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法相槃節
X1013 · 宋 道通述 · 卍续藏 · 共 110 段
大覺示滅,法日潛輝。教逐機差,不可局執。性相互資,
其見圓妙。道通夙附真乘,窮居講肆。論聽宣益,經傳
妙空。退慚先哲,無裨後學。屢經患難,倍覺衰遲。築室
城南,苟延歲月。而二三學者,由不我弃,日以講席為
事。因閱舊篋,得所論法義,謂曰槃節。其間染淨相融,
依緣增約。慢體慢類,假我假法。三境五果之微言,四
緣十因之妙說。自共相之能詮,表無表之分限。依理
依事之殊,迷杌迷人之異。真可謂槃根錯節之義,鏘
金振玉之文。不學而知,但聞其言,未見其人哉。非欲
成一家之說,用塞學者之問耳。同心之士,毋我笑焉。
壬寅正月望。
今釋此文,略有四十四章。
唯遮心外境,以見所變相揀之識表心不空,故說五
位共一百法。一、自性有八:一、眼識,二、耳,三、鼻,四、舌,五、
身,六、意,七、根,八、異熟,二、相應,五、十一、遍行,五、別境,五、
善,十一、根隨,二、十六、不定。四、三分位有十一:色、聲、香、
味、觸、法,眼、耳、鼻、舌、身、浮塵根。四、差別二十四:一、得,二、
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五、實性有六:一、
擇滅,二、非擇滅,三、想受滅,不動、虗空、真如。
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取境行相,顯體
外皆作用。遍行有五,遍在八識、三性、三界、三世、
有漏、無漏。
此五緣四境起:一、所樂,二、決定,三、曾習,四、所觀,
五、所觀。皆有所緣境事,多分不同,不定俱起。
三、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定依為業。體境類
境,應分四句:一、染心緣苦集體,是體家類。二、染
心緣無漏名,是名家類。三、見道證真如體,是名
家類。四、無漏心緣苦集名,是體家類。
前五第八汎觀,不名類境,非是曾習,故不起念。
一、列名,二、出體,三、業,四、八識有無。有義:前五識
無,此自性散動不能推度。有義:前五容有,雖無
增上別境,亦有微劣樂欲。未自在位五、八全無,
六、七一分得自在時,八地已去八種識心,此五
定有如遍行五。
在阅读器中打开《華嚴法相槃節》→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