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內義略探記

T1849 · 新羅 太賢作 · 论疏部 · 共 35 段

今釋此論。粗開二門。一述論大意。二探論中 義。 初大意者。夫以真源寂寥。匪識所測。法性虛 凝。罔言修詮。但以大悲無息。教網亘苦海。而 濟人天之魚。慧日無私。瑞光照暗夜。以驚長 睡之夢矣。如來滅後。有菩薩之。厥號馬鳴。 道超三賢。位階十聖。明慧內融。慈悲外被。精 窮奧旨。審察物機。巧知性欲。造論當時。其為 論也。理苞群典。義括眾詮。文藻煥然。宗途易 了。假使十方諸佛長時廣歎。食頃正思之福。 亦不能盡。正道以之而隆。邪道因此而替。佛 日再輝。法轉更復。故摩耶經云。如來滅後六 百歲已。九十六種諸外道等競興。欲毀佛法。 有比丘名曰馬鳴菩薩。說法要。降伏一切諸 外道輩等也。 第二探義中有三門。先明藏部攝。次釋題目。 後示其旨。 初者有二。有三。三藏者。一素怛攬藏。此云契 經。二毘奈耶藏。此云調伏。三阿毘達摩藏。此 云對法。此經律論三以為能詮。彼定戒慧三 以為所詮。如次配之。二藏者。一聲聞藏。二菩 薩藏。十二部者。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 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義。今此 論是二藏之中菩薩藏攝。三藏之中對法藏 攝。十二部中論議經攝也。 次釋題目者。大者。當體為目。包含為義。乘 者。約喻為稱。運載為功。法喻合舉。故名大 乘。大乘即是所信之境。體能為義。起信即是 能信之心。澄淨為性。心境合目。故云大乘起 信也。論者。是集義論也。謂賓主往復。折徵奧 義。論量正理。故名為論。又大者。約義有三。 一體大。謂遍於一切凡夫小乘菩薩諸佛及 一切器世間等。無增減故。二相大。謂此體大 具足無量性功德故。如水八德不異於水。三 用大。謂報化二用。初能成於世間因緣。後能 成出世間因果。盡未來際。不斷化用也。乘者 約用。即是佛性。三位成運。自性住佛性為所 乘。引出佛性為能乘。至得果佛乘至處。三義 體用唯一心轉。又瑜伽顯揚雜集莊嚴及十 二門論等。各釋七種大性。又餘處有十大義。 因繁不述。起者發起。自有本覺內熏為因。善 友聞熏。用大為緣。於此勝境。發淨信心。如水 精珠。唯識攝論各說三種信心。又此論下說 四種信心。唯識論云。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 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性 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善深 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何故明信不言 餘行者。信是行本。故下云。自信己性。知心 妄動。修遠離法。又華嚴賢首品云。信為道元 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流。 開示涅槃無上道等。三百餘頌歎信心德。又 淨行品。以百四十頌。明信心德。此中起信約 信成就處說。謂入住不退。令前信心成根不 失故也。 第三示其旨者。於中略有八義。一歸敬三寶 義。二和合識義。三四相義。四本覺義。五無明 義。六生滅因緣義。亦名五意。七六染義。八佛 身義也。 歸敬三寶義。此論三分。謂序正流通。釋有三 門。一約論主。二約論法。三約益生。初中三。 一論首三頌歸敬請加。即是論主起行所依。 二論曰下為物宣說正義。論主法施之行。三 末後一頌結說迴向。即隨行所起大願。是故 三分俱成論主照顯佛日法施群生之行願。 餘二如疏也。三頌分二。初二行頌明歸敬三 寶。後一行頌申敬意。前中亦二。初歸敬者。顯 能歸誠至。二盡十方下明所敬深廣。前中三 義。一歸者。是趣向義。命者。己身性命。生靈 所重。莫此為先。今此論主得不壞信。盡自重 命。歸向三寶。請加製述故。二歸者。敬順義。命 者。諸佛教命。