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折箴
X1112 · 宋 妙蓮撰 · 卍续藏 · 共 28 段
傳曰:實行韜光,高而不名;寡德適時,名而不高。吾宗
有鐵翁者,自謂實學,好揚名於後世。高則不高,名品
非名,鳥鼠之喻可也。羊齒右吾之後,聞律亦未我先。
性好攻異,評薄前人,為先師所惡。每謂彼輕狂,出言
無度,有束之詣。余雖知彼天性,且爾品可住其勤,
使學而知之。惜乎曾未經遠,勃興慢習,初無正傳,唯
自師心,妄生穿鑿,戕賊祖教,傍若無人。規攝愚徒,斐
然著撰,甚多紕繆,略不缺疑。若較之於祖道未甞染
指叨名叨位者,彼亦粗有取焉。余紹定間退自三山,
叨濫湖心。座司一日忽來相訪,袖出所撰文藁一卷,
口謂求證意,意在程伎。素知彼不識分量,妄作可,
說妙談玄,既無尺寸,如遠方村民誇於上國醜婦,說
少時容㒵,略無羞灑。余正若醒人隌於醉漢,只不苦
較其是非,置於案上。經乎載後作一書,略示幾件太
叨濫處而送還之。未知此文今亦流傳否?淳祐初,於
滄洲方丈忽得終南家業,一見名題,不勝忻仰,豈謂
宗中有此寧馨?及至展卷臨之,披讀首章,元來恰是
懷家之子。破題便謂吾祖弘律以妙觀為本,蓋唯律
中觀念對治,常爾一心,念除諸蓋等,但猶屬小觀,故
引唯識妙觀而導之為弘律本。未審吾祖為弘律耶?
為弘觀耶?若謂弘律,律何無本?若謂弘觀,何云弘律?
謂雙弘在人,據行無可不可;既言弘律,正是約教,教
有耳在,何庸借本斷彼為心?欲顯吾宗非事相之學,
謂能除究,超拔苦賢。豈知翻為不識心、境,弄巧成拙。
文中所論衣、食、四儀諸戒對治用心之處,在日用時
須,故曲盡規猷,正明戒行。彼謂妙觀乃是迷名,不知
於何處持戒而論心、境,即事而真,除位方能。至此地
位,亦何忘戒?祖教專弘,所被之人本為新學,除明觀
慧,酌示境緣,是約圓宗而成受體。善、惡事法,正作奉
持;識對五塵,不容微蹤;要令愽地,發趣知歸。大、小雖
殊,律儀不異;會同三聚,圓契一乘;為道受隨,非同世
善。所以疏:鈔兩文開大乘解,緣法界境,發上品心,納
善種體,起菩薩行,趣涅槃果,盡用圓實。大乘教受聲
聞小戒,不分兩分,即權取實,始終一貫,令成究竟業。
疏:圓宗戒體章中敘述次第,無不明顯。故文云:智知
境緣,本是心作;不妄緣境,但唯一識。隨緣轉變,有彼
有此。文先示境緣,令開大解。又云:欲了妄情,須知妄
業,故作法受,還熏妄心。文依解緣境,發心受戒。又云:
於本藏識成善種子,此戒體也。文正示圓宗所發戒
體。已上同。鈔:我今發心受戒一句,又用以己要期之
心與彼妙法相應,於彼法上有緣起之義,領納在心,
名為戒體。又用未受戒前,惡遍法界,今欲進受,翻前
惡境,並起善心,故戒發所因,還遍法界。文又云:猶有
本種量心,故力有常。乃至下云:成化身佛等。文明隨
行持犯,囑令常思遠期。大乘因、果同。鈔:為成三聚戒
故,趣三解脫,求泥洹果。又以此法引導眾生等。兩文
相照,如合符節。於但三聚有後受、前思之異,自非濟
緣同。答:雖識圓宗遠,致此之二部所明大乘因、果,皆
是三誓。而納具戒所發無作業體中,具令依修行,今
文決顯。故濟緣云:今此直以大乘圓義以決前體,故
羯磨經引薩婆多論為正量教。論云:凡欲受戒,先為
說法開導,令於一切境起慈悲心,便得增上戒業。疏
云:此之戒法,出家本務,素非懷大,定難容納,除有由
矣。文律本家業,甚實在此。若使外求,去道轉遠。濟緣
