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玄義發源機要
T1766 · 宋 智圓述 · 经疏部 · 共 34 段
夫涅槃無方、佛性無體,而菩薩見之謂之假、
二乘見之謂之空、凡夫日用而不知,故如
來之道鮮矣。古者能仁大覺,愍群機之未悟
也,於是仰觀妙理、俯立嘉號,圓常之經於是
乎作也。其體言見心,得兔忘蹄,不知紀極。洎
乎去聖踰遠、人根漸鈍,故四依大士撰之以
疏;童蒙之類又不能曉其旨,故人師申之以
記,俾因記以了疏,因疏以知經,因經以識理,
理斯達矣。孰為經乎?孰為疏乎?孰為記乎?混
而為一則如來之道不遠而復。若乃考其功,
則記為啟發之先也。故秉筆立言者,實難其
人。甞試論之:夫欲開前疑、決後滯者,必在乎
識也、學也、才也。匪識,胡以宗圓理、斷是非?匪
學,胡以曉群言、通理論?匪才,則言之不文、行
之不遠。三者備矣,始可與言筆削已矣。斯玄
疏者,蓋章安法師用智者義趣、演龍猛宗旨,
以申經意也。遂古作者莫之與京。圓不佞,識
昧、學寡、才短,故非立言之人也。竊念斯文墜
地,傳受道息,於是辯理解紛而筆記之,乃有
《玄記》兩卷、《疏記》二十卷。文淺義迂,實無所取。
意者,竢夫後世者有達如荊溪者,忿我之紕
謬,秉洪筆敷麗藻而發揮之,俾斯經斯疏光
大於時,導無窮之機入祕密藏者,豈不功由
於我耶。夫經名者,題牓大理。經文者,剖析眾
義。眾義由大理所出也,譬如觀發源必知其
流多也,挹眾流必知其源一也。故玄之五義、
疏之五門,大底申明於此旨,使大理眾義總
別相涉無越三德爾。夫三德者,實諸佛之所
證也、眾生之所具也,生佛不二同歸于心。若
然者,則首題之總、品卷之別在我方寸,豈他
物哉?甞撰疏記以指歸為名者,蓋令於別而
識總也。今玄記以發源為號者,蓋令於總而
識別也。此乃贊述疏主之微旨耳,豈古自我
作哉。抑又此之《玄義》,皆用經語以成文章,具
引則文煩、略之又義闕,繇是麁徵經文、聊輔
大義,機要之名又在此也。吾宗達人且不以
狂簡罪我。或有可觀無隱乎爾。時聖宋三葉
天子在宥之十七載,大中祥符紀號之七年,
歲次甲寅正月既望,錢塘沙門釋智圓字無
外,於大慈山崇法寺方丈絕筆序云。
此《玄義》即章安舊文,既辭旨盡善,故荊溪不
更修治。或曰:下文有「此中遺一章」之語,即知
亦經再治。今謂不爾,遺章之語蓋後人籤注,
書者謬寫。此乃鄙語常談,豈是荊溪再治之
例?若再治者,應書云:四明不生不生,下注闕
字。如梁氏刪止觀書三大章,皆注闕字。今以
七義驗之,知不再治。一者、疏文再治,則於總
題削「大般」二字。今此備有,知非再治。二者、題
下無再治之人號故。三者、或謂闕逸借使闕
逸治者之號,則不合顯書疏主之名。例下疏
中,只合云頂法師撰。今既顯書名諱,知非再
治。四者、文中全無私謂之語,知非再治。五者、
準淨名部,荊溪亦但刪略疏文,而不再治《玄
義》。以此例彼,知非再治。六者、疏文舊本再治
二俱在世,而此《玄義》唯有一本,知非再治。七
者、準下疏文釋義有闕,則荊溪私加補助。今
既再治,何故不生一章,闕遺無釋;然義非難
見,但恐後學穿鑿,故此評之。
初、題目,二:初、標
法。題玄義者,五章釋題妙盡經旨,故稱玄義。
