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論新疏游刃

X0872 · 元 文才述 · 卍续藏 · 共 516 段

將釋茲疏,啟以二門:初、敘論詮旨,後、隨釋疏義。初者, 梵云阿毗達摩,此云無比法,謂詮慧最勝故。又翻對 法,對有二義:一者對觀,觀于四諦;二者對向,向于涅 槃。觀則剋聖、向則剋滅,能對之體即無漏淨慧、所對 之法即四諦涅槃,是法之對,慧為主故。問:佛說三藏 皆聖教攝,高僧述作何以與去聲焉?答:從乎本故。謂此 論義本亦佛說,散在方廣分中,論主依經作之,至簡 至要以攝第一中道理智,引攝上根樂略之機。此則 唯在成立佛說,與摩訶衍中甚深性理平等一乘而 相應故,亦得阿毗達摩聖教攝也。如佛世迦多演尼、 舍利弗等造《發智論》、《集異門足論》等,皆攝屬論藏故。 然論通大小,此論唯大。大通權實,唯實非權,五教之 中唯一乘終教攝也,五宗之中理事無礙宗也。何者? 以四論之中皆辨非有非無中道之理故,如下云「不 釋動以求靜」,又云「即萬物之自虗」等;亦兼頓說,下云 「目對真而不覺」,又云「觸事而真」等。此同《起信》真如門, 說諸法差別唯依妄念,若離心念則法法皆真皆如 矣。以賢首大師判真如門為頓教分齊故,故論之終 始極一乘之窈渺、盡性理之精深,羅有包空、開權示 實,出不遷之理,即流動以明宗;發不真之談,依諦門 而演䆳;說般若無見無知之旨,盡玄中之玄;明涅槃 不出不在之心,極妙中之妙。故遺民以謂「浴心方等 之淵、悟懷絕冥之肆」,不為過也。其文則含英綜花、敲 商擊羽,依理而起、因質而生,非惠施之談虗、何晏之 尚無所能彷彿也。可謂彬彬󴊿󴊿、󳬂󳬂葱葱,談之口 則𮌉美梁馨、擲之地則金聲玉振,如遺民歎曰「理微 辭險、唱獨應稀」,可謂知言矣。 後隨釋疏義,分三:初、釋論題目。「 肇即」等者,謂論主 以徹法英悟之智、逗機善巧之辨,假聲名句文,示中 道之理,令物獲一乘平等之益,故作論也。「人法」下,准 《清涼鈔》,通辨諸經得名之式,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 名,約因約果、乍複乍單等。不同今以二字成題,即人 法也。「以四」下,出立名所以。詳《梁傳》,什公出《大品》之後, 師著無知論,次著不真空等二論,什公亡後始著涅 槃無名論,其次如是。今不爾者,以意求之,葢論主作 宗本時,大約題中之義排次也,謂初示不遷之理,次 彰第一義真,依般若之神心,照涅槃之妙境。涅槃是 三乘究竟之所歸,故最後也。然非作者之本意,且順 次敘之。「又各宗一義」者,各隨論名,是所宗也。但實教 了義經論中談諸法無生無滅之理皆不遷論所宗, 乃至談涅槃之旨亦無名論宗之。「欲合」下,合四為一, 不可題中併置四名。「復作」等者,葢宗本一章最後作 之,冠於論初攝四為一也。「宗釋皆屬」者,宗即宗本,釋 即四論。此四但演宗中之意,宗則略示綱要,如《起信》 立義分;釋則廣陳理義,如彼解釋分。「而言論」者,疏略 《起信》疏釋之,具云論者建立決了可軌文言,判說甚 深法相道理,依決判義名之為論。又論者集法議論 也,謂假立賓主往復徵析論量正理,故名為論。往復 謂問答也。徵謂徵索,析謂分析。如逐論徵釋,及無知、 無名二論各九次問答是也。「示物修悟」者,作論本意 故欲令眾生悟理修觀、息妄顯真,證諸法實相,不為 文字事業也。「然有二種」者,准龍樹末論,說馬鳴大士 宗百本了義經以作《起信》,唯識亦宗六經等。釋論如 《智度》之釋《大品》,《地論》之解《十地》等。此是宗經攝義之 論也。 