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品經遊意

T1696 · 隋 吉藏撰 · 经疏部 · 共 18 段

斯道幽微,深遠難測,無知無照、無名無相, 理絕百非、道亡四句,言語無所厝其辨、情識 無所沒其慮,雖復一相無相,萬用無虧;至寂 至空,道光法界。故開經宗之始,以不住法住; 辨其義之終,以無得為得。是故絕相必假言 宣,無名要由教顯也。摩訶波若波羅經者,此 云名之為大。大者,廣博、苞容、莫先為義。波 若者,《釋論》云「如猛火聚,四邊不可觸,觸之皆 燒。」此意正法波若,翻不翻皆不可得也。波羅 蜜者,此云度彼岸。經者,訓法訓常,前賢後聖 莫能改之故云常、階摸行人心識目之為法, 故云經耳。 般若義有五重: 第一釋名、第二辨宗、第三會教、 第四明緣起、第五出部儻也。 第一、釋名,中有五:第一摩訶、二波若、三波羅 蜜、四修多羅、五序也。 摩訶有名,謂摩訶摩醯優波,此云大也。龍樹 云:「摩訶有三,謂大、多、勝也。」大者,以廣博苞容 莫先為義,如《大經》中說。明此大義有兩家:招 提涅槃師述莊嚴義云:「大義有十種:一境、二 人、三體、四用、五因、六果、七導、八利益、九斷 結、十滅罪也。第一義,境遍法界,故名境大。會 此法者,名為人大。故《十二門論》云『世音、大勢 等大士所乘故,故名為大』也。實相般若是萬 行之本,容受萬品,名為體大,所謂百華異色 皆成一陰、萬品體殊皆歸波若。波若能照第 一義空,此用最勝,故名為用大。上句直謂智 能,此句作用為異耳。菩薩修萬行,名為因大。 因既廣大,所得彌博,故名為果大。二乘所道 唯止於三,菩薩遍導萬行,故名導大。既導萬 品,利功最勝,故名利益大。二乘唯斷正使見 諦思,不及習氣無明;唯菩薩兼斷,故名斷結 大。故《大品經》云『一念相應慧,斷無量煩惱及 習』也。二乘唯滅輕罪,不及四重五逆。故《阿含 經》云『阿闍世王墮𭯖毱地獄』也。菩薩頓滅,故 名滅罪大。《大品》云『若聞此經,即滅惡創癩病』。 《釋論》第五十九卷釋〈法稱品〉云『惡創癩病者, 謂四重五逆也。故經云「世王滅罪」,謂此也。』」龍 光述開善義云:「大有六種,人、境、體、用、因、果也。 後導與滅罪等四,攝入用大中也。」併云「此皆 望小名大而未照也。今假若就橫門釋者,於 義亦得而言同旨異也。」今所用者,唯存體、用 兩大。何者?義不出中、假故。前家所明十種、六 種,皆是用大也。就此義中,大義有三:一者、待 小名大,謂大小小大因緣也。二者、對小名大, 此破小乘狹劣之病,以廣大上句直明因緣 相。此句偏明除病之耳。三者、秤讚名大,法絕 離,如大火聚,而大勝義輪。以大名秤讚其 本,此非大非小,強名為大耳。問:若非大非小 名為大者,亦應非偏非中名為中。何故非有 非無為中耶?答:義有左右。何者?若相攝明 者,亦應非有非無名為大,非大非小名為中。 而互相避者,各有故、生故也。何者?佛常行中 道,為眾生說有說無。此有此無,非是令保,義 在表理。故《十地經》云「從有無方便,入非有非 無」,故即非有非無名為中也。欲讚理極,強名 摩訶,恐有還著,故云非大非小名為大也。 第二、波若。波若名義,經論不同。今略出六種: 一者波若、二者斑若、三者鉢若、四者鉢羅若、 五者蔓多羅、六者摩何曼多羅。或云毘曇,此 云無比法也。此翻譯不同。