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贊

T1711 · 唐 圓測撰 · 经疏部 · 共 106 段

將釋此經,四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辨經宗 體,三、訓釋題目,四、判文解釋。 言教起者,竊以至理幽寂,妙絕有無之境,法 相甚深,能超名言之表,然則趣理無方,乃開 二藏之說,設教有依,具現三身之應,可謂泉 水澄清,月影頓現,諸敵冥動,天鼓自鳴。然則 應物有時,隨機接引,所以如來說三法輪,未 入法者令趣入,故波羅奈國施鹿林中創開 生死涅槃因果,此則第一四諦法輪,能除我 執;為已入者迴趣大乘,鷲峰山等十六會中 說諸般若,此是第二無相法輪,由斯漸斷有 性法執,而於空執猶未能遣;是故第三蓮華 藏等淨穢土中說《深密》等了義大乘,具顯空、 有兩種道理,雙除有、無二種偏執,此即教之 興也。 言宗體者,體即總明能詮教體,宗者別顯諸 教所詮。然佛教體,諸說不同,薩婆多宗用聲 為體,名等無記,聲是善故。依經部宗,相續假 聲,離聲無別名、句等故。依大乘宗,諸教不同, 有處唯聲,如《無垢稱》,或有佛土聲為佛事;有 處但用名等為體,如《成唯識》,法無礙智,名等 為境;有處合說聲及名等,如《十地經》云,說、聽 之者皆依二事,謂聲、名等。如何諸教有此異 者,據實以假從實,皆用聲及名等以為體性, 而諸聖教各據一義,故不相違。所以者何?以 假從實,用聲為體,離聲無別名、句等故;以體 從用,名等為體,能詮諸法自性、差別二所依 故。假、實相藉,合說為體,隨闕一種,說不成故。 以境從心,用識為體,經說諸法不離識故;攝 妄歸真,用如為體,《仁王》等說諸法性故。 所詮 宗者略有三種,一、隨病別宗,二、部別顯宗,三、 約時辨宗。隨病別宗者,謂諸有情由無明故, 起貪、瞋等八萬四千諸塵勞門,是故如來應 病設藥,蘊等八萬四千法門,由此一一隨其 所應,蘊、處、界等為所詮宗。部別顯宗者,於一 一部,雖有諸門,究其意趣,隨部各別,如《法華 經》一乘為宗,《無垢》即以不二為宗,依《涅槃經》 佛性為宗,《華嚴》賢聖因果為宗,自餘諸部準 上應知。約時辨宗者,雖諸聖教部類眾多,就 時辨宗,不過三種,三種即是四諦、無相、了義 大乘,如《深密》說,今此一部,諸宗之中無相為 宗。 「佛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言題目者,「佛說」即 是標能說主,梵音佛陀,此翻名覺,具真、俗智, 自、他覺滿,故名為佛。開敷妙門,令眾生解,名 之為說。「般若波羅蜜多」,辨所說法,此土翻為 智到彼岸。「心經」正顯能詮之教,盧道之中,心 王獨秀,於諸般若,此教最尊,從諭立名,故曰 心也。經有二義,貫穿、攝持,貫穿所應說義,攝 持所化生故,此即依主,就能、所詮,法、諭立號, 故言「佛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觀自在菩薩」。 第四判文解釋。於此經中總 有三分,初、明能觀智,次、「舍利子」下辨所觀境, 後、「以無所得故」下顯所得果。所以無序及流 通者,於諸般若簡集綱要,故唯正宗,無序、流 通。如《觀音經》,不具三分。「觀自在菩薩」者,就初 分中復分為二,初、標能觀人,次、辨觀智體,此 即第一標能觀人。若依舊本名觀世音,觀諸 世間稱菩薩名音聲語業以救諸難,因而立 號,名觀世音,猶未能顯觀身、意業。而今本云 觀自在者,內證二空,外觀三業,不依功用,任 運自在,故曰觀自在。今此菩薩實是因位一 生補處,為已成佛。設爾,何失?若是菩薩,如何 會釋?《觀音三昧》彼經說曰,佛告阿難,我今噵 實,其事不虛,我念觀世音菩薩於我前成佛, 號曰正法明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 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佛、世尊。我於彼時,為 彼佛下作苦行弟子。若是佛者,如何會釋觀 音授記?故彼經曰,善男子!阿彌陀佛壽命無 量百千億劫,當有終極,當般涅槃。復曰,善男 子!阿彌陀佛正法滅後,過中夜分,明星出時, 觀世音菩薩於七寶菩提樹下結加趺坐,成等 正覺,號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十號具足,乃至 國名眾寶莊嚴。又《無量壽》曰,觀音菩薩於是 國土修菩薩行,命終轉化生彼佛國。解曰,觀 音名同人異故,彼此說互不相違。如《法華經》 諸佛同號日月燈明。又解,觀音自有二種,一、 實,二、化。一者、實身,如《觀音經》;二者、化身,如《無 量壽》。如《法華論》,釋迦如來成道已久,就化相 故,今乃成佛。雖有兩釋,後解為勝,順諸聖教, 不違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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