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明門論論義

X0802 · 明 德清述 · 卍续藏 · 共 16 段

佛說一大藏教。只是說破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及佛 滅後。弘法菩薩解釋教義。依唯心立性宗。依唯識 立相宗。各竪門庭。甚至分河飲水。而性相二宗不 能融通。非今日矣。唯馬鳴大師作起信論。會相歸 性。以顯一心迷悟差別。依一心法立二種門。謂心 真如門。心生滅門。良以寂滅一心。不屬迷悟。體絕 聖凡。今有聖凡二路者。是由一心真妄迷悟之分。 故以二門為聖凡之本。故立真如門。顯不迷之體。 立生滅門。顯一心有隨緣染淨之用。故知一切聖 凡修證迷悟因果。皆生滅門收。其末後拈華為教 外別傳之旨。乃直指一心。本非迷悟。不屬聖凡。今 達磨所傳禪宗是也。其教中修行。原依一心開示。 其所證入。依生滅門悟至真如門以為極則。其唯 識所說十種真如。正是對生滅所立之真如耳。是 知相宗唯識。定要會歸一心為極。此唯楞嚴所說 一路涅槃門。乃二宗之究竟也。學人不知其源。至 談唯識一宗。專在名相上作活計。不知聖人密意。 要人識破妄相以會歸一心耳。故今依生滅門中。 以不生滅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變起根身器 界。以示迷悟之源。了此歸源無二。則妙悟一心。如 指諸掌矣。 相宗百法者。正的示萬法唯識之旨也。以不生滅心 與生滅和合成阿賴耶識。以此識有覺不覺義。其 覺義者。乃一心真如。為一切眾生正因佛性。其不 覺義者。乃根本無明。迷此一心而成識體。故此識 有三分。謂自證分.見分.相分。又一師立四分。增證 自證分。其證自證分。即不迷之真如。其自證分。乃 真如一分迷中之佛性。是為本覺。以眾生雖迷。而 本有佛性不失不壞。以有真如自體可證。故云自 證。良由一心真如。有大智慧光明義故。今迷而為 識。以湛寂之體。忽生一念。迷本圓明。則將本有無 相之真如。變起虗空四大之妄相。名為相分。將本 有之智光。變為能見之妄見。是為見分。是知一切 眾生世界有相之萬法。皆依八識見相二分之所 建立。故云萬法唯識。此實相宗之本源也。今唯識 宗。但言百法者。始因彌勒菩薩修唯識觀。見得萬 法廣博。鈍根眾生難以修習。故就萬法中最切要 者。特出六百六十法。造瑜伽師地論以發明之。可 謂簡矣。及至天親菩薩從兜率稟受彌勒相宗法 門。又見其繁。乃就六百六十法中。提出綱要。總成 百法。已盡大乘奧義。故造論曰。百法明門。謂明此 百法。可入大乘之門矣。故欲知唯識。要先明此百 法。以此百法。乃八識所變耳。以一切眾生。皆依此 識而有生死。三乘聖人。皆依此識而有修證。通名 世出世法。即此百法收盡。然一切聖凡。皆執為我。 故論首標云。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即顯此一無 字。便見世尊出世說法四十九年。單單只說破聖 凡之我見耳。我見既離。則八識無名。而一心之義 顯矣。由是觀之。何相而不歸性耶。今言百法。通名 有為無為世出世法。其世間名有為法有九十四。 出世間名無為法有六。種故一切兩字。包括殆盡。 雖云出世。猶未離我。故總無之。所以論主標一切 法無我一句。為性相之宗本。則了無剩法矣。其有 為法九十四者。謂一心法有八。心所法有五十一。 色法有十一。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然心法八者。 