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玄義
X0328 · 明 智旭撰述 · 卍续藏 · 共 41 段
自覺聖智,第一義心。非名相之所詮,奚思議之能
入。依染淨而分五法,法法本真;由迷悟而辨三性,
性性無性。因迷中體用差別,立八種識,識若空華;
約悟時顯理偏圓,稱二無我,我同兔角。是以一切
佛語,唯傳此心;一切佛心,咸印斯語。語即非語,無
勞掃空裏之華;心亦非心,何事覓波外之水。正法
眼藏,統權實以同歸;百八句門,徹真俗而不二。窮
真俗之致,乃知真俗本融;昧權實之殊,豈達權實
一體。悲夫,先哲既逝,後學膚承。畏墮名相窠臼,翻
為名相所縛,莫究端倪;喜談直捷法門,遂為直捷
所拘,終成淺陋。旭慚薄怙,未踐真修。幸遇上乘,聊
窺一線。將申經義,例開五重。第一、釋名,第二、顯體,
第三、明宗,第四、辨用,第五、教相。
第一、釋名者,經題八字,七別一通。就別題中,初言
楞伽者,此翻不可往,乃大海南岸摩羅耶山頂之
城名也。次言阿䟦多羅者,此翻無上。次言寶者,乃
此方至貴至重之稱,謂此摩羅耶山種種寶性所
成,諸寶間錯,光明赫𦦨,如百千日照曜金山文出魏譯,
故言無上寶也。此則直以說法之處而為經題,故
魏譯名《入楞伽經》,唐名《大乘入楞伽經》。夫大海水
波浪之南,有摩羅耶山頂楞伽大城,俯臨絕壑,四
方無路,非神通者不能遊居。以譬眾生藏識心海、
轉識波浪之中,有第一義諦,自覺聖智境界,逈絕
思議,四句咸離,非忘念者不能證覺也。釋此譬意,
略分為二:初、分釋,二、合釋。初分釋中復二:初、釋楞
伽,次、釋阿䟦多羅寶。初中又二:初、約教別釋,二、結
成經意。
初、約教為四:初、明偏真不可往;二、明即
真不可往;三、明離二邊中不可往;四、明即二邊中
不可往。
初、明偏真不可往者,夫眾生六識,依於
根海,攬於塵風,起惑造業,流浪無已。誰知南明彼
岸有妙寶山,山中有城,寂靜安隱。縱令藉佛言教,
知有涅槃,譬如遙望楞伽,如何可往?必須四念處
慧,息境界風;四正勤力,澄轉識浪;四如意足,發起
神通;五根躡足於虗空,五力直上而不返。然後開
七覺無門之門,遵八正無路之路,徑登三脫,安隱
入城。此則一切外道、凡夫、仙、魔、釋、梵所不能到,故
云不可往也。
二、明即真不可往者,夫寶山有城,
雖云在海彼岸,實在海中。涅槃山城當知亦爾,即
在生死大海之中。生死大海既如幻夢,涅槃山城
亦如幻夢。而一切外道凡夫乃至愚法二乘,咸執
三界以為實有,不知三界諸法無性,亦不知無性
之性正在一切差別幻夢性中。自非了達身受心
法等如虗空,成就無生三十七品,知一切法本空、
無相、無作,何由安隱入涅槃城?故約凡外愚小而
云不可往也。
三、明離二邊中不可往者,夫摩羅
耶山楞伽大城,自海龍王宮出,南望觀之,則云在
彼南岸。然更過此山之南,復有大海,從彼返觀,則
又云在此北岸矣。是知對生死明涅槃,則涅槃為
彼岸,生死為此岸。對中道明二邊,則中道如山頂,
而二乘所謂涅槃彼岸,還是變易生死大海耳。二
乘自謂出生死有邊,入涅槃無邊,作已渡想,作究
竟想,而不知此高山大城,種種諸寶間錯莊嚴,無
量華園香樹堂室,古昔諸佛賢聖思如實法得道
之處文出魏譯,斯乃逈超二種生死大海。若以空作證
者,於此妙境,永非其分。故約兩教二乘,而云不可
往也,況凡外乎?夫眾生無始以來,法爾有八種識。
第八名為阿賴耶識,即是全體如來藏心,具足一
切染淨種子。由無始來,從未悟故,不覺念起,而有
無明。由無明故,現妄境界。由境界風,鼓動心海,遂
使轉識波浪,騰湧不絕。然此藏識之中,法爾具足
無漏性功德種,雖復熾然流轉生死,而此無漏心
性,仍復常住,不生不滅。譬如大海波浪之中,寶山
大城朗然安住,性無動搖。苟生死涅槃,此彼兩岸,
情見稍未盡忘,決定不能階此常住山頂。故須先
以入空道品,離生死有岸。次以入假道品,離涅槃
空岸。非空非有,四句咸離,正觀中道,不踐凡小權
乘轍迹,如神通力,得詣山城也。
四、明即二邊中
不可往者,夫山城既在大海之中,則中道豈在二
邊之外?苟不得神通,則不惟山城決不可往,即大
海亦決不可往也。苟得神通,則山城尚可直往,大
海亦何不可往哉?羅婆那夜叉王,以神通力,住此
山城,遊戲往來,海此彼岸,無有障礙。諸佛菩薩,亦
復如是。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然妙慧,即是自覺
聖智。覺了一切諸法,皆是自心所現境界,心外無
法,是故恒居中道涅槃山城,遊戲往來,生死涅槃,
此彼兩岸,自在無礙。彼棄二邊,取中道者,譬如枯
守山城,不能飛渡大海。何名神通?既無神通,即非
夜叉王之眷屬。是故別十迴向,不知中道佛性,即
一切法。圓教奪之,僅名理即。唯有圓頓行人,了知
如來藏心不變,隨緣舉體而為賴耶識海,亦即舉
體而為外境界風,亦即舉體而為轉識波浪,亦即
舉體而為法性寶山,大涅槃城。又復隨緣不變,舉
凡八識六塵,生死涅槃,二邊中道,乃至五法三自
性等,一一無非自心現量,自覺聖智境界。所以咸
超四句,並絕百非,執之則觸塗成滯,了之則無法
不通。此則六道三乘九法界,思量分別,所不能入。
故云不可往也。初、約教別釋竟。
二、結成經意者,
經初歎菩薩德,謂於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究
竟通達,蓋是即二邊中。而經中處處或兼用通別
二種方便,對破二乘法執,及破凡外我執,則偏真
乃所彈訶,即真但中猶未全棄,的是大乘方等法
也。仍須更約五法、三性、諸識、無我,以明不可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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