《釋論》第十八卷云 「波若是智慧」,第四十三卷云「波若是智慧」,又 《六波羅蜜經》云「波若是智慧」也。道安法師造 《折疑論》以經〈無間品〉云「般若覺遠離」,叡法師 云「波若是清淨」也。而開善述者云「遠離清 淨等,皆是波若中用,非正波若義也。如空慧 中有忌與導等多用故。第十八卷云『波若是 慧』者,正翻波若,餘皆義訓也。」今解:不然。何 者?此經初云「波若非愚非智」,論云「波若深 重、智慧輕薄,故不可翻」,故正法波若,不得以 一義翻譯。而三代法師說此文者,一者云:不 得以下地智慧翻上地波若也。一云:此說無 文,不足為依所;依《成論.世諦品》說。何者?彼品 云「緣世諦心淺,緣第一義諦深」,故不得以淺 智慧翻深波若也。今解:正法波若,非愚非智, 慧智等法是其末用,故不得以其末翻彼本 體。正法是其源,仍授波若秤;智慧是末,故與 淺名多。長安叡法師與什法師對翻《大品》,其 序云「胡音失者正之天竺、秦言謬者定之 字義,不得翻者即而書。是以異名熾然、胡漢 殆半」,應述其言也。而經論此云智、此云慧者, 欲舉一義令生信樂,非是正翻也。《大品經》云 「波若謂諸眾生,毘婆沙那謂聲聞緣覺,闍那 謂佛菩薩」也。《成論》釋此文者「凡夫之人依教, 翻癡根生無癡善根,故與波若之名。二乘見 四真諦分亦見空,故與見秤。菩薩照境決 斷,故授智號」也。今解:凡夫、二乘、菩薩皆見正 法之用。凡夫唯有趣向之心,而無用道別起, 仍授體名。後二者,同前釋也。復次經云「說智 及智處,皆名般若」者,成論師云:「謂教行境也。 何者?教能詮智,智能照境,境能發智。此皆波 若之緣,故總名波若。而觀照波若實是智慧, 故能照境。第一義空是智之緣,故名實相波 若。何者?我心悟理即生明解,違即生惑。故此 三種,其相性實異也。」今解:不然。何者?若有境 智之別,境不生智、智不照境,即是性義,不離 斷常矣。今解:境能發智、智能照境,境智、智 境,境智是空,境智即非境非智,平等無二,是 有所辦之宗也。此不二為物所開,即名教行 波若;開而不歔,即名正法波若也。既是空 境空智,是以言智不失境、言境不失智。故知 《成論》境智定異也。又《成實論》云「斷惑之導,唯 須空慧。何者?已與執相違故」也。而開善義,在 東山時說「五方便皆緣於假理,故第一法與 苦忍不為習因」也;還陽州時云「五方便皆緣 於真,故緣假解對,退不伏、進不斷」;而死時云 「先說謂得。何者?《成論.四無礙品》云『何者近法 住世諦智?論主答𢡼頂』是也。」今解:有四句,假 伏中斷、中伏假斷、中假具斷、中假具伏,如斷 伏義中具說也。成論師云「無始以來所染煩 惱,隨心成就,如影隨形。故修行十地,漸斷諸 結也。」今即不爾,許心造空即名斷惑。無有成 就,如影隨形而迷得悟。故經云「無明即變為 明」。而顛倒本空寂,去無所至,故經云「明與無 明,真性無二」也。但佛果斷惑不斷惑,以來有 二:開善云:「佛地即惑,此義難解。何者?若佛 心起時煩惱滅者,即應惑屬佛地也。」莊嚴云: 「滅惑生解,如因滅果生,故佛地不即惑。若爾 煩惱自滅,解不開於也。」解云:常迫迮伏、惑力 轉弱,理應滅惑時解力轉勝,方可生時。故雖 不相經干,有存亡,理數然爾。般若義,《釋論》 出八家。第一家云:無漏為般若。成論主所用 也。第二家云:有漏為般若。數家所用。何者? 見有得道故也。第三家云:有漏無漏合為般 若。