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T1784 · 宋 知禮述 · 经疏部 · 共 483 段
問曰:昔者寶雲法師嘗有撰集贊釋玄辯,近
歲孤山闍梨又以章記表明微旨,今復纂述,
其故何哉?答曰:寶雲講次,學徒隨錄,義或闕
如,未及補治,不幸歸寂。孤山之製多事消文,
復於中間毀除觀心。斯實不忍,今故秉筆,拾
先師遺餘之義、拾後人遺棄之文,使教行二
塗不至壅蔽。但諭新學達者,無誚吾之煩辭
也。時天聖元年歲次癸亥四月望日序。
題有六字,上四所釋、下二能釋。能釋乃通,由
智者師解釋諸經皆立五義,故以所釋揀非
他部。入文廣解經題四字,故不預敘。能釋二
字者,玄謂幽微難見也,義謂理趣深有所以
也。其幽微義而有五重,蓋一經始終能詮之
名、所召之體、即體之宗、宗成力用,此四言教
通局相狀。大師搜抉如是五義解釋一題,
欲令學者預知經旨然後尋文,使於文文成
智行故。斯是道場持因靜發,稱會佛心演茲
奧旨,故不可以暗證者及尋文者同日而語
也。幽微所以豈虛名哉?能說師號者,天
台即棲真之處,智者是隋主所稱,大師乃群
生模範,說者揀異他師握筆撰述也。若始終
事迹,具彰別傳,今略不書。
二、釋文,二:初釋
序文,二:
初、總示法體。此者,指定之辭也。金
光明者,所示法體也。甚深無量,明體德也。
應知此經三字別題是法非譬。何以知然?經
敘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諸佛行處,乃住
此定而便唱云「是金光明,諸經之王」,豈非直
指所游法性名金光明,不云法性如金光明。
而下文所立譬喻一釋者,蓋以諸師解金光
明為世物象,用譬如來所得深法。諸師雖乃
用譬顯法,其實不知法相圓融,隨名局解,
是故不能遍譬諸法。大師欲示金光明海無
法不備、無法不融,故順諸師以金光明三字
為譬,具足比況佛之所游,略則十種三法,
廣則一切法門,一一互融皆不思議。此乃格
他譬法不周,因此廣顯法性圓具。然雖順他
以譬顯法,其如經題是法非譬,故後自立附
文、當體二種解釋,斥彼義推譬喻疎遠,依經
就法方為親切。斯由大師深解法性可尊可
貴當體名金,寂而常照當體名光,大悲益
物當體稱明。是知法性具金光明,真實名義
究竟成就也。除法性外,所有名言皆無實義。
故金光明三種法門,舉一即三、全三是一,非
三非一而一而三,不縱不橫絕思絕議,是祕
密藏佛所游處。又復應知,以金光明示法體
者,即五章體,蓋由此經以金光明為名、以金
光明為體、以金光明為宗、以金光明為用、以
金光明而為教相。亦可三字別對五章,以金
為體、以光為宗、以明為用;總三為名,分別三
名而為教相。法體既爾,體德合然,甚深是光
之德窮法性底故,無量是明之德達法性邊
故,此二不二是金之德,法性究竟尊貴義故。
亦可三義皆甚深、皆無量、皆不二。五章之德
莫不如是。
二、別明教意。上已總示五章法體,
今乃別明起教之意。初敘說經意,即如來顯
示五章;二敘宣通意,即是智者流行五章。
初自為二:初、據理絕言,蓋由至理但可妙證
難以狀名。二、赴緣可說。此約大悲無說而
說,說必利人。初又為二:初、約我辨,上至極
果下及庸凡皆不能令妙理有說。更分三:
初、明果人不能盡喻。四佛說偈,山斤、海滴、地
塵、空界,皆不能比釋尊壽命。此之四喻,虛空
最大,以山等三依空立故。虛空雖大,而是妄
心變起之境,迷真故生、悟性則滅,與眼作對、
心緣所及,安能盡喻不可思議金光明耶?故
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寧將一漚類
乎大海?空向莫喻,三那可論?問:經云「空等莫
比釋尊所得壽命」,今何得云不類大覺及金
光明?答:覺性若少金等三義則不名大,釋尊
壽命義當於明,不具金光則非永壽。一法不
少、三法不多,生佛無差、體用不二,若不爾
者非方等義。四佛世尊喻不能及,彰理絕言
也。
二、明因位未能窮源。上舉果佛證雖究竟,
而法本寂滅,故言喻莫彰;今辨因人未到性
源,故擬議非及。此自為二:
在阅读器中打开《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