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
T1712 · 唐 法藏述 · 经疏部 · 共 68 段
夫以真源素範,冲漠隔於筌罤,妙覺玄猷,
奧賾超於言象,雖真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
兩亡,一味常顯。良以真空未甞不有,即有
以辨於空,幻有未始不空,即空以明於有。有
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不空之空空而
非斷,不有之有有而不常;四執既亡,百非斯
遣,般若玄旨,斯之謂歟?若歷事備陳,言過二
十萬頌,若撮其樞要,理盡一十四行,是知詮
真之教,乍廣略而隨緣,超言之宗,性圓通而
俱現。「般若心經」者,實謂曜昏衢之高炬,濟苦
海之迅航,拯物導迷,莫斯最為。然則「般若」以
神鑒為體,「波羅蜜多」以到彼岸為功,「心」顯要
妙所歸,「經」乃貫穿言教,從法就喻,詮旨為目,
故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將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教興,二、藏攝,三、宗趣,
四、釋題,五、解文。
初、教興者,依《大智度論》云,
如須彌山王,非無因緣、非少因緣令得振動,
般若教興亦復如是,具多因緣。一、謂欲破外
道諸邪見故,二、欲迴二乘令入大乘故,三、
令小菩薩不迷空故,四、令悟二諦中道生正
見故,五、顯佛勝德生淨信故,六、欲令發大
菩提心故,七、令修菩薩深、廣行故,八、令斷
一切諸重障故,九、令得菩提、涅槃果故,十、
流至後代益眾生故。略說此十,具收彼意,
令此教興。
第二、藏攝者,謂三藏之中契經
藏攝,二藏之內菩薩藏收,權實教中實教
所攝。
第三、宗趣者,語之所表曰宗,宗之所
歸曰趣,然先總後別,總以三種般若為宗。
一、實相,謂所觀真性;二、觀照,謂能觀妙慧;
三、文字,謂詮上之教。不越此三,故以為宗。
別亦有三,一、教、義一對,以文字教為宗,餘
二義為趣;二、境、智一對,以真空境為宗,觀
照智為趣;三、因、果一對,以菩提因行為宗,菩
提果德為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第四、釋題者亦有三,
初、教義分二,謂「般若心」,是所詮之義;「經」之
一字是能詮之教,即能詮般若之經,依義
立名。二、就所詮義中,法、喻分二,謂「般若」等
是所詮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即般
若內統要衷之妙義,況人心藏為主、為要,
統極之本。三、就前法中有體用分二,謂「般
若」是體,此云智慧,即神悟玄奧、妙證真源
也;「波羅蜜多」是用,此云到彼岸,即由斯妙
慧翻生死過盡,至真空之際,即簡不到彼
岸之慧,故以為名。謂體即用故,法之喻故,
義之教故,立斯名耳。
「觀自在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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