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第七末那識。亦 名意.亦名染淨依。俗呼傳送識。第八阿賴耶識。亦 名無沒識。又名含藏識。此八識通名心王。以第八 識乃自證分為生死主。其前七識乃屬見分。以為 心用。故楞嚴云元以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八識心 王。無善無惡。不會造業。其作善作惡者。乃心所也。 故五十一心所。又名心使。如世人家之奴僕。主人 固善。而奴僕作惡累及主耳。起信論中不分王所。 但竪說三細六麤生起之相。通名五意。六種染心。 但云心念法異一語而已。然心即八識心王。念即 心所。法即善惡境界。此唯識相宗乃橫說八識王 所業用。故不同耳。其五十一心所。分為六位。 徧行五者。乃善惡最初之動念也。雖有五法。其實總 成一念。以第八識元一精明之體。本無善惡二路。 其前五識。乃八識精明。應五根照境之用。同一現 量。亦無善惡。其六七二識。正屬八識之見分。其七 乃虗假。故楞伽云。七識不流轉。非生死因。其六識 元屬智照。今在迷中。雖善分別。況是待緣。亦本無 善惡。若無徧行五法。則一念不生。智光圓滿。現量 昭然。即此名為大定。六根任運無為矣。無奈八識 田中。含藏無量劫來善惡業習種子。內熏鼓發。不 覺動念。譬如潛淵魚。鼓波而自踊。是為作意。警心 令起。不論善惡。但只熏動起念處。便是作意。此生 心動念之始也。由眾生無始以來。未甞離念。故今 參禪看話頭。堵截意識不行。便是不容作意耳。觸 則引心趣境。葢境有二。其習氣內熏者。乃無明因 緣所變為境。發出現行。則以比似量所緣前塵影 子為境。二境返觸自心。故名為觸。此妄境一現。則 違順俱非境相。含受不捨。是名為受。境風飄鼓。安 立自境。施設名言。故名為想。微細不斷。驅役自心。 令造善惡。故名為思。其實五法圓滿。方成微細善 惡總為一念。此最極微細。故云流注生滅。言徧行 者。謂徧四一切心得行故。謂徧三性。八識。九地。一 切時也。是為恒行心所。參禪只要斷此一念。若離 此一念。即是真心。故起信云。離念境界。唯證相應 故。 別境五者。正是作善作惡之心也。前徧行五。雖起一 念善惡。但念而未作。若肯當下止息。則業行自消。 及至別境。則不能止矣。言別境者。謂別別緣境。不 同徧行。此乃作業之心耳。因前徧行。作後善惡。體 通麤細。欲者。樂欲。謂於所樂境。希望欲作。此正必 作之心也。解者。勝解。謂於境決定。知其可作。不能 已也。念者。明記。謂於可作境。令心分明記取不忘 也。定。專一。謂於所觀境。專注一心也。慧。黠慧。謂於 所作境。了然不疑也。此五別別緣境而生。若無此 五。縱有善惡之念。亦不能作成事業。而此五法。不 唯善惡。即出世修行。亦須此五乃能成辨也。上乃 起業之心。下乃造作之業。其業不過善惡二途。其 善業止有十一。其惡業則有根本煩惱六。隨煩惱 二十。故世間眾生作善者少。而作惡者多也。 善十一者。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 捨及不害。此十一法。收盡一切善業。世出世業以 信為本。故首列之。慚者。謂自慚。云我如此丈夫之 形。又解教法。敢作惡耶。有此慚心。則惡行自止。愧 者。愧他。謂恐人譏呵。故不親惡人。不作惡事。經云。 有慚愧者。可名為人。既具信心。加增慚愧。則善法 自成矣。貪.嗔.癡三者。乃根本煩惱。亦名三毒。作善 之人。此三不斷。何以為善。故皆無之。若無此三毒。 是為三善根。勤者。精進也。既斷三毒。純一善心。必 加精進勇猛。善行方增。此治懈怠之病。世有淳善 之人。無精進力。