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疏
X0836 · 唐 神泰述 · 卍续藏 · 共 239 段
俱舍論疏現存目次終
阿毗達磨俱舍論一部之通名。分別界品第一部內
之別目。阿毗此云對,達磨此云法,俱舍此云藏。無流
忍智向觀為功,四諦涅槃軌持性爾,境果並舉故稱
對法。言俱舍云藏者,此論一部具其二義:一能攝藏
本藏勝義,二為本藏之所攝藏。具能所藏故稱為藏,
對法藏義如下文辨。言玄像表理蘊於辭,寄之賓主
故稱為論,剖折玄旨故云分別,性持類別故稱界品。
此論一部品有其九,此品建初故名第一。言尊者世
親造者,本音云婆藪槃豆,真謗師翻為天親,此錄文
人謬也。今奘法師譯婆藪此云世,槃豆此云親,謂西
方有天廟是婆藪天廟也。其婆藪天像多為世人親
近供養,西方人呼為世親天。其世親菩薩父母於世
親天處祈請,得於此子從所祈請處為名,故云婆藪
槃豆。本音云提婆此云天,本音既不言提婆槃豆,何
得翻為天親也?良由婆藪槃豆總是天之別名,真諦
三藏總云婆藪槃豆天,多為世人親近供養,故錄文
者總言天親也。此論一部始末九品,奘法師依西方
傳世親菩薩判釋云:佛說諸經有三法印,謂一切行
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一切經法為此三理所
印,即真佛法。就三印中,一切行無常唯局有為,涅槃
寂靜唯無為,少分諸法無我理通一切有為無為故。
今世親菩薩依諸法無我法印以造斯論。就九品中,
前之八品明諸法,第九一品明無我。就前八品明諸
法中,法雖無邊,略就有漏無漏以明諸法。以無漏慧
所簡擇法是四諦理,苦集是有漏,滅道是無漏,故約
有漏無漏以明諸法。故下論云:何法名為彼所簡擇?
因此傳佛說對法耶?頌曰:有漏無漏法等。就前八品
中,初界根二品總明漏無漏,後之六品別明漏無漏。
就初二品中,初之界品明漏無漏性,以性義是界義
故。第二根品明漏無漏用,以增上勝用是根義故。就
後六品中,初世間業隨眠品宗明苦集諦有漏之法,
於中雖有無漏之法相從而來。隨眠品末明斷煩惱
九遍知等,寄明滅諦無漏之法,以滅諦無相無別品
明。聖者定品宗明道諦無漏之法,於中雖有有漏之
法相從而來。就初三品中,初世間品明三界上下異
熟差別,宗明苦諦設有業隨眠相從而來。就業隨眠
中,業為正集所以先明,隨眠緣集所以後說。第二差
別相續別,又業為差別集所以先明,隨眠相續集所
以後說。又釋初界根世品總明苦諦有漏果報,設明
無漏及業隨眠相後而來。於中界品明苦諦性,根品
明苦諦用,世品明苦諦位。餘品判釋與前無異,所簡
擇法苦集滅道義次第也。此論一部傍正總有六百
七頌,於中初有三頌辨造論緣起義當序分,次有六
百頌正明所簡擇漏無漏法義當正宗,末後四頌謙
退造論勸求脫服義當流通。於中前三後四非是正
明漏無漏法故名傍頌,中有六百頌正明漏無漏法
名正頌也。就初三行頌中復分為三:初之一頌論主
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第二行頌出對法體
釋俱舍名,第三行頌說對法意。就初行頌中復有其
三:初之兩句先讚佛德,第三一句自申敬禮,第四一
句許當說釋歸敬意。就初兩句中復分為三:初言諸
一切種冥滅,顯佛世尊滅一切種不染無知智德圓
滿。第二諸冥滅者,顯佛世尊四諦修道染污冥滅斷
德圓滿,此智斷二德自利德也。第三拔眾生出生死
泥者,顯佛世尊恩德圓滿利他德也。第三第四句如
下文釋。就論釋中大文有二:初總述頌意,今欲我當
造對法藏論故,此第四句意也。先顯自釋迦本師其
體三德,二德尊高超諸二乘聖眾,故先兩句讚佛三
