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珍敬錄
X0708 · 明 廣承輯錄 智旭會補 · 卍续藏 · 共 967 段
木叉之不珍於世也,非獨愚不肖人之罪也。葢一蝕
於圓解,再蠧於菩薩乘,而踰閑蕩檢者不與焉。圓解
者曰:無非法界,何執為?不知不執云者,謂其事得理
融,不謂執理而反礙事也。菩薩乘者曰:見機得開,戒
何拘小?不知菩薩比丘乃開小以成大,非謂受大而
遂棄小也。若非清淨尸羅為三昧本,世禪尚無,諦從
何發?倘任愛見羅剎,毀棄浮囊,自尚巨存,利他安在?
二十五方便,二健兒為稱首天台,旨哉其言之矣!我
雲棲大師發天台之隱,扶律輔教,為萬世規。第亟於
梵網而未遑四分,躍冶之流尚藐篇聚為長物。蓮居
紹公精徹台宗,取四分手自輯錄,以就茲篇,真妙補
祖闕而善繼師志者。公往而其書塵襲已十餘年,近
冢嗣新師始托素師訂定,而會程居士啟六年長講
之願,將嚴淨毗尼為學士準繩,遂有發心任書任梓
者。法運通塞,固自有時。嗟乎!金剛固能潰膓,琉璃方
堪盛乳。與其乘急戒緩,雖得道而苦歷三途,何如乘
戒俱急,以人天身而安然得道?雲光負軛,千古長嗟。
紹公之成就獅子兒,豈獨一說經而已哉!豈獨一說
經而已哉!
毗尼珍敬錄目次終
按僧祗律結集之時,先出攝頌,後出律文。根本
律中亦有攝頌,葢為初機便於記誦也。今四分
律既無此頌,設欲傍取他宗,則次序不類;欲仍
其舊,又慮初機記誦為難。故輒援例頌之,俾初
學先誦乎此,則五篇戒相已提挈其綱領矣。
婬欲盜五錢,故斷人類命。無知妄言證,
除增上慢人,是四波羅夷,犯者不可救。
弄失精觸女,麤惡索婬供,媒嫁房過量。
大房不處分,無根謗取片,破僧及伴黨。
被𢷤反嫌僧,惡性不受語,前九初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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