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疏
T1699 · 隋 吉藏撰 · 经疏部 · 共 48 段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者,斯乃是三觀之虛明、
一實之淵致,昔仙人苑內未燿此摩尼、今長
者園中方灑茲甘露,良由小志先開,故早馳
羊鹿;大心始發,方駕此白牛。斯乃正教之供
範、薩埵明訓,非雲非雨,德潤四生;非日非月,
照明三界;統萬行,若滄海之納眾流;蕩紛異,
若冬霜之凋百草。若具存梵本,應云跋闍羅
般若波羅蜜修多羅,此土翻譯金剛智慧彼
岸到。經明無累不摧,稱曰金剛;無境不照,目
為般若;永勉彼此,名波羅蜜。經者,訓法、常也。
玄意十重:一、序說經意;二、明部儻多少;三、辨
開合;四、明前後;五、辨經宗;六、辨經題;七、明傳
譯;八、明應驗;九、章段、十、正辨文。
問:佛以種種因緣說摩訶般若,今有何等義
故演說是經?答:摩訶般若廣為菩薩說菩薩
行,此經為諸大人略說大法。如經云「佛告須
菩提:此經為發大乘者說,為最上乘者說」故。
問曰:云何為諸大人略說大法?答曰:佛法無
量,略說因果則總攝一切因者,所謂菩薩真
實大願、真實大行。言大願者,如經菩薩住般
若心中,欲遍度一切眾生,令入無餘涅槃,而
實無所度。言大行者,如經菩薩不住於法而
行布施等一切諸行,而無所行。若不以般若
心發願,則願不成願;若不以般若心修行,則
行不成行。是故菩薩欲修願行,要須般若,是
名因義。所言果者,菩薩以行無所得因,故得
無所得果,無所得果即是如來實相法身。如
經不可以諸相得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則
見如來無為法身。今欲為諸大人說此因果,
故說是經。復次,為現在未來一切眾生真實
分別利益功德,故說此經。如經云佛滅度後
後五百歲,般若中能生一念淨信,外為諸佛
護念,內得無邊功德勝捨大千珍寶,亦勝捨
恒沙身命。復次,為欲說第一義悉檀,故說是
經。第一義悉檀者,所謂諸法實相,滅一切戲
論、過一切言語,亦無所過、亦無所滅。譬如火
炎,四不可觸,的無所依止。如經「不可取、不可
說」,謂不可取,心行斷;不可說,言語滅,即是第
一義悉檀。復次,以大悲心受請說法,故說是
經。如《法華》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眾生
諸根鈍,著樂癡所盲,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
槃。爾時,梵王稽首勸請:眾生根性為上中下,
願開甘露門,為演說法。」是以如來便趣鹿苑說
乎四諦,乃至祇園演於般若。問曰:昔鹿苑說
四諦,可為梵王;今祇園演於般若,何闕受請?
答曰:梵王所請,非止小法;如來受請,本為大
事。大事者,所謂般若波羅蜜是。復次,佛欲集
諸法藥、癒難癒病,故說是經。所以者何?一切
眾生有二種病:一者、身病,謂老病死;二者、心
病,謂貪瞋癡。自有生死已來,不得般若藥故,
無人能治此病。佛以般若金剛摧破二病,故
說是經。復次,欲增諸菩薩念佛三昧,故說此
經。一切眾生雖欲念佛,不識如來,多墮邪觀。
如經以色見我,音聲求我,則墮邪道,不能見
法身。法身者,以正法為身,故秤法身。故《華嚴
經》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趣非趣,
悉皆寂滅相。」正法性者,則是實相,斯經盛明
實相,即是盛明法身,故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為斯觀者,名為正觀;異斯觀者,名為邪觀。復
次,欲顯示中道,拔二邊見,故說是經。如經發
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菩提心者,即
是道心。道謂正道,發正道心,豈墮斷常?若墮
斷常,即發斷常心,是則不名發正道心。今欲
令諸菩薩發正道心、斷常觀息,故說此經。復次,
欲說異法門、異念處故,故說此經。昔說善門
不善門、記門無記門、常無常、苦樂等念處,今
欲說非善門非不善門、非記門非無記門、非常
非無常念處。如經「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復次,
欲轉眾生深重鄣,故說此經;下云:應墮惡道,
以受持經故,三惡道消滅,當得三菩提。如是
種種因緣,竝是依經文及影龍樹《大論》故,說
般若因緣。問曰:為何等位人說是經耶?答曰:
有人言:般若是高位所行,我等凡夫豈預斯
事?故望岸自絕。今謂不然,此人乃是無礙法
中自作障礙,可不悲乎?若言般若必在高位,
高位之人本自不墮惡道,何俟習行方得離
耶?今經言:欲不墮惡道,不生卑賤家,欲世世
人天淨土受樂,乃至究竟大般涅槃,須學般
若。此意乃明應墮惡道者,行般若故不墮。故
從薄地凡夫已上,乃至十地已還,皆須學般
若也。復次,有婆藪盤豆弟子、金剛仙論師菩
提流支之所傳述,亦說般若緣起。所以說般
若者,為斷眾生十種障故。言十種障者:一、無
物相障;二、有物相障;三、非有似有相障;四、謗
相障;五、一有相障;六、異有相障;七、實有相障;
八、異異相障;九、如名義相障;十、如義名相障。
此之十障,障於般若。八部般若,一一部中
皆對十障。所言無物相障者,眾生久劫已來,
著我我所,多滯有病,是以如來說一切法皆
畢竟空。但稟教之徒聞畢竟空,便起邪見,謂
無因果,則失二諦。此之斷見,障於般若。為此