二德滿,第三句方申敬禮也。第二諸言所表以下別
釋頌本,於中有四:初釋初句顯自利德,文復有五:初
釋諸字,諸言所表謂佛世尊,此能永破染不染闇,故
下言冥滅。如其別言釋迦牟尼佛,一切種諸冥滅者,
諸外道等咸起謗言:世親菩薩朋黨己師,故偏歎德。
故今論主不述己師別名,但言諸有九十六內外諸
師,能滅染不染汙諸冥滅,我皆歸敬,是故但言諸有
一切種諸冥滅者,我皆歸敬,顯己無有朋屬之心。然
九十六種內外師中,以佛世尊滅二冥故,諸言雖通
顯無朋屬,然能別表,謂佛世尊滅二冥也。二、言一切
種諸冥滅者,牒頌六字。三、謂滅諸境冥者,迷四諦修
道五門境,染汙冥故,顯佛斷德。故正理論云:諸境界
冥亦永滅故,斷德圓滿。此釋頌中諸冥滅也。言一切
品冥者,迷一切品類種別不染無知也。正理論云:一
切種冥皆永滅故,智德圓滿。此釋一切種冥滅也。四、
別釋冥,以諸染不染無知,能覆理事實義,及障理事
真見,故說為冥。五、別釋滅,唯佛世尊得理事永,對治
於一切四諦修道境,一切品類種別法冥,證擇滅非
擇滅不生法,故稱為滅。二乘雖滅諸冥,以五門染無
知畢竟斷故,非迷一切種不染無知斷。所以者何?由
於佛法所明,過去八萬劫前,未來八萬劫後極遠時,
及三千世界外極遠處,及諸草木藂林等根莖枝葉,
其體義類極微多少無邊差別,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不稱滅也。上來雖有五文,合為第一釋初句也。
自下第二釋第二句,文中有四:初結前生後;二牒頌
本;三由彼生死下,釋生死泥;四眾生於中下,釋拔眾
生出。雖有四文,釋第二句。自下第三釋第三句,文中
有五:初結前生後;二牒頌本;三釋敬禮。稽者,至也,屈
也。首者,頭也。世親論主屈己之首,相接尊足,故稱敬
禮。四釋如是。諸有具前自他利德,故牒云如是。五釋
如理師。世尊稱機授法,如實無倒,教授誡勗,名如理
師。下重釋如理師言,重顯世尊前利他德,能方便善
巧,說如理正教,從生死泥拔眾生出,不由威力與願
神通也。輪王雖以輪寶威力降伏四方,令修十善,父
母深恩,有願於子,獨覺現通,令蹔生信,但可蹔益,皆
不能拔眾生出生死泥也。雖有五文,合釋第三句。
自下第四釋第四句,文中有五:初結前問後;二舉頌
本答,釋我當說;三釋論字,教誡學徒捨有漏苦集、取
無漏滅道,故稱為論;四問:其論者何五?答:謂對法藏
也。
上來一行,頌論主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自
下第二行,頌辨對法名體,釋俱舍名。於中,初有兩句
辨對法名體,後有兩句釋俱舍名。就初文中有三:初、
問:何謂對法?二、舉頌答。於中,初句四字及第二句辨
對法體。初句中名對法,三字結對法名。三、釋頌本。於
中有七:初、釋慧,謂擇法。以推求名見,決斷名智,簡擇
諸法名慧,故以擇法釋慧也。二、釋淨,謂無漏,簡有漏
也。三、釋隨行,即前淨慧相應、共有及無漏得,隨淨慧
起,名曰隨行。四、釋名對法。如是淨慧自性及隨行,總
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此同雜心。若取自相,即覺法
是阿毗曇,謂淨慧也。若取眾具,即五陰性,謂隨行也。
此二對法皆是無漏,故云此則勝義阿毗達磨。五、釋
第二句。若說有漏世俗阿毗達磨,即能得此諸慧及
論也。慧謂能得此苦忍已去無漏淨慧,即是煗、頂、忍
等有漏修慧,以修慧通無漏故。以有漏別之,思慧是
總、別念處,聞慧是五停,生得慧是七方便,前及隨行
是上四慧,相應、俱有及彼諸得是隨行法。此從無漏
