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菩薩內戒經
T1487 · 宋 求那跋摩譯 · 律部 · 共 106 段
佛以十五日說戒時,文殊師利正衣服,以頭
腦著佛足,起長跪,白佛言:「若有初發意菩薩,
於道於俗當用何等功德,以開化一切眾生,
使各得成其功德?唯佛當以漚惒拘舍羅為
我曹分別說之!」
佛言:「善哉,善哉!文殊師利!若所問甚深、甚深,
多所過度、多所安隱。若諦聽、諦受,吾當為
若具說其要,各自以意施行之。」諸在會者
及文殊師利皆言:「受教!」
佛言:「當先三自歸三
尊,當言:『某自歸佛、自歸法、自歸比丘僧、自
歸菩薩、自歸摩訶薩、自歸文殊師利菩薩、自
歸摩訶般若波羅蜜。
某身作惡、口言惡、意念惡,不知故作,後不復
作。菩薩道十萬劫常行四等心,某從十萬
劫以來,身作惡、口言惡、意念惡,不知故作,後
不復作。某先世時,不行菩薩道,今這行菩
薩道。以棄惡故,從今以往晝夜作善,不敢復
犯諸惡。』
「波藍質兜波初發意菩薩,當行六波
羅蜜。何謂六?第一檀波羅蜜:布施意行;第二
尸波羅蜜:持戒意行;第三羼提波羅蜜:忍辱
意行;第四惟逮波羅蜜:精進意行;第五禪波
羅蜜:一心意行;第六般若波羅蜜:智慧意行。
若見人分檀布施,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持
戒,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忍辱,政心代其歡
喜;若見人精進,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坐禪,
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智慧說經,政心代其
歡喜。
「菩薩當知三願乃為菩薩。何謂三?一,
願我當作佛,我當作佛時,令國中無有三惡
道者,皆有金銀、水精、琉璃七寶,人民壽無極,
皆自然飯食、衣被,五樂、倡伎、宮殿舍;二,願我
往生阿彌陀佛前;三,願我世世與佛相值,佛
當授我莂。是為三願,合會為十五戒,具菩
薩所當奉行。惒闍名明師,阿祇利名文殊師
利,前已過去菩薩,皆從波藍質兜波發意行
菩薩道,自致得作佛;無有菩薩道亦無有佛,
是故當行菩薩道,當作佛。
「菩薩入松寺有五事:入松寺,不得著葌入
松寺;不得持繖蓋入松寺;當禮佛,繞塔三匝,
入松寺;若見不淨污穢當掃棄,入松寺;見諸
沙門皆當作禮。
「菩薩行道路有二事:若天熱、
若雨時,見有樹木、屋舍,當讓人先坐;若見
井水、泉水、若見人持水,當讓人飲,若見大溪
水極自飲。是為二事。
「菩薩得人飲食時有三事:視上下皆令等;若
不等得,當分令等;飯已,得水飲,當讓上座先
飲,若飲已,不得先起去,當與眾人俱起。是為
十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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