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為為章
X0633 · 唐 窺基撰 · 卍续藏 · 共 63 段
將欲辨為為二章,略以五門分別:一、彰數定聲;二、依
聲定訓;三、聲訓次第;四、就經分數,七卷不同,即分為
七;五、申作者意。
第一、彰數定聲有二一字數,二定聲:總據一部,都有六百一
十八字,二百九十一字平聲,三百二十七字去聲。
第二、依聲定訓。平聲為榮危反,有九訓由求當得定被作是名。去
聲為榮偽反,有三訓以與助。
第三、聲訓次第。然但隨其經,初有彼聲,即隨義訓,論
為次第,是則聲訓始終,使不相雜。又復通標一句,冀
其文顯義彰,尋之易見,或在上中下也。此中若同常
喚,但與訓之;若違先所呼,必為再言。思義唯合博達,
賢德幸請詳焉。
第四、就經分數。
常為諸佛得、為諸菩薩與二、為說涅槃與、為說緣覺與、
為說淨道與、為眾講法與、不以為喜是、為供舍利以、
為欲說此定、為當授記定、為說何等定又當與。
為求聲聞與,為求辟支與,皆為法師作,所為因緣以,
為人演說由,為廣分別與,為世間眼是,為汝等說與。
曰:為淨身名號,為求名作,當為除斷與。
已上第一品二十三字,九字平聲,十四字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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