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二門義
X0925 · 唐 道邃錄出 · 卍续藏 · 共 60 段
然此迹門談其因果及以自他,使一代教門融通入
妙,故凡諸義釋皆約四教及以五味,意在開教悉入
醍醐。觀心乃是教行樞機,仍且略點寄在諸說,或存
或沒非部正意,故縱有施設詫事附法,或辨十觀列
名而已。所明理境智行位法能化所化,意有能詮詮
中咸妙,為辨詮內始末自他,故具演十妙搜括一化,
出世大意罄無不盡,故不可不了十妙大經,故撮十
妙為觀法大體。若解迹妙本妙非遙,應知但是離合
異耳。因果義一自他何殊?故下文云:本迹雖殊不思
議一。況體宗用只是自他因果法故,況復教相只是
分別前之四章,使前四章與諸文永異。若曉斯旨則
教有歸,一期縱橫不出一念,三千世間即空假中,理
境乃至利益咸爾,則止觀十乘成今自行因果,起教
一章成今化他能所,則彼此照著法華行成,使功不
唐捐所詮可識,故更以十門收攝十妙。何者?為實施
權則不二而二,開權顯實則二而不二,法既教部咸
開成妙,故此十門不二為目。一一門下以六即檢之,
本文已廣引誠證,此下但直申一理,使一部經旨晈
在目前。一者色心不二門、二者內外不二門、三者修
性不二門、四者因果不二門、五者染淨不二門、六者
依正不二門、七者自他不二門、八者三業不二門、九
者權實不二門、十者受潤不二門。
是中第一從境妙
立名,第二、第三從智行立名,第四從位法立名,第五、
第六、第七從感應神通立名,第八、第九從說法立名,
第十從眷屬利益立名。
一、色心不二門者,且十如境
乃至無諦,一一皆有總別二意,總在一念別分色心。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
心色,因果唯心,報唯約色,十二因緣苦業兩兼,惑唯
在心,四諦則三兼色心,滅唯在心,二諦三諦皆俗具
色心,真中唯心,一實及無准此可見。既知別已攝別
入總,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當知
心之色心即心名變,變名為造,造謂體同,是則非色
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於此。故知但識一念
遍見己他,他生他佛尚與心同,況己心生佛寧乖一
念?故彼彼境法差而不差。
二者、內外不二門者,凡所
觀境不出內外。外謂託彼依正色心即空即中,空中
妙故心色體絕,唯一實性無空假中,色心宛然豁同
真淨,無復眾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而帝
網依正終日炳然。所言內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
唯內體三千即空假中,是則外法全為心性,心性無
外攝無不周,十方諸佛法界有情,性體無殊一切咸
遍,誰云內外色心己他?此即用向色心不二門成。
三、
修性不二門者,性德只是界如一念,此內界如三法
具足。性雖本爾,藉智曰修。由修照性,由性發修。在性
則全修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爾。
修又二種:順修、逆修。順謂了性為行,逆謂背性成迷。
迷了二心,心雖不二,逆順二性,性事恒殊。可由事不
移心,則令迷修成了。故須一期迷了,照性成修,見性
修心,二修俱泯。又曉順修對性,有離有合。離謂修性
各三,合謂修二性一。修二各三,共發性三。是則修雖
具九,九只是三。為對性明修,故合修為二。二與一性,
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應知性指三鄣,是故
具三。修從性成,成三法爾。達無修性,唯一妙乘,無所
分別,法界洞朗。此由內外不二門成。
四、因果不二門
者,眾生心因既具三軌,此因成果,名三涅槃。因果無
殊,始終理一。若爾,因德已具,何不住因?但由迷因,各
自謂實。若了迷性,實唯住因。故久研此因,因顯名果。
只緣因果理一,用此一理為因。理顯無復果名,豈可
仍存因號?因果既泯,理性自亡。只由亡智親疎,致使
迷成厚薄。迷厚薄故,強分三惑,義開六即,名智淺深。
故知夢勤加功,空名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空像
雖即義同,而空虗像實。像實故,稱理本有;空虗故,迷
轉性成。是則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終體
一。若謂因異果,因亦非因;曉果從因,因方尅果。所以
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
無明即明。三身並常,俱體俱用。此以修性不二門成。
五染淨不二門者,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
今即無明為性法。法性之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為染。
無明之法性遍應眾緣,號之為淨。濁水清水波濕無
殊,清濁雖由緣而濁成本有,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
以二波理通舉體是用,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迷悟
緣起不離剎那剎那。性常緣起理,一一理之內而分
淨穢,別則六穢四淨,通則十通淨穢。故知剎那染體
悉淨,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遍照,照
分十界各具灼然。豈六根淨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迹,
十界亦然,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故須初心而遮而照。
照故三千恒具,遮故法爾空中,終日雙亡終日雙照,
不動此念遍應無方,隨感而施淨穢斯泯。忘淨穢故
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轉染為淨,由了染淨空中自亡,
此以因果不二門成。
六、依正不二門者,已證遮那一
體不二。良由無始一念三千,以三千中生.陰二千為
正,國土一千屬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雖
無能所,依正宛然。是則理性.名字.觀行已有不二正
依之相,故使自他因果相攝。但眾生在理,果雖未弁,
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應復了諸佛法體非遍而遍,
眾生理性非局而𡱈,始終不改,大小無妨,因果理同,
依正何別?故淨穢之土、勝劣之身,塵身與法身量同,
塵國與寂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剎一切剎,一一塵身
一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若非三
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如是方知生佛等,彼此
事理㸦相收。此以染淨不二門,成
在阅读器中打开《十不二門義》→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