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秘錄
X0283 · 明 一松說 靈述記 · 卍续藏 · 共 1658 段
將釋以經大,分為二:初、題目;二、經文。初又二:初、大佛
下,法題;二、唐天下,人目。今先釋法題。
題中大佛等
二十字,乃一經之總名也。就此一題,有通有別。別題
中云大佛等,乃據經而立,非無由也。如後第八卷中,
文殊請結經名,如來金口親宣。即此一經,而有五種:
第一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
清淨海眼;第二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
比丘尼,得菩提心,入徧知海;第三名如來密因修證
了義;第四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呪;
第五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蓋如來金口
親宣如此經家,就五題中存其三,隱其二,成是一題。
則知大佛頂三字,略取第一題者,所謂存其一也。若
夫第二隱而不存,又知如來密因修証了義八字,全
存第三題者,所謂存其二也。若夫第四亦隱而不存,
又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八字,略取第五題者,所謂
存其三也。如是可見如來以妙智說彼五種,經家以
巧慧集此一題,故曰大佛頂云云。略敘一經之來由
如此。若釋其義,大佛頂之三字,古解甚多,今但舉其
一二。有云:大之一字,蓋讚楞嚴大定,以其最尊是勝,
猶如佛頂一般,故曰大佛頂也。若如是而釋者,明指
大是法體,佛頂是譬喻。若以法喻而釋,此大佛頂之
三字,乃題是經之題,經是題之經,據何明文而有是
義?唯下文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不言如大佛頂。以
此則知以法喻釋此三字,乃不可也。又有云:大即法
身,佛即般若,頂即解脫。蓋以三字分配三德。若爾,則
此三德,何經不談?何題不闡?乃獨以此三字割截分
配,不唯於義不當,於文亦不穩。以此則知以三德釋
此三字,亦不可也。畢竟何以謂之大佛頂?無他,即下
文所謂常住真心者便是。這種常住真心,爾我現前,
若聖若凡,若染若淨,無不具者。良由曠大劫來,因一
念不覺,為彼無明動轉。或於一切法,念念分別;或於
一切物,心心貪愛。既曰分別,乃無過不招;又曰貪愛,
乃無惡不造。因此招過造惡,常住真心,本不生滅,而
翻為生滅;常住真心,本無去來,而翻為去來。於是流
轉三界,汩沒四生,如環而無窮,輪而不息。不唯眾生
者然,即阿難雖曰出家,乃見如來三十二相之相而
發心;雖曰多聞,乃緣如來八音四辨之聲而聽法。所
以遇登伽淫女,亦為所轉;聞梵天邪呪,亦為取攝。究
其所以,總由阿難不知常住真心,唯以聲色為事。以
故遇如來,即為如來轉;見登伽,即為登伽攝。是於如
來欲救護之,非無大神通也,乃手不為之援;非無大
樂說也,乃口亦不為之說。唯頂中放光,光中化佛,化
佛說呪而已。其故何哉?要阿難領會。佛既曰化,則所
有三十二相之相,相非相;呪又化佛所說,則所有八
音四辨之聲,聲非聲。而如來之相,尚云非相,而登伽
之相,豈得以相而為相乎?如來之聲,尚云非聲,而梵
呪之聲,豈得以聲而為聲乎?繇是可了內之見聞,外
之聲色,全體真宗,無一可得,而常住真心,自得顯現。
即就此常住真心,這種廓徹圓融,無不周徧,即是今
