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發軔
X1125 · 明 元賢述 · 卍续藏 · 共 298 段
丙戌之冬。余作戒本。約義終客。有以律學揭要請益
者。余閱之。大都目不見律。而襲取他書。乃水潦鶴之
徒所輯也。因為作律學發軔。以示之言。發軔者。示慎
始也。夫萬里之行起於跬步跬步一錯。萬里徒勞。故
初學之士。不可不慎。若夫誤信非人誤習謬說。將有
終身而不知其非。歷世而傳以為是者。其貽害可勝
道哉。今之所輯。姑示諸戒之大端。使後學知所向方。
雖未極其廣大精微之致。然即是而求之。則所謂廣
大精微者。固不出此。正如出門膏車。先端塗轍。將無
遠之弗屆矣。故是書雖眇。所關甚大。余所以不避委
𤨏之誚以成之。若夫高明之士。自當博閱全律。何是
書之足云。
旹
丙戌冬佛成道日 永覺老人自題
目錄終
昔。世尊與五百比丘眾在毗蘭若婆羅門所。夏三月
安居。時舍利弗於閑靜處。作是念言。何者等正覺.修
梵行法得久住。何者等正覺.修梵行法不久住。遂往
問佛。佛言。毗婆尸式棄.拘留孫.迦葉。此諸佛修梵行
法得久住。毗舍羅.拘那含佛。修梵行法不久住。尊者
問。何以故。佛言。拘那含.毗舍羅佛。不廣為諸弟子說
十二部經法。乃至不結戒。亦不說戒。故諸弟子疲厭。
是以法不久住。毗婆尸等佛。為諸弟子廣說十二部
經法。乃至為結戒.說戒故。能流布後代。不令疾滅。尊
者即從座起.整儀.白佛。請為比丘結戒說戒。令法得
久住。佛言。且止。我自知時。後因諸比丘有漏法生。乃
為隨事結戒。結戒大約有十義。一攝取于僧。二令僧
歡喜。三增僧安樂。四令未信者信。五令信已令增長。
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令安樂。八斷現在有漏。
九斷未來有漏。十令正法久住。
佛成道後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食訖。令羅云
洗鉢。失手墮地。碎為五片。佛言。此表我滅度。後初五
百年。諸惡比丘分我毗尼藏為五部也。後第四袒毱
多尊者有弟子五人。各執己見。果分毗尼藏為五部。
一曇無德部。此云法密。法名四分。二薩婆多部。此云
一切有。法名十誦。三彌沙塞部。此云不著有無觀。法
名五分。四迦葉遺部。此云重空觀。法名解脫。五婆麤
富羅部。此云著有行。亦云犢子。其舊律名摩訶僧祗。
此云大眾。僧祗為根本分出為五部。今此方犢子律
本未至。迦葉遺止有解脫戒本一卷餘三部皆全具。
五部分起之緣。此土律師所傳同作是說。然舍利
弗問經所載。先佛懸記與此逈異。今錄于左。
舍利弗問經舍利弗白佛言。云何世尊為諸比丘所
說戒律。或開.或閉。後世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
云何奉持。佛言。如我言者。是名隨時在此時中應行
此語。在彼時中應行彼語以利行故。皆應奉持。我尋
泥洹。大迦葉等當共分別。為比丘.比丘尼作大依止。
如我不異。迦葉傳付阿難。阿難復付末田地。末田地
復付舍那婆私。舍那婆私復付優婆笈多。優婆笈多
後有孔輸柯王。世弘經律。其孫名弗沙密多羅。嗣
正王位。聽信邪言。統諸兵眾。毀塔滅僧。流血成川。五
百羅漢逃奔山谷。次燒經臺。彌勒菩薩以神通力。接
我經律上兜率天。次至牙齒塔。塔神曰。有蟲行神。先
索我女。我薄不與。今誓護法。以女與之。使王心伏。蟲
行神喜。手捧大山。用以壓王。及四兵眾。一時皆死。其
後有王。性甚良善。彌勒菩薩化作三百童子。下於人
間。以求佛道。從五百羅漢𧫎受法教。國土男女復共
出家。如是四眾。還復滋繁。羅漢上天。接取經律。還於
人間。時有比丘。名曰總聞。𧫎諸羅漢及國王。分我經
律。多立臺舘。為求學來難。時。有一長老比丘。好於名
聞。亟立諍論。抄治我律。開張增廣迦葉所結。名曰。大
眾律。外採綜所遺。誑諸始學。別為群黨。互言是非。時
有比丘求王判決。王集二部。行黑白籌。宣令眾曰。若
樂舊律。可取黑籌。若樂新律。可取白籌。時取黑者。乃
有萬數。時取白者。只有百數。王以皆是佛說。好樂不
同。不得共處。學舊者多。從以為名。為摩訶僧祗也。學
新者少。而是上座。從上座為名。為他俾羅也。他俾羅
部。我去世時三百年中。因於諍故復起薩婆多部及
犢子部。於犢子部。復生曇摩尉多別迦部.䟦陀羅耶
尼部.沙摩帝部.沙那利迦部.其薩婆多部。復生彌沙
塞部。目楗羅優波提舍起曇無屈多迦部.蘇婆利師
部。他俾羅部。復生迦葉維部.修多蘭婆提那部。四百
年中。更生僧伽蘭提迦部.摩訶僧祗部。我滅度後二
百年中。因於異論生起婆訶羅部。盧迦尉多羅拘
拘羅部.婆收婁多柯部.鉢蠟若帝婆耶那部。三百年
中。因諸異學於此五部復生摩訶提婆部.質多羅部.
末多利部。如是眾多。久後流傳。若是.若非。唯餘五部。
各舉所長。名其服色。摩訶僧祇部勤學眾經.宣講真
義。以處本居中。應著黃衣。曇無屈多迦部通達理味。
開導利益。表發殊勝。應著赤色衣。薩婆多部愽通敏
達。以導法化。應著皂衣。迦葉維部精勤勇猛.攝護眾
生。應著木蘭衣。彌沙塞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應著
青衣。
前說。則五部一時所分。後說。則五部以漸而分。前
說。則犢子部在五部之數。僧祗弗與焉。後說則犢
子部已絕。惟并僧祗為五部也。二說未知孰是。以
理推之。五部無一時並分之理。而犢子經律不至
于此。亦可知其不傳也。疑當以後說為實。所言五
部分為五色衣者。乃是五壞色。非五正色也。有偽
造經名。遺教三昧經言。羅旬喻分衛空還。佛知其
宿因。乃令僧將律分為五部。服色亦五。使其日隨
一部中。行便大得食。此全是偽說。羅旬喻事。乃佛
懸記非佛在日之事。況言。佛令僧分律為五。服色
亦五。是佛自為亂首也。謬妄甚矣。智者考舍利弗
問經當自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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