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九觀(擬)

ZW11n0090 · 方廣錩整理 · 卍正藏 · 共 21 段

〔題解〕 《如來九觀》(擬),中國人所撰佛教文獻。一卷。作者 不詳。 在元魏菩提流支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結尾, 有偈頌如下: 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 該偈頌用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等九種 事物,比喻一切有為法無常,不可怙恃。《如來九觀》則主 張上述九喻分別比喻見、相、識、器、身、受、過去、現 在、未來等九種名相,並對「星」等九種事物與「見」等九 種名相的同一性作了簡要闡釋。文中進而認為「如來得此 九觀,故能行生死而不動」,而「不動是法印」。亦即將 《金剛經》中的九種比喻,視為如來行禪定的九種觀想,認 為由此可得不動法印。從而將這一觀想與無住涅槃相聯繫, 進一步發展了《金剛經》的宗教踐行功能。因此,本文獻 是我們研究義理性佛教與信仰性佛教接軌的重要資料。 本文獻未為歷代經錄著錄,亦未為歷代大藏經所收。 敦煌出土後,除上世紀三十年代許國霖發表錄文外,尚未 見有人對此進行研究。 原文無標題。許國霖錄文時擬題為《金剛九喻》。今依 文中「如來得此九觀,故能行生死而不動」之語,擬名為 《如來九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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