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綸貫
X0615 · 明 智旭述 · 卍续藏 · 共 33 段
妙法蓮華經者,諸佛究竟之極談也。原夫釋迦牟尼
如來實成佛道以來,已經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為度
眾生無有休息,數數示生,數數示滅,未種善根者令
種善根,已種善根者令其成熟,已經成熟者令得解
脫,所有法味不出藏、通、別、圓等四種,所有化儀不出
頓、漸、秘密、不定等四種。且據此番八相,成道說法四
十九年,略為五時:初坐菩提道場,為大根眾生說大
乘法,名第一華嚴時。于化儀為頓,譬如日出先照高
山,又如從牛出乳。于化法為圓兼別,圓被界外利根,
別被界外鈍根,此則小機絕分,不見不聞,所以不動
寂場而遊鹿苑,為五比丘等說四諦法,詮生滅理,及
說十二因緣事、六度等,名第二阿含時。于化儀為漸
之始,譬如日照幽谷,又如從乳出酪。于化法為藏,但
被界內鈍根,令其轉凡成聖。次借維摩等諸大士互
相酬唱,彈偏斥小,歎大褒圓,名第三方等時。于化儀
為漸之中,譬如食時,又如從酪出生酥。于化法為四
教並談,對半明滿,藏為半字教,通、別、圓為滿字教,使
利根得滿益,鈍根得半益,先成聖者密得通益。次與
四大弟子共轉法輪,會一切法皆摩訶衍,名第四般
若時。于化儀為漸之終,譬如禺中,又如從生穌出熟
酥。于化法為帶通、別,正明圓教,使界內機得通教三
乘共般若益,界外機得別圓不共般若益。先成聖者,
密得別益。次乃於靈山會上,開權顯實,開近顯遠,名
第五法華。時於化儀,為會漸歸頓,亦名非頓非漸。譬
如日輪當午,大地普照,罄無側影。又如從熟酥出醍
醐,于化法為純圓,無有一人不得作佛。出世本懷,于
茲始暢。舉凡如來化度眾生之方便,施設教網之弘
綱,咸于此經開發顯示,所以獨名為妙。至於涅槃,扶
律談常,不過曲為末世鈍根,重施方便,令同會真實
耳。其秘密不定二種化儀,徧在前之四時。惟法華是
顯露,非秘密。是決定,非不定也。此經靈山演說,凡有
八年。貝葉傳持,積至八里。流入震旦者,凡有三譯。今
鳩摩羅什所譯,共七卷二十八品。自古註家,紛紛不
一。或簡或繁,莫得真要。惟天台智者大師,初見南嶽
慧思大師于光州大蘇山。思授以普賢道場,令修法
華三昧。誦經至藥王菩薩本事品,是真精進,是名真
法供養如來。豁然大悟,寂而入定。親見靈山一會,儼
然未散,獲一旋陀羅尼。自是以後,照了法華,如曦和
之臨萬象。達諸法相,似清風之遊太虗。遂以五重玄
義,解釋總題。章安尊者記成玄義十卷。復以四意,消
釋經文。章安尊者記成文句十卷。言五重玄義者,一
法喻為名,二實相為體,三一乘因果為宗,四斷疑生
信為用,五無上醍醐為教相也。言四意消文者,一因
緣,二約教,三本迹,四觀心也。消文浩博,未暇委悉。
今略出五重玄義:一、法喻為名者,妙法二字謂之法,
蓮華二字謂之喻。法者,略而言之,眾生法、佛法、心法
也;妙者,略而言之,相待妙、絕待妙也。經云:為令眾生
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
知佛之知見蘊在眾生,故眾生法妙也。佛法不出權
實,經云: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能
知佛者。即是歎實智妙。又云:及佛諸餘法,亦無能測
者。即是歎權智妙。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諸
法是即實之權,實相是即權之實,故佛法妙也。安樂
行品云:修攝其心,觀一切法,不動不退。普賢觀云:我
心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淨名云:觀身
實相,觀佛亦然,諸佛解脫,當于眾生心行中求。華嚴
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心法妙也。相待妙者,
待半字為麤,明滿字為妙。三藏但半字生滅門,不能
通滿理,故麤;滿字是不生不滅門,能通滿理,故妙。又
方等、般若帶方便通滿理,故麤;今經直顯滿理,故妙。
絕待妙者,說無分別法,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清
淨,無復有法可相形比,待誰為麤?形誰為妙?無所可
待,亦無可絕,不知何名,強言為絕。妙名不可思議,不
因乎麤而名為妙。若謂獨有法界,廣大獨絕者,此則
大有所有,何謂為絕?今法界清淨,不可以待示,不可
以絕示,滅待滅絕,故言寂滅。用是兩妙,妙上三法。眾
生之法亦具二妙,佛法、心法亦具二妙,故稱妙法。又
廣釋妙者,有迹門十妙、本門十妙、觀心十妙。迹門十
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四、位妙;五、三法妙;六、感
應妙;七、神通妙;八、說法妙;九、眷屬妙;十、功德利益妙。
實相之境,非佛、天、人所作,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故居
最初。迷理故起惑,解理故生智。智為行本,因于智目,
起于行足。目、足及境,三法為乘。乘于是乘,入清涼池,
登於諸位。位何所住?住于三法秘密藏中。住是法已,
寂而常照,照十界機,機來必應。若赴機垂應,先用身
輪,神通駭動;次以口輪,宣示開導。既霑法雨,稟教受
道,成法眷屬,拔生死本,開佛知見,得大利益。前五約
自行,因、果具足;後五約化他,能、所具足。經云:惟佛與
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
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
如是本末究竟等,即境妙也。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
一,以此妙慧,求無上道,即智妙也。本從無數佛,具足
