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義疏釋要鈔
X0267 · 宋 懷遠錄 · 卍续藏 · 共 3462 段
長水大師釋楞嚴經曰:義疏者,蓋直以一家要義而
消經也。流通雖久,而鈔闕焉。一日,門弟子稽首於余,
請製鈔以輔疏。余告之曰:先師所作,若文若義,煥猶
日月,何俟于記?二三子曰:於師雖明,於某猶昧。乃不
得已,集成鈔文六卷。既釋疏之要義,故以釋要命題
云耳。
時鉅宋四葉嘉祐辛丑十月望日序
將釋此經,依長水義疏消釋疏文二節:初、題目二:初、
經疏通題,二、述作人號。今初。首楞嚴義疏註經,此題
七字,能、所、通、別,略有三重:一、首楞嚴經四字是所解
法題,義疏註三字是能解疏目。二、首楞嚴是能詮法
題之別號,經之一字是能詮之通號。以通從別,則非
餘經。或云首楞嚴為所詮,經之一字為能詮者,蓋取
綺互相收之義也。意以所詮法界妙定攝理、行二經,
以能詮經字攝首楞嚴三字,如世織綺,互現其紋也。
三、首楞嚴唯局當部是能揀,義疏註經通餘疏,餘經
為所揀,故標首楞嚴為經疏之別目也。
首楞嚴者,竺方之語,宋云一切事究竟堅固。未修此
定,一切事法宛爾差殊,為法所縛。得此定時,山河大
地、色空明暗,一切事法當處寂滅,即是常住心性,故
云究竟堅固。法華云:世間相常住。古人云:心外無法,
滿目青山。然今經一題凡二十字,但標三字者,以此
三字正示中道妙行,顯乎法界正體,眾生諸佛同此
一源。故天台云:法界寂然名止,寂而常照名觀。既為
一經之宗要,三世如來之所修。疏取簡要,故以標題。
問:大佛頂三字正詮三德妙理,是一經所顯,何不以
此標題耶?答:約言詮邊,在迷屬事;首楞嚴是行,取理
為親故。然師云:本雖久遠,圓頓雖實,第一義雖理,望
觀屬事。故知首楞嚴為最要也。然經之一字,若取文
便,令居首楞嚴三字之下;今取義便,故在于末,謂以
義疏箋釋經文故也。亦是以下經字之通,彰於上別;
以上首楞嚴之別,彰於下通云云。
△義者,釋名曰:宜
也,謂裁制事物使合宜。故疏主意云:我今直以圓實
之義而解經文,不更廣約五時諸教而消釋也。
△疏
者,條也,條理經文之義趣也。又文心雕龍云:疏者,布
也,謂布置物端,撮題近意也。
△註者,或從水作,或從
言作。若從言,則以言義註釋經文故也。若從水,則如
一源之水,若不流註,則無以潤物,疏不流註,何由益
生?故今流註以利群情也。又註者,連環屬著之義,謂
以義箋于經下,俾經下有義,義上存科,免致亢行,令
人易曉,揀異他疏,與經別行。
△經者訓法訓常。法乃
群機所軌,常則萬聖同宣,故曰經也。又經者,徑也。此
經是三世如來趣實之通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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