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玄疏

T1777 · 隋 智顗撰 · 经疏部 · 共 1012 段

此經理致深遠,言旨淵玄。若但依文帖釋,恐 止事數而已。一教宗極,終自難量,猶須略忖 幽微,顯不思議旨趣。今輒於文前,撰五重玄 義: 第一釋名 第二出體 第三明宗  第四辨力用 第五判教相 釋此五義,即為二:一,通釋;二,別釋。 就通釋五 重,略為六意:一,通標五義名;二,辨次第;三,引 證;四,明總別;五,約觀心;六,對四悉檀。 第一、通標五義名者,此經以不思議人、法為 「名」,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不思議佛國因果 為「宗」,不思議權實折伏、攝受為「用」,不思議帶 偏顯圓為「教相」。故今明此經,始從「如是我聞……」, 終乎「歡喜奉行」,皆明不思議也。 第二、辨次第者: 雖理絕名言,非名言無以設 教,故於無名之道假名相說,而名以召法,法 以應名。是以經之指歸,蘊在名內,故先「標名」。 夫尋名得理,理即真性解脫,真性解脫即經 之體也,故次「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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