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沙塞羯磨本

T1424 · 唐 愛同錄 · 律部 · 共 357 段

夫羯磨眾軌,溥應聖凡,秉告詳唱,稱為辦事。 事既塵沙,法寧限局?規猷浩博,豈可勝言? 且開十法以總諸務,各依其位具列軌儀。 第一作法緣起,第二諸界結解, 第三諸戒受捨,第四衣藥受淨, 第五布薩儀軌,第六安居法則, 第七自恣清淨,第八受施分衣, 第九懺悔諸犯,第十住持雜法。 第一作法緣起要具七緣,方成羯磨。有不具者,開制故然。 一、量事如非羯磨既稱辦事,所辦必須如法,違教虧戒聖所未聽。事類雖多,大分三種:一、情,如受 戒。第二、非情,如結界。第三、二合,如示處等。或言三者,謂人、法、事也。人即受戒等,法謂自恣等,事謂結淨等。此二三 種,稱事並如,或具或單,離合無准,必須約教、不違於戒,無犯。如虧此限,法定不成。法等落非,亦准於此。

在阅读器中打开《彌沙塞羯磨本》→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

同分类经文: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五分比丘尼戒本摩訶僧祇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