題中佛頂之大也。就此常住真心,這種靈明洞照,無
不明了,亦即今題中大頂之佛也。就此常住真心,這
種尊極高勝,無不超越,亦即今題中大佛之頂也。如
是大佛頂三字,全是常住真心之理體,皆因如來一
番放光,化佛說呪之所顯現。所謂舉事顯理,以象示
意者,此也。何等事,何等象,即無見頂相無為心佛也。
何等意,何等理,即常住真心妙淨明體也。今理既顯,
即事亦理,意既彰,即象亦意,以故稱之為大佛頂也。
然此大佛頂之理體,何人得之?唯是如來,故即曰如
來。如來者,乃果人之號也。若夫眾生背覺合塵,但如
而不來,唯如來以妙明智合如來藏,亦如亦來,故稱
為如來。如來有三:一、法身如來,所謂毗盧遮那遍一
切處,一色一香無非中道者是也;二、報身如來,所謂
以如實智契如實理,理如如智,智如如理者是也;三、應
身如來,所謂智與理冥,能起其用,如月在天,影臨萬
水者是也。此三者,皆能得之人也。若法身如來非得
非不得,所得者即佛頂廓徹圓融之大也;報身如來
非得而得,所得者即大頂靈明洞炤之佛也;應身如
來得即非得,所得者即大佛尊極高勝之頂也。則知
如來乃得大佛頂之理體者也,故曰大佛頂如來。然
此如來以何為因而能得之?故即曰密因。密因者,如
來即以大佛頂理體以為因心,最為微妙祕密之者。
如下文云:有三摩提,名大佛頂。既曰三摩提名大佛
頂,應知奢摩亦名大佛頂,禪那亦名大佛頂也。奢摩
者,觀一切法皆空,乃一空一切空者是也;三摩觀一
切法皆有,乃一有一切有者是也;禪那觀一切法皆
中,乃一中一切中者是也。舉一即三,言三即一,三一
圓融,不可思議,是為妙奢摩,乃報身如來以大佛頂
之靈明洞照理體為因者也;三摩乃應身如來以大
佛頂之尊極高勝理體為因者也;禪那乃法身如來
以大佛頂廓徹圓融理體為因者也,故曰大佛頂如
來密因。然此脩乃是性脩,證乃是性證。以其性脩自
不同,凡夫偏乎俗,不同二乘偏乎空,不同偏漸偏乎
中,如彼人等,皆不得謂之脩了義。唯如來全性起脩,
脩性中之所具,方謂之脩了義也。以其性證自不同,
或證乎天魔外道者,或證乎聲聞緣覺者,或證乎次
第歷別者,如彼人等,皆不得謂之證了義。唯如來乃
泯脩在性,證性中之本有,方謂之證了義也。如是則
知以大佛頂三,發之乎奢摩等三,還得乎法身等三,
而顯現大佛頂也。故合而言之,大佛頂如來密因。修
證了義,就如來之果人,所有如此。若就菩薩因人,亦
不外此,故曰諸菩薩。諸菩薩者,一往而言,有大小偏
圓不同,故稱曰諸。若在今經之所的指,始於乾慧,終
於妙覺,中間有十信十住等五十七之夥,故云諸菩
薩也。然此菩薩,亦以大佛頂性具理體,發為行因,故
曰萬行。行以進趣為義,略言之即六度,廣言之即八
萬四千法門。今處中而說,但言萬行。若眾生有六蔽,
從大佛頂性體行六度而對治之。若眾生有八萬四
千煩惱,從大佛頂性體行八萬四千法門而對治之。
今言萬行者,若介爾一念心捨,即是布施。一念心不
犯,即是持戒。乃至一念心無痴,即是智慧。六度既爾,
十度亦然。十度既然,萬行亦爾。雖有萬行,莫不從大
佛頂理體而為脩習,故言諸菩薩萬行。則知如來果
人之所以得果,唯此大佛頂。菩薩因人之所以成因,
亦唯此此大佛頂。如是若理若行若證,無一不究竟
堅固者,故曰首楞嚴。首楞嚴者,是梵語,此云一切事
究竟堅固。何以見得一切究竟堅固?如下文如來對
阿難所明,破妄心,顯真見,及夫三科七大,一一顯發,
無非常住真心,妙真如性。又對富那所明,妄之所起,
大性但遍。始以非心非空,乃至非常樂我淨,一切法
俱非。次以即心即空,乃至即常樂我淨,一切法俱即。
三以心空,乃至常樂我淨,皆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唯