慧向前數故,故云修、思、聞生得慧也。論謂傳生無漏
慧教者,阿毗達磨教也。攝論釋云:擇法因故,亦可通
取十二部經。故婆沙云:受持、讀誦十二部經,名生得
慧。因生得慧,傳生聞、思、修苦忍淨慧,故言論謂傳生
無漏慧教。六、重結初句名對法。此諸四慧及隨行并
論,是彼無漏淨慧資糧,故從所資果為名,亦得名阿
毗達磨。自古諸師立五種毗曇:一、自性毗曇,謂無漏
慧同此淨慧;二、共有毗曇,同此隨行;三、方便毗曇,同
此諸慧;四、名字毗曇,同此傳生無漏慧教。此論總束
為二:前二名勝義,後二名世俗;五、境界毗曇,謂四諦
境。此論無文量,由前四是對,故文具有;第五是法,故
對中不論。七、釋此對法名者。一切諸法皆能持自相,
故名為法。於中若是善、是常、勝義法者,唯是涅槃。若
法相之法通四聖諦,此無漏慧對勝義法,以因對果。
此無漏慧能對向涅槃,斷惑證滅,從用及果為名,故
稱對法。若對法相四諦之法,以慧對境,觀四聖諦,或
能對觀,故稱對法。真諦三藏云:對有三種:一、如其相
起對。無流忍智見分上有十六諦影像相,如其諦本
性相起。如眼識見分上有青等影像相,如其青等本
性相起,故名如其相起對。二、趣向至得對。謂無礙道
能趣向至得,得無為,名為趣向至得對。三、至得對。解
脫道起時,同時有得,得無為,名為至得對。且如見諦
十六心對八諦境,皆是如其相起對,比則對觀,故名
對法。若以八忍、八智對於滅諦,於中具對不同。如苦、
集、道三法忍比,此忍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對;非
解脫道故,非至得對;以是無礙道故,是趣向至得對。
若苦集道三法智、三比智,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
對;非無礙道故,非趣向至得對;以是解脫道故,是至
得對。若滅法忍、滅比忍,以緣滅諦故得,是如其相起
對;以是無礙道故得,是趣向至得對;非解脫道故,非
至得對。若滅法智、滅比智,以緣滅諦故得,是如其相
起對;以是解脫道故得,是至得對;以非無礙道故,非
是趣向至得對。修道、無礙道中,以無礙攝方便,以解
脫攝勝進。四法、四比智,約四道分別,具三對多少,類
可知之。依毗婆沙,身作證、慧見滅有兩種四句。初多
剎那四句云:初句身作證非慧見滅,謂見苦集道時,
斷見苦集道所斷使;修道,以苦集道智等智,斷修道
所斷使。第二句慧見滅非身作證,謂見滅時,見苦集
道所斷使。第三句身作證亦慧見滅時,斷見滅所斷
使;修道中,以滅智離欲。第四句除上爾所事。第二一
剎那四句者,以滅法智得斯陀含果時,初句身作證
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見道所斷使。第二句慧見滅
非身作證,謂欲界餘不斷使。第三句身作證慧見滅,
謂欲界先所斷使及今所斷使。第四句非身作證亦
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使。古德釋云:身中
有得,得無為,名身作證;慧心緣滅理,名慧見滅。今改
身作證無礙道,名趣向至得對;解脫道,名至得對;慧
見滅,名如其相起對。於多剎那四句中,約無礙解脫
有兩種四句,約一剎那無礙解脫亦有兩種四句,具
三對多少,類以可知。舊傳梵音云阿毗曇,真諦師以
來傳梵音云阿毗達磨。梵音具說,皆云達磨,漢聽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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