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合論纂要

X0226 · 明 方澤纂 · 卍续藏 · 共 310 段

華嚴經合論纂要目次終 夫有情之本,依智海以為源;含識之流,總法身而為 體,以為情生智隔、想變體殊,達本情亡、知心體合。今 此《大方廣佛華嚴經》者,明眾生之本際、示諸佛之果 源。其為本也,不可以功成;其為源也,不可以行得。功 亡本就、行盡源成,源本無功,能隨緣自在者,即此毗 盧遮那也。以本性為先,智隨根應,一悲濟物,以此為 名,依本如是,設其教澤,滂流法界,以潤含生,於是寄 位四天、示形八相。菩提場內現蘭若以始成;普光法 堂處報身之大宅。普賢長子舉果德於藏身;文殊小 男創啟蒙於金色。以海印三昧周法界而降靈;用普 眼法門觀塵中之剎海。依正二報,身土交參;因果二 門,體用相徹。以釋天之寶網,彰十剎以重重;取離垢 之摩尼,明十身而隱隱。無邊剎境,自他不隔於毫端; 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其為廣也,以虗空而為 量;其為小也,處極微而無迹。十方無卷,匪虧於小相 之中;纖塵不舒,含十方而非礙。智海,果德殊分於五 位之門;常住法堂,示進脩於九天之上。此方如是,十 剎同然,聖眾如雲,海會相入。智凡無礙,狀多鏡以納 眾形;彼此無妨,若千燈而共一室。此經總有四十品 勝典,玄開果德之門;百萬億妙言,咸舉佛華行海。十 身十會,闡十十之法門;十處十方,啟十通而疏十辯。 〈出現品〉內,示因果以結始終;給孤獨園,利人天之明 法界。目連鶖子,隔視聽於對顏;六千比丘,啟十明於 路上。覺城東際五眾咸臻,古佛廟前同登十智。善財 發明導首,用彰來眾齊然,又成五位法門,具德行某 軌範。令使啟蒙易達、解行無疑,還信首文殊之前、正 證妙峯之頂。經過五眾,成一百一十法門,至慈氏之 園,結會一生佛果。返示文殊初友,明以果同因;後入 普賢妙身,彰體用圓極。此經明「大方廣佛華嚴」者,「大」 以無方為義;「方」以理、事為功;「廣」則毫剎相含;「佛」乃體、 用無作;「華」喻行門可樂,能敷理、事之功;「嚴」即依、正莊 嚴之義。釋此一部,總作十門分別: △第一、依教分宗者。夫智境圓寂,何法不周;理事二 門,一多相徹。只為器有差殊、軌儀各異,始終頓漸,施 設不同。初學之士未諳教迹,執權成實,迷不進脩,故 今咸舉眾宗,略分十法。 一、小乘戒經,為情有宗。如來創為凡夫造業者,說是 應作、是不應作等。且約凡情虗妄之處橫計諸惡,以 教制之令生人天。如《華嚴經》持戒,則以身、身業、語、語 業、意、意業、佛、法、僧、戒等十法諦觀,求其梵行了不可 得,是名清淨梵行、是名持佛性戒。得佛法身故,初發 心時便成正覺,不同小乘有取捨故。 二、《梵網經.菩薩戒》,為情有及真俱示宗,為欣樂佛果 者說。盧舍那為本身,千百億為化身,頓漸俱示,一教 被二根,然仍化身所化,方來至本身也。《華嚴》則一下 頓示本身、本法界等。 三、《般若經》,說空彰實為宗。如來初為人天凡夫說二 乘教,繫著理事俱實,不能離障,故說十八種空法,乃 至四諦三世等一切皆空。空却無明諸障等業,自性 涅槃方顯華嚴。則空有之法勢不單行,以文殊、普賢 智行交參、事理相徹。一品之中四十品經同入;一言 之內十萬頌文齊麾,以性齊、時齊、行齊故成佛亦齊, 不同彼教成壞別時、因果前後故。 四、《解深密經》,為不空不有宗。如來於有教、空教之後, 和會有無二見為不空不有,即說五六七八等識,皆 以第九阿陀那純淨識為依。如瀑水流生多波浪,諸 波浪等以水為依,引彼凡流就識成智;以智隨緣照 機利物,異彼二乘權學破相成空。智隨緣時,無性相、 無生滅,異彼凡夫繫而實有,故名不空不有。雖復如 是,於心識之處令知空有無二,非如《華嚴》直為上上 根人頓彰根本智佛體用、性相法報果海。 五、《楞伽經》,以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為宗,在南海 楞伽山說。其山高峻,得神通者方能昇往,表心地法 門無脩無證者方能昇也。下瞻大海,表心海本自清 淨,識波浪動因境風轉,若達境空心海自寂,心境俱 寂事無不照,如海無風森羅炳現,故說種子業識為 如來藏。頓示根熟菩薩異彼二乘滅識趣寂,亦異《般 若》脩空菩薩,樂空增勝亦異《深密》,別立九識接引初 根,漸令留惑長大菩提,不令其心植種於空;亦不令 其心如敗種。《深密》乃入惑之初門;《楞伽》、《維摩》直示惑 之本實,然是穢土山峰,化佛即識成智法門,與《華嚴》 華藏境界,佛果法果之門行相懸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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