疏「大秦」者,即國朝之名,當東晉穆帝以來,二秦相 繼而出,前秦符姓、後秦姚姓。二姓皆秦,故史官以 前後字別之,非自號前後也。徤,蒲洪之子,洪改姓 符氏,西羗人也。洪為趙將麻秋鳩死,徤受父命,據關 內即天王位。葢亟谷以西皆號關中。堅,即東海王雄 之子也。徤死,太子符生繼立。生殘虐不道,堅殺之自 立。「末年」者,即建元二十五年,堅率兵八十七萬以伐 晉。至壽春,為晉將謝玄所敗,歸長安,慕容冲、姚萇等 皆叛之。冲圍長安,堅力戰不解,乃北走五將山。復為 萇圍之,遂執堅縊於新平佛寺,今豳州也。萇,即姚仲 弋之子也,亦西羗人,殺堅自立。萇薨,子興立,改元弘 始,凡十九年。長安,縣名也。「如來姓」者,《釋迦譜》引《彌沙 塞》云:「過去有王名󳬂摩,有庶子四人:一名昭目、二名 聦目、三名調伏象、四名尼樓,聦明神武,有大威德。第 一夫人有子名長生,頑薄醜陋,眾人所賤。夫人恐國 位為四子所有,乃以嫵媚要王。王喜,遂譖四子出國。 時四子之母并親屬、諸力士、人民等,見四子無罪被 黜,皆樂隨之,王亦聽去。於是至雪山北,得遐逈曠大 之地,居數年,歸德如市,󳬂為強國。王後思見,召之四 子,辭過不還。王歎曰:『我子釋迦。』因名釋種。」種,亦姓也。 釋迦,翻能也。自尼樓有子名鳥頭羅,羅子名瞿頭羅, 子尸休羅子,即《智論》師子頰王也。王四子,一曰淨󰕖, 淨󰕖子即佛也,得姓至佛凡六世矣。「安公」等者,即東 晉武帝世人,事業如《梁傳》。安公已前,出家者皆從師 姓,如竺道潛弟子竺法義等是也。安以大師之本莫 尊於佛,乃以釋命氏,當時或從或不。及建元二十年, 三藏曇摩蘭提譯出《增一阿含》,彼經第二十一略云: 今有四大河水從阿耨達泉出,各隨其方入於四海, 無復本名。此亦如是,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種,於如 來所剃除鬚髮出家學道,無復本姓,但言沙門釋迦 弟子。既懸與經符,遂為永式。叶,合也。迄,至也。本傳乃 梁代會稽嘉祥寺慧皎法師作《高僧傳》,論主居義解 科。《傳》略云:「京兆人,家貧,傭書為業。因繕寫,遂歷觀經 史云云。」「栖神」等者,栖,止栖也。神謂神妙之心也。冥猶 寂也。累謂生死。「猶未盡善」者,謂未究竟也。予亦忝讀 莊老之書,大秪所宗虗無自然杳冥昏默之道,自此 降冲和元氣生天生地,神鬼神帝生物之用或似不 盈。其修之之方必倣于道,內則谷神守靜挫銳解紛, 外則和光同塵不矜不恃。如《莊子》說廣成子授黃帝 之道曰:「夫至道之精杳杳冥冥,至道之極昏昏默默。」 此談道也。下明修云:「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必清必淨, 無勞汝形、無搖爾精,乃可以長生。」又云:「我守其一以 處其和,故我修身千二百歲,吾形未甞衰。」釋曰:守一, 守前道也。處和,與物不競也。不競則生全,守一則道 成。此莊老大旨也。據此,未當吾宗擇滅無為。假令得 之,無知無覺,淪於太虗而已。至于般若神心、涅槃妙 有,依正自在、相用圓明,寂照同源、力通無礙,彼何與 焉?故論主斥其未盡善也,不為激過。故冲云:「放辭莫 怪譏莊老,未入如來數仞墻。」「舊維摩」者,即漢末支謙 所譯。方等者,謂方正平等,即方廣分也。三藏,即小乘 教。諸師多憑《智論》呼小乘為三藏教。《法華》亦云不得 親近小乘三藏學者。姑臧,今西涼也。論主聞之,越二 千里之遠而從之受學,什亦賞其神明大器,歎之不 盡。「逍遙園」者者,本國家園苑,以施什公為翻經之舘。 疏辭皆本傳之文,具如傳。「作猶」等者,隨義訓也,以聖 人創制名作,賢人祖之名述。