軟暖因循。故終身無成。輕安者。謂 離三毒麤重昏懵。如釋重負。則身心輕快安隱。堪 任善行也。不放逸者。以縱貪嗔癡。無精進心。是為 放逸。此不放逸。乃三根精進四法上防修之功能 也。行捨者。由精進力。捨貪嗔癡。則令心平等正直。 任運入道。以念念捨處。即念念入處。如人行路。不 捨前步。則後步不進。故名行捨。以有此捨。令心不 沉掉。故平等耳。言行蘊中捨者。以行陰念念遷流 者。乃三毒習氣熏發妄想。不覺令心昏沉掉舉。若 無此捨。不但昏掉將發現行。若能念念捨之。則昏 掉兩捨。自然令心平等正直矣。初用力捨。名有功 用。若捨至一念不生。則任運無功。自然合道矣。故 予教人參禪做工夫。但妄想起時。莫與作對。亦不 要斷。亦不可隨。但撇去不顧。自然心安。葢撇即捨 耳。不害者。謂慈愍眾生。不為損惱。此專治嗔。不嗔 則外不傷生。內全慧命。故為至善。如儒之仁。而善 法繫之終焉。 根本煩惱六者。謂貪.嗔.癡.慢.疑.不正見。此六煩惱。乃 二種我法之根本。為二種生死之根本。一切枝末 從此而生。然貪嗔癡。名為三毒。傷害法身。斷慧命 者。唯此為甚。故首標之。慢乃我慢。疑乃不信。不正 見即邪見。此三法障道之本。慢障無我。疑障正信。 不正見障正知見。三乘能斷三毒。而不能斷此三 法。外道之執。邪見更甚。所以修行難入正行者。此 三煩惱之過也。法華名為十使煩惱。謂貪.嗔.癡.慢. 疑。為五鈍使。不正見分五。謂身見.邊見.邪見.戒取. 戒禁取為五利使。由此煩惱能使眾生漂流苦海。 故名為使。 隨煩惱二十者。謂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此十為 小隨。無慚.無愧。此二為中隨。不信.懈怠.放逸.昏沉. 掉舉.失正念.不正知.散亂。此八為大隨。所言隨者。 以隨他根本煩惱而生故。言小中大者。以隨有三 義。謂自類俱起。徧染二性。謂不善有覆。徧諸染心。 具三名大。具一名中。大小俱起故。行相麤猛。各自 為主。故名小隨。以忿等十法。各別而起故。其無慚 無愧。則一切不善心俱。大小俱起。名中。由無慚愧 則昏掉不信等。一齊俱起。故名為大。葢無慚愧及 不信等。與上善法相返。義相對照可知。不必繁解。 要知請詳唯識。 不定四者。謂悔.眠.尋.伺。論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 二。謂此二二。各具善惡二法。故不定於一。以不同 前五位心所。定徧八識三性一切時一切地。此心 所之差別也。悔不定者。如作惡之人。改悔為善。悔 前惡行。如作惡之人。悔前惡事不作。故不定耳。眠 謂睡眠。則令身不自在。心極暗昧。此非善惡。故名 不定。即眠中作夢。亦不定善惡。論說眠能障觀。以 眠為心所者。能令身心昏重之用。但非一定善惡 耳。言尋伺者。乃作善作惡之心。將作之時。必返求 於心。意言籌量。麤轉為尋。入細為伺。所謂麤細發 言。言不定者。如讚佛菩薩。初尋後伺。方得妙辭。如 刁訟之人。亦由尋入伺。方得成筭。故此二法為不 定耳。如上五十一法名心所者。乃心家所有之法 也。然八識心王不會造業。其造業者乃心所為之。 以此與心相應故同時起耳。此心所法。又名心數。 亦名心迹。亦名心路。謂心行處總名妄想。又名客 塵。又名染心。又名煩惱。煩者擾也。惱者亂也。有此 心所。擾亂自心。然清淨心中本無此事。如清冷水 投以沙土。則土失留礙。水亡清潔。自然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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