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嚴經論

T1739 · 唐 李通玄撰 · 经疏部 · 共 1800 段

夫以有情之本,依智海以為源;含識之流,總 法身而為體。只為情生智隔、想變體殊,達本 情亡,知心體合。今此大方廣佛華嚴經者,明 眾生之本際、示諸佛之果源,其為本也;不可 以功成,其為源也;不可以行得,功亡本就,行 盡源成。源本無功,能隨緣自在者,即此毘盧 遮那也。以本性為光,智隨根應,大悲濟物,以 此為名。依本如是設其教澤,滂流法界以潤 含生,於是寄位四天、示形八相,菩提場內示 蘭若以始成、普光法堂處報身之大宅,普賢 長子舉果德於藏身、文殊小男創啟蒙於金 色,以海印之三昧周法界而降靈、用普眼之 法門示塵中之剎海,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因 果兩門體用相徹,以釋天之寶網影十剎以 重重、取離垢之摩尼明十身而隱隱,無邊剎 境自他不隔於毫端、十世古今始終不移於 當念。其為廣也,以虛空而為量;其為小也,處 極微而無跡。十方無卷,匪虧於小相之中;纖 塵不舒,含十方而非礙。恒居智海,分果德於 五位之門;常住法堂,示進修於九天之上。此 方如是,十剎同然。聖眾如雲,海會相入。智凡 不礙,狀多鏡以納眾形;彼此無妨,若千燈而 共一室。此經總有四十品之勝典,玄開果德 之法門;百萬億之妙言,咸舉佛華之行海。十 身十會,闡十十之法門;十處十方,啟十通而 疎十辯。〈出現品〉內,示因果以結始終;給孤獨 園,利人天而明法界。目連鶖子,隔視聽於對 顏;六千比丘,啟十明於路上。覺城東際五眾 咸臻,古佛廟前同登十智,善財發明導首,用 彰來眾齊然。又成五位法門具德,行其軌範, 令使啟蒙易達解行無疑,遂信首文殊之前、 正證妙峯之頂。經過五眾,成一百一十之法 門;至慈氏之園,結會一生之佛果。返示文殊 之初友,明以果同因;後入普賢之身,彰體用 圓極。此經名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大以無方 為義,方以理智為功,廣即毫剎相含,佛乃體 用無作,華喻行門可樂、能敷理事之功,嚴即 依正莊嚴,經即貫穿縫綴。〈世主妙嚴品〉者,菩 薩示生皆為世主,同臻海會故號妙嚴。品者, 類會同流、法門均隔為品。此經總有四十品 之勝典,此品建初,故稱第一。是故言大方廣 佛華嚴經世主妙嚴品第一。 釋此一部之經總作十門分別: 第一明依教分宗 第二明依宗教別  第三明教義差別 第四明成佛同別  第五明見佛差別 第六明說教時分  第七明淨土權實 第八明攝化境界  第九明因果延促 第十明會教始終 第一明依教分宗者,夫如來成道體應真源, 理事二門一多相徹,智境圓寂何法不周?只 為器有差殊、軌儀各異,始終漸頓隨根不同, 設法應宜大小全別,時分因果延促不同,化 佛本身施詮各異,國土淨穢增減不同,地位 因果自有投分。創學之流未諳教跡,執權成 實迷不進修。若不咸舉眾宗類其損益,無以 了其迷滯者矣。今略分十法以辯闡猷,使得 學者知宗,遷權就實不滯其行,速證菩提。 第一小乘戒經,為情有宗。第二菩薩戒,為情 有及真俱示為宗。第三般若教,為說空彰實 為宗。第四《解深密經》,為不空不有為宗。第五 《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第 六《維摩經》,以會融染淨二見,現不思議為宗。 第七《法華經》,會權就實為宗。第八《大集經》,以 守護正法為宗。第九《涅槃經》,明佛性為宗。第 十《大方廣佛華嚴經》,即以此經名一切諸佛根 本智慈,因圓果滿、一多相徹,法界理事自在 緣起無礙佛乘為宗。已上分宗,皆是承前先 德所立宗旨。設有小分增減不同,為見解各 別,大義名目亦多相似。如西域及此方諸德 各立宗教,後當更明。 第一小乘戒為情有宗者,為如來創為凡夫 造業處,言是應作、是不應作,說善不善。如此 立教,未為實有。如此有教,且約凡情虛妄之 處橫繫諸惡,以教制之,令生人天。是故戒序 云「若欲生天上,及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勿 令有毀損。」眾生有為作業虛妄非實,未得法 身智身,非為實有宗,且為情有宗。於小乘中 為軌持教也。如《華嚴經》持戒即不然,經云「身 是梵行耶?身業四威儀,乃至佛法僧,十眾七 遮、和尚羯摩壇頭等是梵行耶?如是諦觀求 梵行者,了不可得。」是故名為清淨梵行者,如 〈梵行品〉說「如是清淨行者,名持佛性戒,得佛 法身故。乃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以持佛性 戒,故與佛體齊,理事平等,混真法界,如是持 戒,不見自身能持戒者、不見他身有破戒者, 非凡夫行、非賢聖行,不見自身發菩提心、不 見諸佛成等正覺。若好若惡,若有少法可得, 不名淨行。」當知是性戒即法身也,法身者則 如來智慧也,如來智慧者即正覺也,是故不 同小乘有取捨故。 第二如《梵網經》菩薩戒為情有及真俱示為宗 者,如來為凡夫之中有大心眾生,樂行慈悲, 有忻求佛果者,謂毘盧遮那佛為本身,千百 億為化身,頓令識末還本。故經言「如是千百 億,各接微塵眾,俱來至我所。」又言「若人受佛 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 即為性戒,故即為真宗。此乃為大心眾生頓 示法身性戒,下劣者得漸,一教應二根。如是 千百億,各接微塵眾俱來至我所,明捨權而 就實,此為實有教。當教之內頓示權實,故不 同小乘前亦無常後亦無常,為但生人天故。 雖然立實有宗,不同《華嚴經》毘盧遮那所說 也。此經仍隨化身所化,方來至本身也。圓教 之宗,一下頓示本身、法界大智報身,因果理 事齊彰。又《華嚴經》中世界量與《梵網經》中蓮 華形量亦不同,廣狹全別,廣如下文所說。 第三般若教為說空彰實為宗者,如來初為 人天凡夫說二乘教,繫著理事俱實,不能離 障。為說空教,破所執著故。《般若經》中說十八 種法,世間三寶、四諦、三世等一切皆空,空亦 空,廣如經說。此乃空却無明諸障等業,無明 總盡、障業皆無,自性涅槃自然顯著,此為真 有不空名宗。雖然為真有,所說教門多有成 壞,故未可為圓。如《華嚴經》具實報相好莊嚴, 能虛能實。當部之內、當品之中,十菩薩等上 下自相綸貫,空有之法不獨孤行。又以普賢、 文殊交參,理事相徹互相交映,一部之典品 品相徹、句句相參,一部之中四十品經同入 一言之內。十萬頌之齊麾,一成即一切成、一 壞即一切壞,總以性齊時齊故。如上等齊,說 法亦齊。如是齊故,如今成佛與三世佛齊成 佛故、為無三世故、為無時故,不同此教成壞 別時故因果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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