《中庸》云:「父作之,子述之。」 孔子亦自謂述而不作等。今法師之論,但祖述經論 之義,就文亦可云作也。 疏「所崇」者,崇謂中心宗尚,崇尚亦尊也、主也,然通能 所。所宗者,即此宗本一章也。「即實相之一心」者,什公 以實相為宗,故不遷等法皆實相也。實相該通理事 不二為一心也。吳僧淨源註釋此論,號「中吳集」,初解 宗本義,立一心為宗。疏引全是彼文。「雖殊」等者,以一 心全現諸法,法法皆心,妄心分別似有起滅;若離心 念則無去來,差別之相非不遷而何?次即心所現有 而非真,非真則其性自空。若此亦非有法亦非無法, 真俗莫覊、空色一致,觸物而一,第一真也。般若為心, 不須會釋。涅槃之理,均天人、同一異,總六合以鏡心、 一去來以成體,一心之義亦昭然無惑。故知四論皆 述一心之義。且心即如來藏,恒沙佛法並蘊其中,矧 四法邪?若心外談法,便同外道。「別者」下,如不遷論以 不遷為宗等。「非一心」下,一心為總相,四乃別相。攬別 為總,離別無總;開總成別,離總無別,故一心攝四法 而無遺,四法示一心而有在。「義謂義理」等者,如下四 論之中通取其義,皆一心法上之義。別取其義,如不 遷一論唯不遷之義,餘三例之。凡解義理要在徹法, 法義無分,曷為精照?故圭峯云:「今時聽學之人,但求 文義、不尋法體,亦不原此義是何法上之義。」「據此」下, 約能詮以明之。以宗本之義略與四論張本,但有統 冠之功而無委示之實;四論反之可知。「以法為本」下, 作釋也。初二皆持業,後一依主。義為能顯,法是所顯。 不言章者,尚義而不文也。 疏「此五名」下,《放光》有〈本無品〉,《般若鈔經》亦有〈本無 品〉。餘之四名,經論中標相,不須引明。「義雖」等者,如下 隨名略釋可知。前四,理也;緣會,事也。所以相躡而解 者,以論中排名本無居初,釋義本無居後,故為此釋。 「緣前元無」者,以下論云「未生無有」,故若約法由緣,生 無自性性,雖今現有,有亦即空。因緣性殊,各亦不生、 共亦不生,故諸法本無也。《鈔經》略云:「如諸法本無,怛 薩阿竭亦本無」等。「無相」等者,謂本無之性,遠離男女、 根塵、有無、一異等差別之相,以凡所有相皆是虗妄 故。「即此」等者,法為事法,事法無性,唯以實相為性也。 「此性真空」者,實性之中無妄染等諸相名空,非混茫 斷滅之空也。「復由」等者,謂依法顯理,如指波談水、依 釧說金。理從於事,無理非事,事自緣生,故云緣會。依 俗諦理,因緣和合共生諸法也。「或名」下,會異名可知。 「杜順」下,總證《法界觀》文。 疏「義依」等者,顯猶明也,謂依法顯義、依義識法。今云 一義,亦一體一義也。餘辭可解。「此中」下,乃依賢首大 師《起信疏》解非一非異之義釋也。本謂本無等理,末 謂緣會之事。唯末非本,即事能隱理門,唯緣會而非 實相;唯本非末,即以理奪事門,唯實相而非緣會也。 「若本末」下,以理事一體不可分其際限,如全水是波、 舉器渾金,誰能際限?設使鵞王有擇乳之能

在阅读器中打开《肇論新疏游刃》→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

同分类经文:
太虛大師全書.編纂說明太虛大師全書.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1卷-第26卷)太虛大師全書.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27卷-第3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