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佛子行道已,來世
得作佛,即行妙也。天雨四華,表住、行、向地。開、示、悟、入,
亦是位義。乘是寶乘,遊於四方,直至道場。四方是因
位,道場是果位,即位妙也。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
定慧力莊嚴,大乘即真性軌,定即資成軌,慧即觀照
軌,是三法妙也。于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以佛眼
觀見六道眾生等,即感應妙也。入定雨華動地放光
等,即神通妙也。其所說法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已今
當說最為難信難解等,即說法妙也。但教化菩薩無
聲聞弟子,即眷屬妙也。現在未來若聞一句一偈,我
皆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須臾聞之即得究
竟三菩提,不令一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
度之,即功德利益妙也。本門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
果妙;三、本國土妙;四、本感應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說
法妙;七、本眷屬妙;八、本涅槃妙;九、本壽命妙;十、本利
益妙。本因妙者,本初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所修因也。
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時弘經結緣,皆是中間所作,
非本因也。過是塵點劫前所行道者,名本因妙。本果
妙者,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契得究竟常樂我淨乃是
本果,不取寂場舍那成佛為本果也。但取成佛以來
甚大久遠初證之果,名本果妙。本國土妙者,本既成
果必有依國,今既迹在同居或在三土,中間亦有四
土,本佛亦有四土,復居何處?文云:自從是來我常在
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按此文者,實非今日迹中娑
婆,亦非中間權迹處所,乃是本之娑婆,即本土妙也。
本感應者,既已成果,即有本時所證二十五王三昧,
慈悲誓願機感相關,能即寂而照,故言本感應也。本
神通者,亦是昔時所得無記化化禪,與本因時諸慈
悲合,施化所作神通駭動可度眾生,故言本神通也。
本說法者,即是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初轉法輪
四辯所說之法,名本說法也。本眷屬者,本時說法所
被之人,如下方住者彌勒不識,即本之眷屬也。本涅
槃者,本時所證斷德涅槃,亦是本時應處同居方便
二土,有緣既盡唱言入滅,即本涅槃也。本壽命者,既
唱入滅則有長短遠近壽命也。本利益者,本時眷屬
所獲諸功德也。觀心十妙者,迹門本門皆論觀心,迹
門觀心散在諸文,本門觀心者,佛如眾生如,一如無
二如,佛既觀心得此本妙,迹用廣大不可稱說,我如
如佛如,亦當觀心出此大利,亦願我如速如佛如,故
文云:聞佛壽無量,深心須臾信,其福過于彼,願我於
未來,長壽度眾生,如今日世尊,諸釋中之王,道場師
子吼,說法無所畏,我等於未來,一切所尊敬,坐於道
場時,說壽亦如是。此即觀心本妙,得六即利益之相
也。
次明蓮華者,譬喻妙法也。華有多種:或狂華無果,可
喻外道空修梵行無所尅獲;或一華多果,可喻凡夫
供養父母報在梵天;或多華一果,可喻聲聞種種苦
行止得涅槃;或一華一果,可喻緣覺一遠離行亦得
涅槃;或前果後華,可喻須陀洹却後修道;或前華後
果,可喻菩薩先藉緣修生後真修。此皆麤華,不可以
喻妙法。惟此蓮華華果俱多,可譬因含萬行、果圓萬
德。又為蓮故華華實具足,可喻即實而權;華開蓮現,
可喻即權而實;華落蓮成、蓮成亦落,可喻非權非實。
故以蓮華喻于妙法。又以此華喻迹本兩門,各有三
喻。迹門三者:一、華生必有於蓮,為蓮故華而蓮不可
見,此譬為實施權,意在於實無能知者。二、華開蓮現
而須以華養蓮,譬權中有實昔無人知,今開權顯實
意須於權。廣識恒沙佛法者,秖為成實使深識佛知
見耳。三、華落蓮成,譬廢權立實,唯一佛乘直至道場。
菩薩有行見不了了,但如華開;諸佛以不行故見則
了了,譬如華落蓮成也。本門三者,一華必有蓮譬,迹
必有本迹含于本,意雖在本佛旨難知彌勒不識。二
華開蓮現譬,開迹顯本意在於迹,能令菩薩識佛方
便,既識迹已還識於本增道損生。三華落蓮成譬,廢
迹顯本,既識本已不復迷迹,但於法身修道圓滿上
地也。又經中凡有七喻皆喻權實,今以蓮華而總喻
之。七喻者,一火宅中三車一車喻,以三車喻權,大白
牛車譬實。二信解品中窮子喻,以雇作譬權,付業譬
實。三藥草喻,以三草二木譬權,一地譬實。四化城喻,
以作化譬權,寶處譬實。五授記品繫珠喻,以少有所
得譬權,寶珠貿易譬實。六安樂行品輪王喻,以隨功
賞賜譬權,解髻明珠譬實。此六皆迹門開權顯實喻
也。七壽量品中良醫喻,以使告父死譬權,來歸使見
譬實。此即本門開近顯遠喻也。更有王饍鑿井二喻,
既非全譬一期開顯,所以智者大師略而不舉,後世
輒云九喻,可謂依文不依義矣。
經者,佛所說法之通名也。梵云薩達磨、芬陀利、修多
羅。薩達磨,此翻妙法;分陀利,此翻蓮華,具如前釋。此
名異於眾典,故稱為別。一代時教皆名為修多羅,故
稱為通。修多羅或翻為經,或翻為契,或翻為法本,或
翻為線,或翻為善語教,或云無翻而含五義:一、法本,
亦云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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