一如來藏本妙圓心等。如此兩番,豈非是理之究竟
堅固者乎?又自阿難請問,忽蒙天王賜與華屋,要因
門入而去。如來為其始則泛明二種決定,次則的指
圓通本根,三則更示安立道場。如此三番,豈非是行
之究竟堅固者乎?又因阿難請問,乾慧及四十四心,
乃至等覺,如來一一為其發明,豈非是證之究竟堅
固者乎?如是若如來果人,菩薩因人,果人之果法,因
人之因法,所有之理行證三,無往而不究竟堅固者,
故曰大佛頂云云也。別題已竟。
經之一字,乃通題
也。梵語脩多羅,此云契經。何謂契經?以一經所詮,上
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故。又經者,常也,法也。常
則三世不易,法則十界同遵。又經者,此方聖人所作
謂之經,賢人所作謂之傳;西方佛說謂之經,菩薩所
說謂之論。以此代彼,故謂之經。又此通題之中,亦具
通、別二意。若佗方眾生,餘根峻利,六塵皆可為經之
體。如淨名之香飯,食輪等者,法輪亦等,法輪等者,食
輪亦等,即味塵可為經體也。如有土,或放光,或雨華,
觀此光與華者,皆得悟道,即色塵可為經體也。如有
土,以天衣為觸,觸著身者,亦得悟道,即觸塵可為經
體也。如眾香國中,聞其香者,亦得悟道,即香塵可為
經體也。如有國土,令諸眾生,但觀諸法,於一念中,亦
得悟入,即法塵可為經體也。若娑婆世界之眾生,餘
根俱鈍,耳根獨利,故下文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
聞。則知此土唯聲塵為經體也。此就別言如是,若通
言之,即此土亦可色塵為經體。如佛現在,聞法音而
得悟者,乃聲塵為經體。若佛滅後,所有教法,唯紙墨
傳持,眾生觀此白紙黑字,亦能悟入,即此土亦可以
色塵為經體也。然又一往聲唯現在,色通滅後,若更
推之,即滅後或從經卷中得者,乃屬色為經體,或從
法師及善知識聞而得入者,亦可聲為經體也。如是
則知此土聲色二塵,皆通現在及滅後耳。上來因果
並稱,通別合舉,故曰大佛頂云云也。
若約五重玄
義而釋此題,人法為名,常住真心為體,微密觀照為
宗,破妄顯真為用,圓頓生酥為教相。及夫通別,各有
教、行、理三義,皆可見。釋法題竟。
人目具如通疏及
諸部,不復委記圓。
二、經文分為三,即序、正、流通也。自如是我聞至歸來
佛所為序分,自阿難見佛至十卷將末不戀三界為
正宗分,自阿難若復至盡經為流通分。初又分二:初、
證信序,即如是等;二、發起序,即時波等。初又有六,所
謂經前六事也,如次釋之。
初如是二字,是所聞法體也。亦指法之詞,又信順之
語。指法者,前指乎一題之略,後指乎全經之廣。謂如
是之題,如是之文,雖總別有殊,其所詮者,同一法體
耳。信順者,如世間之事。信者,言此事如是。不信者,言
此事不如是。今經法體,為九界眾生宜信順者,故言
如是也。此就一往,若欲深明其義,所謂不異名如,無
非曰是。今經所說,心見五陰,乃至七大,皆即常住真
心,妙淨明體,豈非不異名如。唯此常住真心,妙淨明
體,豈非無非名是。如此如是,方是今經之法體也。
次我聞二字,是能聞之人也。謂上如是法體,非他人
聞,乃我阿難所聞耳。我以主宰為義,有分別我、憍慢
我、名字我三種不同。阿難聞此經時,已證初果,見惑
已斷,則無分別我矣。結集之時,已證四果,思惑已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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