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教經解
X0666 · 明 智旭述 · 卍续藏 · 共 93 段
歸命常住大悲尊,應病與藥權實法;
亦禮天親造論主,為順初機重解釋。
述曰:天親菩薩,以七分建立所修行法,釋此經義。
推徵精密,開誘殷勤。萬古以下,無能更贊一辭。觀
其言曰:「為彼諸菩薩,令知方便道。以知彼道故,佛
法得久住。滅除凡聖過,成就自他利。」噫!此經奧旨,
菩薩誠盡之矣。末世鈍根,讀菩薩論,或解或不解,
或昧或明。雖有源師《節要》,宏師《補註》,仍亦攝機未
徧。今不揣庸愚,輙復為解。庶幾下里巴人,易為賡
和而已。
△將釋此經,大分為二:初、題目;二、入文。初
中二:初、正釋題;二、出譯人。今初。
佛遺教經
佛遺教三字是別名,經之一字是通名。就別名中,
佛為能說之人,遺教為所說之法。人法雙標,能所
並舉也。佛翻為覺,眾生長劫在夢,佛斷無明,如從
夢覺。既自覺已,又能覺他,覺一切法,無不究竟,故
名為佛。又在夢之心,心不可滅,名為本覺。從夢初
醒,知夢本空,名為始覺。既從夢醒,惟一覺心,更無
二心,名究竟覺。此之覺性,含靈本具,無始無終。釋
迦牟尼,不過先得我等之所同然,所以示成佛道,
為我等師。又因我等長迷不覺,故於無生無滅性
中,示有生滅。譬如月輪在天,水清影現,水濁影亡。
是故佛實常住,未嘗滅度。特為我等一輩濁惡凡
夫,唱言入滅,令生悲戀。又以大悲無盡,曠濟無邊,
故雖示滅,仍留遺教,接引後昆。遺者,貽留。教者,訓
誡。猶儒書所稱顧命,亦人世所謂遺囑也。依而行
之,則是法子;不依所囑,則是大逆不孝者矣。經者,
訓法訓常,具如餘處廣釋。
亦名佛垂涅槃略說教誡經。
垂者,將入未入之時。涅槃者,離過絕非不生不滅
之義而有四種:一自性清淨涅槃。即一切諸法本
來常寂滅相,佛與眾生平等無二不增不減,此則
不論出入。二有餘依涅槃。謂三乘已斷見思子縛,
而所依果縛身心尚在,此約證果時入。三無餘依
涅槃。謂三乘灰身泯智,復歸無名無物本體,今正
約此論垂入也。四無住涅槃。謂諸佛菩薩有智慧
故,不住生死;有慈悲故,不住涅槃。不住生死,故能
非滅示滅;不住涅槃,故能非生示生。佛久證此無
住涅槃,今為有緣度盡,故示垂入無餘涅槃,實不
同二乘之一滅永滅也。又涅槃有三義:一性淨涅
槃,即法身理體,此則無出無入。二圓淨涅槃,即般
若。斷惑究竟,冥合性真,此則一入永入。三方便淨
涅槃,即解脫。方便示現,起諸應化,此則數出數入。
若以三義對上四種者,性淨即自性清淨涅槃,亦
即無住涅槃之體;圓淨即無住涅槃之相。方便淨,
即無住涅槃之用。其有餘依、無餘依二種,若在二
乘分中,則攝屬圓淨,以是圓淨之少分故,但顯偏
真,未顯俗諦中諦。但淨見思分段,未淨塵沙無明
及變易也。若在如來分中,則攝屬方便淨。初成道
時,示同二乘之有餘依;今滅度時,示同二乘之無
餘依也。略說者,對平日廣說,此為要略。又對大機
所見《大般涅槃經》,此為簡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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