因釋教源云:教即律藏,律由戒生,故戒為律本。文三
種理觀,隨律之經。祖教觀宜,用之有處。戒、觀兩門,須
分心、境。戒以防禁為心,罪惡為境;觀以契會為心,寂
理為境。雖有觀事生滅之句,此是事境,如智論因緣
所生法也,非謂諦境。若約兩重能、所對拾,諦觀乃屬
所破。諦觀相宜,如器諸淳朴,方名妙觀。又復須知修
觀之法,的指一境,不容異念。如記主觀經新疏,通將
三法從寬至狹,約心約佛,的揀所觀。所觀赴四成功,
豈宜通慢使見?十六觀門,雖本一經,亦非文至。觀觀
之後,皆結部正。天台大約四三昧判攝一代。經教所
詮,明從行觀。三大部中,心觀屬行,其餘二部皆是開
解。雖只用觀,托事附法也。及心觀中,前之六章猶屬
妙解。於正明境,的指事中一念為所觀境,專以三千
而作指南。依經建立,方便正修,立定日限,破妄顯真。
慮境觀鑽,境觀鑽研,所發疑悞,須明十境,以別邪、正。
修觀大約,鄭重如此。又復三藏分宗,經詮定學,專明
三昧;律詮戒學,唯論持犯;論詮慧學,開二智明。不無
交至,皆名隨說。戒學到家,究竟三聚;定學到家,究竟
唯識且約今宗。皆能至果,同成佛慧。戒無慧解,但是利使;
觀無慧解,乃屬事禪。戒是能防,業是所防;觀是能修,
定屬所修,猶智度故。若戒,若業,若觀,若禪,無有一法
不至果位。今部文中或明解、慧及示理、觀,成就圓宗,
受隨妙戒。是以疏鈔或約聖位淺、深,或約根性利、鈍,
三乘、三學相比。相比相決,想屬開、解,為出家本務,期
成聖道。出家之言,須約人、約行,始修論之;非約戒、約
位,局初心即斷。故受戒篇及沙彌篇言:聖道行,元始
未曾。今是入道初步,須知趣向,要令進學。若懺篇中
列三種理觀,令任智觀緣,化制雙行,為除業本。又復
所滅乃至成罪,當須融導,成無生懺。不同戒、行,遮未
起非,恒須防禁,不可妄情。戒、觀兩分,當如此知。吾祖
設教,令開大乘解、慧,專依小乘受隨,無不盡善。四儀
動用,嚴切護持。明知於唯識理上縱妄成業,欲返妄
源,作法受具。所破既除,嚴禁愈切,是戒勝行,何言妙
觀?故業疏云:成善種子,此戒體也。以凡夫妄念,執着
妄境,若非戒解,無由得脫。故律序云:縛着由此解。圓
妙理觀,佛地未妄,今令初心為本,持戒如何操趣?了
妄全真,不可不知也。元始未曾,誠哉是言。若使鐵翁
曾於戒觀留心試採,終不有此元稽妄說,不識分量,
誇憚狂言。下文至教,臨時指示,會源列門,諸門觀法,
題下註字,急宜去之,恐悞新學,以致妄戒。正文誦習,
甚益初機,弘立標科及諸子註,多順己見,未可全依。
余年老灰懶,無心細讀,加我數年,可為絆正,推功觀
行,埋沒律宗。祖道全真妄本,吾祖著撰,自有準繩。然
歸敬儀、淨心觀等,解慧通被,行業圓宗,化制雙弘,真
俗並運,雖許凡學通攝觀機,此屬化門無混制,教部
流布,祖意可知。孟浪故來,不稱正量,摘其過濫,何可
勝言?一則律學無本,二乃化制不分,三三學失次,四
使後昆越學,五攝機不盡,六不識所宗,七玷辱祖師,
八全迷戒相,九暗托觀門,十矯異常途。略提此十,其
失尚多,因此忤心,餘不忍看。歲晚赴壇,忽聞祖教持
癈善戒受大之說,既乖所學,甚不入耳。下壇歸寺,偶
得重圓亂道,讀主揭倒四重樓閣,豁開其義圓門之
句,不勝傷嘆,毀滅大乘,謗讟祖教,泥梨苦報,略無畏
忌。若謂法花開顯,白四須大,善戒漸次,故為揭倒。既
開五義圓門,何獨不至四重樓閣?不知開顯,正為於
此。
敢問法花開顯,唯開聲聞、開菩薩否?聲聞多種,開何
聲聞而得作佛?開顯當機,如何破顯?開顯之旨,切在
