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依道人錄
J23nB127 · 清 徐昌治著 超悟錄 僧鑑序 附疏稿(原有缺頁) · 嘉兴藏 · 共 134 段
居士而荷擔法任者,于迦文之世,有淨
名;於達磨之世,有楊衒之;於馬祖之世,
有龐蘊。宋元以來,名卿哲匠,或奕葉相
承,或拳踢互應,語載《傳燈》、《僧史》,昭昭然
不可誣也。其卓然而傑出者如何?密菴
付法田素菴,素菴付法緇流,衣缽相繼,
七葉而愈光。蓋佛祖之所重者在法,法
之所在,雖總持尼、凌行婆、俞道婆輩,舉
足以顯揚提唱為千古偉人,至今存其
語言如金鎖玄關,得其蘊者,謂之真參
實悟;稍一疑滯,則銀山鐵壁聳之面目
前矣。此無依道人之所以承先啟後,獨
擅美於今日也。道人為世名儒,腹笥百
城,風範一世,牙軸之嚴整,子裔之誦傳,
鄴架王庫,殆不是過。及其棄公車而圖
佛乘,若將以天假之年為法門作于城
者,備美之地,必言到而行隨之,富有日
新,孳孳不倦,宜其法源壽域,岌嶪汪洋
矣。道人多著述辯博典故,則有《鑑燦》、《芳
摹》諸書;宣揚教海,則有《法華》、《金剛》諸註。
游泳藝林,則有孔、孟、周易諸解;流演宗
乘,則有《指南》、《醒世》諸刻,莫不珠燦玉輝,
洞徹源底。至于無依一錄,則道人之現
居士身,而闡揚少室不傳之祕者,故其
為語去華存實,去囂存樸。不然,博雅如
道人,豈不能剪削雕刻為趙華葉龍以
衒燿人耳目,如近代之宗匠云哉?道人
蓋深悉大法之不在形言,不過聊為指
注以廣化同流耳。于是更念授受之不
可自我而斬然也。垂絲擲釣,乃有衝浪
如錦鱗然者,故慨然以千鈞之任付之,
道人可謂不負佛祖與本師,而為傳燈
會中人矣。行見燈光剎影,亙世無窮,又
豈特密菴之七葉而已?
時
大清康熙歲次丁未七月既望南村嗣
祖沙門僧鑑拜撰
此道人自敘其入道之由,與付法之所源起也。道
人為老參鉅儒文集,而外有語錄。語錄,得法後之
所著述也。故敘道人錄者,始之以付法之顛末,而
偈與頌次之,敘與誌又次之,書與記又次之。故凡
語句之無關於佛乘者,概不與錄,而道人汲汲為
法之心,于是乎純一不雜,即為道人之後者,亦可
知所取法矣。
僧鑑題
余自少至壯,日以佞佛禮僧為第一義,而未嫺于法。
迨戊辰,隨僧濟公,謁密雲老人,命名通昌。時老人王
化金粟,法道初闢,予雖聞提撕,茫茫不知落處。閱己
巳庚午,老人出山,石車禪師嗣之。此年余始齋僧施
茶。石師時過余,荷其策勵,一啟口皆鉗鎚,雖不能洞
曉,然心未嘗不殷殷嚮往也。相與七閱春秋,如同一
日。石師順世,法堂席虛。戊寅秋,因率諸檀護公請本
師費隱老人繼席。冬杪,即有查姓偷葬粟山頂一
事,鄰近百人,眾共擊逐,遂遷怒寺僧,鳴官彺逞。費老
人曰:「堂頭事也,與眾何預?」單身對簿,適大雨,余冒濕
拉同袍,挈庠友,代白署篆。魏公祖魏躬迎本師入賓
館,有加禮焉,狀牌立銷。次聞府間有行,余入禾謁當
事,一一冰釋,叢林鞏而法幢振,此實始基之。己卯,密
老人以天童事故出山抵白下,予致書寧波馬總臺,