二、顯作者。沙門者,此翻勤息,謂勤勞息斷煩
惱故。《瑞應經》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若
乃息見思之妄心,達真諦之本源,藏通沙門
也。息塵沙之妄心,達俗諦之本源,別教沙門
也。息無明之妄心,達中道之本源,圓融沙門
也。又次第息三惑達三本者,是別沙門。一心
中息三惑者,是圓沙門。今疏主,即圓人也。然
沙門之名,於諸教中復通因果。今約疏主迹
說,乃住前因中沙門也。灌頂,即名諱。華嚴第
十法雲地,名灌頂位菩薩也。經云「諸佛智水灌
其頂故,名為受職,故名灌頂。」字法雲,小字非
凡。蓋言十地之聖,非三賢之凡也。俗姓吳氏,
常州義興人,祖避地東甌,因而不返,今為臨
海章安人也。父夭早亡,母親鞠養。生甫三月,
孩而欲名,思審物類未知所目。母夜稱佛法
僧名,師乃口効音句清辯,時共驚異,因告
攝靜寺惠拯。法師聞而笑曰:「此子非凡。」即以
非凡為字。及年七歲,還為拯公弟子,才業日
新玄儒並騖,弱冠之歲進具律儀。洎拯師厭
世,沐道天台,即陳至德元年,時俗壽二十七
也。智者辯才雲行雨施,能領能記唯師一人,
故方集奔隨為法上將。後於隋大業十年十
月,廬于天台之南,撰此疏文。越五年,於安洲
絕筆,即唐武德元年也。常於章安攝靜寺講
說此經,值海賊抄掠,道俗奔委師,撾鐘就講
顏無懾懼。賊徒麾旛詣寺,忽見兵旗曜日,持
弓執戟人皆丈餘,雄悍奮發,群賊驚散。其感
通有如是者。事蹟見唐《續高僧傳.習禪科》。若
乃撰疏之休徵、為法之難苦,則下文詳悉。以
唐貞觀六年八月七日終國清寺,春秋七十
二。將終之際身現微疾,室有異香,命弟子曰:
「《彌勒經》說『佛入城日,香煙若雲。』汝多燒香,吾
將去矣。」有同學智晞,智者親度,於貞觀元年
卒。臨終云:「吾生兜率矣。見先師智者寶座行
列,皆悉有人,唯一座獨空,云:却後六年灌頂
法師陞此說法。」焚香驗意,即慈氏降靈;計歲
論期,審晞言不謬。是故灌頂之名、法雲之字,
豈有過實之畏哉。撰者,鳩集文義解釋之也。
本文二:初、總序玄旨,二:初、標。題大般涅槃經
序者,以此序是開題序王,故別標之。如《法華
玄》別行經序,亦標云序王。或除削此題者,非
也。二、「夫正」下,正序,二:初、總歎三德宗歸,二:初、
嘆所詮宗極,三:初、雙嘆事理,二:初、正嘆事理
融即,二:初、嘆即事之理;二、嘆即理之事。理即
三千三諦之理,生佛一貫,因果無殊。事即十
界迷悟之事,始終兩異,新故有別。然而即事
而理,波即水也;即理而事,水即波也。故此
事理是今經之所詮,斯教之極致,故於文首
舉而嘆之。初文者,正道即妙理,綺互其文,正
以簡邪道。約能通,謂涅槃佛性之理,無二邊
邪而遍通一切,故名正道。妙則不縱不橫,理
乃無所不統,無始終之喧動,故稱幽寂。無
新故之滯礙,故稱虛玄。又幽寂即妙理寂
絕,虛玄即正道虛通。而言正道幽寂者,蓋
言正道即妙理故。妙理虛玄者,蓋言妙理即
正道,故雖有二名而無兩體,然則約理乃無
始終新故之異,約事則始終新故宛然。今談
於理實不離事,即始終而無始終、即新故而
無新故,其猶指波即水也。二、「無始」下,嘆即理
之事。即無始終而有始終、即無新故而有新
故,其猶指水即波也。波水融一,理事誰分?
