。《法華》云「如是種種諸苦眾生沒在其中」,
以苦喻大海,故沒在苦之內則溺義也。三界
無常、舍之崩倒則陷義也。故起愛見兩因,感
無常苦二果。如《法華》云:惡鬼毒虫二因,感舍
之崩倒及火起燒宅二果。睿師全同《法華》意
及《維摩》之說也。「偏悟起於厭智」者,第二次辨
聖失。凡失重故前明、聖失輕故後辨,則重
輕次第。又前是外迷、今辨內惑,亦是外重內
輕為次第也。就文為二:一正辨失、二得失互
相顯釋。初中二句:一辨失因、二明失果。失
因有二,失果亦兩,與上相對也。偏悟者,對上
凡迷,故聖秤為悟。若望大乘,故秤為偏,所以
云偏悟也。《涅槃》云「二乘之人名為曲見」,又
云「若以聲聞辟支佛心言無布施,是則名為
破戒邪見。」《法華》云「眇目座陋」,眇目者所見不
正也,所謂空有二見並皆不正見。王宮實生、
雙林實滅,謂所見不正。《智度論》云「二乘之
空名為但空」,故空見不正。又二乘無有中道
正觀,如《涅槃》說「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不行
中道、不見佛性,名為偏悟也。起於厭智者,第
二句尋悟之根也。二乘所以偏悟者,由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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