障故,佛說斯經。如經「菩薩不住一切法行於
布施等一切諸行」,故以萬行為因、法身為果,
所以雖畢竟空,而因果無失也。所言有物相
障者,前是斷見,今是常見。稟教之徒既聞菩
薩行因得果,便謂因是能感、果能酬有,能行
之人、所行之行,是則無見雖泯,有念還生,故
名為障。為是障故,說般若治之。如經:若菩薩
有我相、人相,則非菩薩,見有法相非法相,亦
非菩薩。雖復行施,三事恒空,因果宛然,而未
曾感應,類如空中種樹,亦同空裏織羅,豈得
聞有便起常見?所言非有似有相障者,稟教
之徒聞上菩薩不著有無,而便生異見:若使
有無皆不可得,何得有萬用不同?故如六塵
異對、四大互反,以有萬用,故知不無。問曰:云
何名為非有似有?答曰:譬如陽炎,非有似有。
眾生所見萬用之有,此所見有,非有似有,故
秤為障。云何治之?還以喻破。譬喻如陽炎,雖
復似有,而實非有;所見之有,亦本自非有。如
經:一合相者,則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
事,下夢、幻、泡、影亦是破之。言謗相障者,或者
聞上第二有物相障,法體是空,次聞第三萬
法用空,便謂生死、涅槃、眾生、佛性一切皆空,
作此空見,便謗佛性。所以者何?今辨空者,生
死虛妄,可得是空;佛性非妄,是故不空。是
以經言:空者,二十五有;不空者,大般涅槃。此
經下文云:亦非無相。非無相者,正明佛性
非是無性相。問曰:《涅槃》可明佛性,《般若》何
有此說?答曰:《涅槃》明佛性,《般若》未明佛性,此
是訶梨門人作如此說。今婆藪弟子明般若、
佛性,乃是眼目異名,是故般若亦明佛性。次
第五第六、一有相障異有相障者,此即一異
相對。斯之一異,通內外兩計、備一切諸法,如
僧佉計一,世師計異,尼乾子計亦一亦異,若提
子計非一非異,斯之四執皆障般若。又如學
佛教之徒,或言二諦一體異體,或言相續假
故一、實法滅故為異。如此定執,亦障般若。云
何治之?如下文說: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
相。亦應云如來說異散相,則非異散相。但凡
夫貪著見一合相,亦凡夫貪著見異散相故,諸
佛菩薩檢此一異究竟無從,名破一異。第七
第八、實有相障異異相障者,此之兩障,執教
執相以為一雙。言教執者,上來六章事竝皆
空破除,惑者便云:如其無者,佛何故說?以佛
說故,則知不無。由如色法,如其是無,不應說
色;以說色故,則知非無。以執佛說,言法實有,
故名為障。云何治之?如下文說:菩薩不應住
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若有六塵,
云何不住?以不住故,則知無六。如來雖說有
六,但假名字,云何執於假名,便言實有異異
相障者?惑者云:若諸法但有假名、無實體者,
云何諸法各各有相?如見鵠知池,見烟知火,
名為標相。頸細脣麁底平腹大是缾體相,角
夅垂壺是為牛體相。既有此諸相,不應但有
假名。作此執者,即名為障。云何治之?如經云:
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若實有相,云何可離?以
其離故,則知無相。第九如名義相障、第十如
義名相障。所言如名義相障者,惑者云:若諸
法無有相者,云何有名?以有名故,則知有相。
如以火名召火,則得火來,不得水至。以水名
召水,則得水來,不亦得火至。故知有名以表
於法,則法體不無。作此謂者,即秤為障。然此
第九與第七障不同者,第七則執於佛教以
生迷著,今則直尋相名言有物體,所以為異。
云何治之?如下經云:說微塵,則非微塵,如聚
微塵則成細色,如聚細色乃至成於世界。雖
有世界之名而實無其體,乃至雖有微塵之
名而實無其體。既無其體,焉得有名?如肇公
云「名無得物之功,物無應名之實」。名無得物
之功則非名,物無應名之實則非物。非名非
物,名物安在?第十、如義名相障者,惑者言:若
諸法無體,云何眾生受用萬法?既其受用則
有萬法之體,以有萬法之體則有萬法之名。
以體證名,故秤為障。云何治之?如下經說:一
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內心外境悉無所有,
云何言有法體、以體證名耶?問曰:此之十障,
般若治之,今為當用此釋?為當不用?答曰:若
必言有惑是能障、解是能滅,還是生滅觀義,
即是障也,便須破之。若言般若為能破、障為
所破,為見故破?不見故破?為獨故破?為伴故
破?如此檢責,即不見惑之可滅、解之可生,此
即非解非惑、無生無滅。如此事了悟,始名般
若也。
第二、重明般若多少。問曰:般若波羅蜜凡有
幾種?答曰:備探南北,遍撿經論,部數不同。第
一、有二種,出《大智論》。第四十一及九十九卷
云:般若有二種,一、共聲聞說;二、但為十地諸
大菩薩說,下位之所不聞。今諸部般若多是
共聲聞說也。第二、有三種。三種者,《釋論》第六
十七卷云:般若部云般若部儻有多有少,有
上中下,謂《光讚》、《放光》、《道行》也。舊云《光讚》有五
百卷,此土零落,唯有十卷;或分為十二卷,有
三十七品,即是上品。次《放光》為中品,《道行》為
下品也。《放光》有二十卷,是古大品,道安法師
所講者;今新定本有二十七卷,或為二十四
卷,對小品為大品,於前三部實應是中品也。
《道行》即是小品,有十卷;即有新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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