此明論主敬奉如來教命傳法 利生。三歸者。還源義。謂眾生六根。從一心起。 而背自源。馳散六塵。今舉命根。總攝六情。歸 一心源。故云歸命。盡十方者。二意。一非直歸 一方三寶。亦乃盡十方齊敬。二十方內非歸 一二剎。亦乃一一方所各無盡剎一切三寶。 此二行頌。略有三釋。一云。初一句總。次三句 明佛寶。次三句明法寶。後一句明僧寶。一云。 初一行佛。次二句法。後二句僧。一云。初六句 是佛。次一是法。後一是僧。今約釋明佛寶中 四義。一約三業。謂遍知意業。無礙身業。悲救 語業。此三業勝。如次配三句也。二約二利。謂 初二句明自利德。謂內有遍知之智。外有 無礙之色。救世等句顯利他德。如大長者入 於火宅救燒焚苦也。三約三德。謂大定大智 大悲也。者謂結德屬人。具上諸德者。此即佛 也。四明文。此明報化二身。法身入法寶故。 遍知有二。一具智。遍知心真如門恒沙功德 等。二俗智。遍知心生滅門緣起差別等。理量 齊鑒。無倒遍知。第二法寶中有四。謂教理行 果。三句分二。初一句表。後二句釋。初中體即 體大。相即相大。以用大中辨報化身。是故體 相二大是法身攝。以彼用大依體相起會歸 本故。云彼身之體相也。下二句中。法性等者 釋體大。無量等者釋相大云云。第三僧寶中。 僧通凡聖。寶唯聖位。聖通大小。菩薩為勝。是 故此中唯歸地上大菩薩僧。證理起行。名如 實修。如實修行者。是正體智也。等者。是後得 智也。並如下文及法集經寶性論說也。 第二申敬意中三意。一為益眾生。二為佛種 不斷。三為法久住。四句分三。一所為人者。正 是不定聚人。兼是邪定正定二人。又六位皆 是所為。即當初句也。二所成益有二。先離過 益。後成行益。即當次二句也初中疑故迷真失 樂。執故起妄種苦也。地論菩薩三種觀於眾 生。起大慈悲。一離第一義樂。二具足諸苦。三 於彼二顛倒。解云。真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苦 本空。得而不覺。於彼得失。都無覺知。故菩薩 今生悲造論。即下立義分顯示正義中。除疑 悟真。治執離苦故。因緣分云。遠離癡慢。出邪 網故等。故云除疑捨邪執。此二成行者。既於 真不疑。於邪不執。未知於何乘起行。謂於大 乘以是究竟根本法故。未知於是大乘起何 等行。謂起信心行。以信是眾行之本故。故起 大乘正信。即下發趣道相。及修行信心分。成 此行也。三成益意者。謂令眾生離過滿信成 行成果。故云佛種不斷。故華嚴云。下佛種子 於眾生田。生正覺牙。是故能令佛寶不斷等。 復次三寶種不斷廣說。即當勸修利益分。又 有釋云。造論大意不出二種。上半明為下化 眾生。下半顯為上弘佛道。所以眾生長沒生 死之海。不趣涅槃之岸者。只由疑惑邪執。其 疑二種。一疑法障發心。二疑門障修行。初者 大乘法體為多為一。如其是一。即無異法。無 異法故無諸眾生。菩薩為誰發弘誓願。若其 多法。即非一體。非一體故物我各別。何起同 體大悲。由此不得發心也。疑門者。如來所立 教門眾多。若依何門。初發修行。若並可依。不 可頓入。若依一二。何去何就。由此不得起行。 今遣此二疑。故立一心法。開二種門。立一心 者。遣彼初疑。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 更無別法。但有無明。迷自一心。起諸波浪。流 轉六道。雖起六道之浪。不出一心之海。由一 心作六道。發弘誓願。六道不出一心故。能起 同體大悲。故得發心也。開二門者。遣第二疑。 教門雖多。初入修行唯有二門。依真如門以 修止行。依生滅門而起觀行。止觀雙運。萬行 斯備。入此二門。諸門皆達。故能起行。捨邪執 者。人執法執也。上弘佛道者。除二邊疑。起決 定信。信解大乘。唯是一心。故云大乘正信也。 捨二執分別。得無分別智。生如來家。定紹佛 位。故云佛種不斷。如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 能入。智慧能度。故舉信智。明弘佛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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