第四家云:因中智慧是般若故,經「在因名 般若,果薩般若」也。第五家云:無漏無為不可 見無對般若。第六家云:離有無四句為般若。 第七家云:前六併是也。第八家云:前六中唯 第六家所說解是也。龍樹菩薩唯出八家而 已,不復簡是非也。今解:若如前五家所執,只 是般若中一片,是非般若正義。第七家合取 為般若者,此舉時用。第六家云,正是般若體 也。所以明般若者,諸師有二釋。一云:初教所 破是有法,無諸利益,故立正因果以破其執。 既立因果,故以有相為宗,而未申本意故。第 二說般若,是慧觀法師所申也。一者云:初教 亦說無相,故見空得道。而言相教,從多論耳。 既是略說,故第二廣說無相般若也。而《釋論》 以十九復次廣辨之,而無一復次因於此釋 也。今略者一二復次。第一復次云「為彌勒廣 菩薩行,故說般若」也。第二、斷邪見疑網。第三、 破邪見,令信入中道。第四、斷有無二見,令進 入中道。第五、令信正法。第六復次云「為四悉 檀故說般若」也。第七復次云「次別大小乘,故 說般若」。其餘復次,如論中說也。 波羅蜜第三。波羅者,亦名波伽也。波羅此云 彼岸,密者言度。又《賢劫經》云「波言岸,密者言 究竟」也。《釋論》中廣說此彼兩岸及度也,今略 舉三以示其相。第一者、小乘為此岸,大乘為 彼岸。何者?為小乘人委曲授教,未及廣遠,名 為此岸;為大根人說大乘滿教名彼岸;檀波 羅蜜為中流;此行至果,名為度。而龍樹云「在 海中為度已,至彼岸為到。亦眼目之異名」。第 二雙者,魔為此岸,佛為彼岸,中流如前也。第 三雙者,世間為此岸,涅槃為彼岸,受是生死 河,八正華為中流也。成論師有相為此岸、無 相為彼岸;生死為此岸、涅槃為彼岸;眾惑為 此岸、種智為彼岸。此即三同前釋,而實碩異 也。賴殰假捨此經彼,必為度彼岸也。今則不 然。無有一法以此到彼,唯遠我無我,不二名 為度。度者,水勉也。 明修多羅第四。三義之中有一分名經。何者 是三?一者佛口說、二者神眼見、三者光明也。 如坐席眾中弟子所說也。言放光者,若入林 磎答。正造論時佛放光明,表有疑者即入修 多羅。若闕此三義者,雖有聖明之德,不入經 疑。故佛在,舍利弗造《阿毘曇》,迦旃延造《毘勒 論》,曇摩陳那比丘尼亦造論,皆名為論也。如 外典,聖人所說名為經,賢人所吐名為書也。 修多羅,略有三名,謂修多羅、修嵐林、修多 懶。而經論翻譯不同。《仁王經》云「法本」,《大經》與 《雜心》云「契經」,《成論》云「直說聖言,或經云『經』」 也。言經者有時,一云:直別經論之異,如聖說 名經、異人說名書,非翻修多羅也。 明序第五。從來釋者,序是由漸義。若非時方 人,正教無由,故所因謂之序也。而序,訓有三: 一屋、二舒、三王也。天子正坐大極殿,諸臣所 居左庠右序。若謂王所從,庠序而進,不得直 就。說之時,必因五事,不得頓說,故以序品 初,以況聖義耳。既有時方人者,教自開敷,詔 之序也、正行教也。名為王者,往也。如王命之 事,道而不塞;非命之事,應而不行者也 秡 渠者,此云品也。義類不同,謂之品也。若具 言,應言佛陀槃遮摩訶般若波羅蜜,此云修 多羅。凡說法有五:一佛、二弟子、三諸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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