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
X1230 · 宋 延壽撰 · 卍续藏 · 共 1 段
夫不體道本,沒溺生死,處胎卵濕化,橫豎飛沈之類,
於中失人身者,如大地之土,得人身者,如爪上之塵。
於人身中,多生邊夷下賤,及處中國,或受女身,若為
男子,癃殘百疾。設得丈夫,十相具足者,處恐畏世,生
五濁時,以肉為身,以氣為命,一報之內,如石火風燈,
逝波殘照,瞬息而已。於中少天,非橫殂者,不計其數。
或有得天年,壽極耳順,萬中無一,脫得知命之歲,除
童稚無知,至三十豪,四十富,且約其間三十年,於中
有疾病灾禍,愁憂苦惱,居強半矣。所以昔人有言,浮
生一月之中,可開口而咲,只四五日矣。故知憂長喜
促,樂少苦多,如在萬仞之危峯,似處千尋之滄海,縱
得少樂,畢慮漂沈。且夫有生勞我處胎,有老奪我壯
色,有病損我形貌,有死壞我神靈,有榮縱我驕奢,有
辱敗我意氣,有貴使我憍倨,有賤挫我行藏,有富恣
我貪婪,有貧乏我依報,有樂動我情地,有苦痛我精
神,有讚起我高心,有毀滅我聲價,乃至寒則逼切我
體,熱則煩悶我襟,渴則乾我喉,饑則羸我腹,驚則懾
我魄,懼則喪我魂,憂則撓我神,惱則敗我志,順則長
我愛,逆則起我憎,親則牽我情,疎則生我恨,害則殞
我體,愁則結我腸,乃至遇境生心,隨情動念,或美或
惡,俱不稱懷,皆長業輪,盡喪道本。其或更詭於君,悖
於父,傲其物,趨其時,獸其心,狐其意,苟其利,徇其名,
誑其人,諂其行,附其勢,欺其孤,淵其殃,崇其業,扇其
火,吹其風,驟其塵,背其覺,邪其種,睽其真。但顧前,非
慮後,口謀去,靡思回,唯求生,焉知滅。則念念燒煑,步
步溝隍矣。如今或得剎那在世,須蘊仁悲,行善修心,
除非去惡。書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是
以世間逆順種種因緣,空受身心妄苦,皆為不知三
界唯是一心。以前五識,眼、耳、鼻、舌、身及第八識,皆是
現量所得,無心外法。以第六明了意識,比量計度而
成外境,全是想生,隨念而至。若無想念,萬法無形。故
經云:想滅間靜,識停無為。又云:諸法不牢固,唯立在
於念。善解見空者,一切無想念。若了一心之旨,心外
自然無法可陳,豈有欣戚關懷,是非干念。佛頌云:未
達境唯心,起種種分別。達境唯心已,分別即不生。既
了境唯心,便捨外塵相。從此息分別,悟平等真空。故
起信論云:一切境界,唯心妄動。心若不起,一切境界
相滅。唯一真心,徧一切處。是故三界虗偽,唯心所作,
離心即無六塵境界。乃至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
不見心,無相可得。先德云:心外有法,生死輪迴。心外
無法,生死永弃。經云:諸法所生,唯心所現。論云:三界
無別法,但是一心作。既信一心,須以禪定冥合。如經
云:若能教三千大千世界眾生令行十善,不如一食
頃一心靜處入一相法門。若能諦了自心,以此定慧
相應,則能不動塵勞,便成正覺。平生所遇,莫越於斯。
普勸後賢,可書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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