為之婉達諸當道語載致馬書中。事既調攝,老人擬
歸天童,路經禾于,余隨本師往迎,蒙入金粟山,聚談
數日,受命輯《闢邪集》一帙。老人蓋深知昌之衷曲素
直,故以此書委托如此。庚辰,冊務浩繁,本山飯僧田
暨寺基約百畝,余集收字圖七甲,代為免役。壬午大
荒,余手捧缽盂,募糧募金,殫厥心力,所獲既豐,稍稍
活眾。癸未,猶未稔也,勸緣如之。甲申,助買南房數間,
助買園地二畝,年齋僧二次。乙酉迄丁亥,本師赴天
童,請百師處首座寮,為弋人所慕。戊子,有不利老人
者,浪傳金粟為天童下院。老人不平,不遠千里,親詣
金粟,徹底澄清。余于氣勝者調以禮,義勝者浹以道,
彼此矛盾便休。余力議嘗住不可一日無主,遂率眾
檀護合愛憎,共筮之韋天,得百癡禪師繼席焉。本師
因有不遇,明公威德重幾乎梵宇草芊芊之贈嗣。寧
波歉收,天童窘食,四方餉饋,皆余一人遍叩鎮官護
送,開船搜搶。雖至,毫末不動,此蓋明明天助,非人力
也。又有達人作用,不尋常手眼高明,見大方之贈。庚
寅,余壽老人于福嚴,相訂同遊雲間,約略五燈正續。
蓋《五燈》一書,自紹定至今四百餘祀,纂修無人,僧史
闕略。老人遠溯迦文,以至己身,輯彙成書,顏曰《嚴統》
命百癡兄董其事。而予與同門李公士材,實始終之,
復苦刻資莫繼。其《續燈》五卷二百二十餘葉,余獨力
刻成。辛卯秋,一友以乃公曾售田金粟,拉知戚與百
師議贖。余曰:「君之父產不可棄,獨不為百師地乎?此
田百師祖業也,亦當相體。權宜者,內取六畝,退作加
價,畢竟虧損常住于心弗安。」余將附近金粟田六畝
補之,事雖名為常住,實所以安百師也。後百師以他
客行諜,拂衣出山,違予初心,故田亦不補。百師出山
後,法道凌夷,而此山遂成郵遞裨販所矣。壬辰暮春,
費本師過余集米百石,余送至徑山,盤桓七日,古今
機緣頗多商確。因《嚴統》未竣,又助刻正本百葉,及著
《徑山志.序》,老人喜而賜杖,且銘諸杖曰:「覿體現前,描
畫不得。妙運超方,了無群惑。指點人間,疏通正脈。」又
書贈曰:「立地頂天一丈夫,儒宗釋典旨相符。年來體
道深深喜,宜把瞿曇擔子扶。」余婉笑,辭曰:「高天厚地
之恩,敢同木石。竊念閉門造車,出門合轍。謬許肩荷,
幸脫羅籠。」老人欣然曰:「不惟其名惟其實,便是竿頭
更進處。」遂贈一號,號「無依道人」。嗣後益蒙垂注,辭之
不得。至丙申春仲,於虞山維摩室中受付囑焉。
余晚年入道,宜綮自修,遇古人之善言懿行,有合
於本分中者,時為拈頌,以自寫所得,雖不敢名為
了手,亦不甘自蒙蔽,以少昧其生平。故自得法以
至今日,即茹齋盟佛,分置家業與諸兒輩,存此已
往之年,以報佛恩宣法化,更不復預人間事矣。偈
與頌雖不文,姑存以正諸同志者。
斷情須鐵漢,勘破爐中雪。欲了何時了,一決罔不決。
釣雪鑒曰:「截鐵斬釘,手親眼辦,非大了當人不能
作此語,他日《續傳燈》而集著作,只此偈可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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