於何?吾祖今家,如何建立?開顯之後,有聲聞法可修
學否?如上諸事,彼皆冥然,誑謼閭閻,巧弄唇舌,部風
一皷,滿座生疑,善戒正經,無人敢道,滅法謗祖,盲瞽
來蒙,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便力破以救祖乘。緣彼新
學,多所艶慕,有訪訓蒙,但作一書,具禮設諫,問答?享,
略彼所為,故不介意。後每相見,略無擊節,自謂聞義,
能徙宗中之耄。後聞有折蓬之作,欲見無由。近因所
見,引之?盲,修習為徒,殊非靜子,自無見解,任拘牽行,
廣印流通。偶得一家本,初讀之,甚令人疑;次讀之,可
令人笑;再讀之,極令人憂。據彼折說,何足為破?明眼
人前,自為笑具。但慮末代新學,生知者少,因此愚迷,
不極究源流,浸成部種。若不指斥,漸翳祖乘,傳布後
昆,恐成重害,未免饒舌。聊述所知,以示將來,非余所
好。
欲明此意,先定本。須知今是依四分律受具足戒,但
能除用圓實教旨,遠取如來本懷緣境,契唯識宗乘
發心,起大慈勝行,開明心境,融導發門,要誓無遺,期
向遠大。所發無作,義具三聚;所成業體,同大乘體。故
鈔云:我令發心受戒,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脫門,正
求泥洹果業。疏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是三聚。良
以解心既妙,發限莫物;願行相扶,域心有處。論其名
位,是聲聞人有大聲聞氣分,只可謂新發意菩薩。正
如普明菩薩經云:如剎利王縱與賤通,所懷者貴,即
名王子;無上發法縱與眾生賤之人合,生菩提心,名
佛其子。經文眾生之言說九界,所謂人、天、小善、部見、嚴
王、惡逆、調達等,咸開作佛。今是無上發法與賊聲聞
夫人合,所發業種成佛有分。由圓理含容,包攝無外,
即此小戒當處究竟,乃至佛果成,名體不轉。若將此
體為菩薩體,返見聲聞,無此圓體。所以說主恐迷此,
於諸文中節節發問:此與菩薩戒體為同為異?必有
異同,學者尋之。或云:體同緣異。但言其同,已是二體,
況云緣異?古德云:所言體同,乃據體性。若約體相,亦
所不同。圓理具法法全,同法無濫。若混為一,何為具法?
經云:七寶大車,其數無量。人問:既得此體,還用受菩
薩戒否?若不須受,約大判持犯耶?答云:須受無作,業
重發否?若如汝說,既得此體,後不須受,何不約大?准
梵網等經,依行相奉持,却自甘心而犯諸戒。汝云曾
釋,還看經否?若據汝所妄解祖文,無可不可,無作重
否?正汝愚迷,瞥爾起心,殃墜無間。具緣受大,豈無無
作?既本圓極,約義已具,只一三聚,無二三聚。為稟大
先容,其義在此。如投水海中,若風中皷囊,雖有大聖
智,只不能分別。至納大時,無別三聚。自非記主具擇
法眼,深窮化制,誰能曉此折蓬愚執?正知經中有田
舍子,見貴人以鹽着食中,問云:何以故爾?貴人答云:
此鹽能美。彼即自謂尚美,初自未必多,遂滿口食,為
鹹所苦,返責貴人。貴人曰:癡人!調和可也,如何純食?
彼亦如是,一味貪圓樂勝,不知所以圓勝。吾祖聖智,
若依當分小乘而受隨者,猶在半途,未為究竟。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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