無明生死等者,無明對種智為始終、生死對
涅槃為始終,翻無明為種智,即生死證涅槃
故。本自有之者,無始本迷故。修因方克者,由
緣了因得智斷果故。二、「此經」下,結為今經所
詮。非始之始等者,問:向以無明生死為始,今
何故以佛性三因為始耶?答:無明生死,體即
三因。
二、「若佛」下,複疎釋成,三:初、按定。「是則」下,
釋上二句義。如即理事也,因理即果理,故佛
性非因。「果如」下,果理即因理,故涅槃非果。二、
「若因」下,複釋上文。既顯因果理同,則非但極
果所證之理非新非故,下凡所具之理亦非
新非故也。文中反覆釋成,故云因如不異果
如、果如不異因如,大抵只顯因果理一耳。問:
據前所釋,乃以涅槃為新、佛性為故。此中合
云非止涅槃之如非故,何以却云非新耶?答:
若因果對明,誠如所責。今雖分句釋義,但顯
因果理同,並非新故耳。故下結云:是則佛性
涅槃因果之如皆是非新非故也。三、「是則」下,
結成。
三、「非新」下,結歸三德。以理事對,一性二
修共成三德。一性是理,以配法身。雖理本具
三,今對修成一。二修是事,雖智斷俱冥於理,
今對性但二。此即合性為一、合修為二。若約
開說則修性各三,理具三法身、智即三般若、
斷即三解脫。開雖成九,九只是三,三九互融
展轉無礙。下明體宗用三各各互具,即此意
也。即理成解,故曰非新而新。即理成惑,故曰
非故而故。既惑解即理,故種智不發,無明不
斷而斷。即一而三故,非點水之縱;即三而一
故,非烈火之橫。不縱不橫,如新伊字。凡論修
性進否非一,《顯性錄》備明之。
二、辨能詮興由,
二:初、通舉一化。利鈍不同者,一切眾生無不
本具三德平等無殊,但由熏習淺深,故成利
鈍差別。利根者,於華嚴座席即悟圓常,故《法
華》云「始見我身、聞我所說,悉皆信受,入如來
慧。」其鈍根者,如聾如啞,全生如乳,故須三味
次第調熟,來至今經方歸祕藏。故《法華》云「除
先修習學小乘者,如是之人,我今亦令得聞
是經入於佛慧。」其有不定根性,則於三味得
悟妙理,對前名鈍、對後名利。由此根機不等,
故有五時之教差別,故云是以大聖赴緣等
也。頓即華嚴、漸即三味,鹿苑漸始、方等漸
中、般若漸終,法華、涅槃會前頓漸歸非頓非
漸。「頓則」下,徵下經文證成其義。忍草等者,第
二十五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
得醍醐。」雪山譬佛,忍草譬教,牛譬機緣,食
譬修行,得譬入位。頓機扣佛說圓頓教,聞
教修行解發入住,此證利根於華嚴會悟三
德理。彼雖兼別,且約圓說。「漸則」下,第十三云
「從牛出乳」,譬從佛出十二部經,即《華嚴》也。「從
乳出酪」,譬從十二部出九部,即《阿含》也。「從酪
出生酥」,譬從九部出《方等》。「從生酥出熟酥」,譬
從方等出《般若》。「從熟酥出醍醐」,譬從般若出
《大涅槃》。《法華》與《涅槃》開顯義同,故經省之。此
證鈍根。既於《華嚴》全生如乳,故須歷三味漸
次調熟,至于今經方悟三德,故云次第圓滿。
因前四味次第,得至今經三德圓滿,故云次
第圓滿。「喻之」下,二十七云「置毒乳中,乳即殺
人。」酪及二酥,置毒亦爾。宿習了因名為置毒,
藉今聞教毒發不同。若昔於二酥下圓乘種,
故今再聞無明即滅,名為殺人。此證不定根
性味味得入也。「皆是」下,總結也。釋迦,此云能
仁。妙窮權實者,五時增減不出四教,教教所
詮豈離十界?藏通詮六、別圓詮十,由即不即
故分四殊。今能仁究竟顯理,十界唯心、九權
一實,權實理等,故云妙窮。「巧赴」下,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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