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四論玄義

X0784 · 唐 均正撰 · 卍续藏 · 共 180 段

無依無得大乘四論玄義記目次終 第二、明斷伏義,有兩:一、明斷伏,二、論雜問答。 第一、明斷伏,有三:一、明斷伏,二、論脩行,三、辨得失。 第一明斷伏義,略如夢覺義中釋也。今約地明之, 十地義成實論師推與莊嚴家也。周齊二國盛明十 地義,此義從來雖盛明之,復後時菩提勒那兩三藏 來飜十地論,功用由兩師也。今成實論釋十地斷伏 義不同,一莊嚴家云:所伏之或略有四種,一者見 諦,或二者思惟,三者習氣,四者無知也。於此四惑分 為十品,見論或為三,謂上中下品,從多為言,以上品 生地獄,中品招畜生,下品墮鬼神,如論說也。以思惟 為三品,即繫三界,欲愛住地以為上品,色愛住地以 為中品,有愛住地以為下品也。此三界思惟繫地必 異不同也。見諦󴣿拾三塗,是從多說之也。習氣是見 思之餘殘,故不須分別合為一分也。無明住地其力 最強,能鄣深行斷之最久,且約事相分為三別,謂色 塵無知以為上品,心難無知以為中品,集起無知以 為下品,誠論三無知牙有麤細,今以從多遂事,故如 向說也。於四分中開為十品,亦十階伏之,第一地前 前十心伏見諦上品,第二中十心伏見諦中品,第三 後十心伏見諦下品,第四初地伏欲界思惟,第五二 地伏色界思惟,第六三地伏無色界思惟,第七四 地能伏餘習氣,第八五地伏色塵無知,第九六地伏 心難無知,第十七地伏集起無知也。所以必論於地 前伏見諦惑盡者,從凡成聖,此事良難。見諦違聖道, 若伏此惑已句,可入聖位,如其未邊,不容得道也。斷 道亦十階:初地斷見諦上品,二地斷見諦中品,三地 斷見諦下品,四地斷欲界思惟,五地斷色界思惟,六 地斷無色思惟,七地斷習氣,八地斷色塵無知,九地 斷心難無知,十地斷集起無知。引大亮師釋生生中 云:三住見諦盡,四住欲界思惟盡也。開善等云:六地 之末,必與羅漢齊功,故無色結盡,如瓔珞經意也。又 即知五地色界思惟盡也。莊嚴家云:十住論云:初地 見惑盡者,此意正言能斷見諦,不言都盡也。如須陀 洹得見諦盡,必至涅槃,以譬初地得生佛家,故生觀 喜少分為喻,不言初地見諦都盡也。如十住論中,亦 以初地已斷三界思惟,可令初地思惟都盡耶?故知 言斷諦縛而未盡也。又云:別相與無知有別,故習氣 必麤,無知必細,麤則先除,細則後斷。八地已上,正斷 無知,則知習氣於七地中盡也。故彼云:從初地至七 地,則能伏能斷者,初地斷欲界見諦,兼伏欲界思惟; 二地正斷色界見諦,兼伏色界思惟;三地正斷無色 界見諦,兼伏無色界思惟;四地正斷欲愛住地,即玄 伏三界外無明恒沙上煩惱;五地正斷色愛住地,充 伏色塵無知;六地正斷有愛住地,即充伏心難無知; 七地正斷習氣,即充伏色心集起也。從初地至七地 亦斷亦伏,從八地已上只斷而不伏,餘句可尋也。二 少莊嚴龍光傳開善義,或云三地斷見惑盡,或云初 地斷見惑盡,而多用初地盡故。開善問:從報恩等依 瓔珞經云:初地菩薩斷見諦惑。故十地論亦云:初地 見諦惑盡也。二地菩薩斷人中煩惱,三地菩薩斷 天上煩惱,四地菩薩斷三禪已下煩惱,五地菩薩斷 三空已下煩惱,六地菩薩斷非相非非相煩惱。故五 住惑中,後四住地惑亦薀在其中,是舊意。彼云:四住 惑與見思惑無別異體,大小兩乘名為異耳。抧薗寺 槁法師義宗,五住地惑並是總癡惑也。又古舊相傳 取瓔珞經意,羅漢與六地齊功也。七地已上義家云: 恒沙上煩惱等五種習氣九品無知,總癡九品含在 中也。若三十心菩薩伏相惑煩惱,亦得言斷報因力 與鄣解力習因力滅也。故大經迦葉品云:住忍法時 斷無量三惡道報。當知不從智緣而滅也。又伏義解 不同:一云如𧂐伏也。二云如魚鱗伏也。三報恩云:必 須品品各各相飜伏也。初地菩薩斷見惑而不伏,而 望思惟惑亦伏義也。二地菩薩已上至十地菩薩已 下亦伏亦斷,金剛心菩薩伏而不斷,佛果斷而不伏 也。若解與惑相對辨者,六地已下如前說也。但四住 地惑、見諦惑、三界思惟惑,依五九品無知者,四九品 三種,各各一除道𥞋也。於七地已上所斷伏惑,亦有 三種性不同:一、總癡無明住地九品;二、無知九品;三、 習氣九品。此三種性,一除道所斷伏也。恒沙上色塵 等五種,即是無明、無知、習氣性收之,所以只立三種 性,若名目論之四種也。若斷伏者,七地斷恒沙上煩 惱,則伏色塵無知;八地正斷色塵無知,則伏心難無 知;九地正斷心難無知,則伏集起無知;十地正斷集 起無知,則伏無始無明也。餘二種薀在其中也。問:習 氣是見思之餘氣,安得與無明住地無知齊輕重耶? 彼答:有漏凡夫所起尚輕,三乘聖人所起習餘氣,安 在其中也得重耶?問:如十住論,初地已斷三界思惟,安言二三 地已去始斷耶?答:如云:因滅故果忘。以因收果,遠義 明之,非品扶相飜也。大乘明義,斷伏數種,勢自有人。 於凡夫時,無量劫心樂,經學無所得大乘人;或於假 位中,無數劫中,學無所得人。一人中觀心意洗即是。 如經云:一念相應慧,斷無量煩惱及習。若爾,何只斷 三界思惟耶?今大乘意,望彼兩種斷伏,亦是傍經論 中語說之,而彼心意存故,終不離斷常宗,故被破也。 故大乘明義,或一種𱜼戾根緣,或樂多功德根緣,開 之得言發心。十住明伏,初地已上斷也。若無量劫學 無所得利根之緣,未必須兩種開之。故如菩薩頭陀 云:最上利根者,不出生死,亦不入涅槃。又經云:我成 佛時,無三寶名字等也。又依經論中,對除明義,亦有 兩種:一、功德門明之,如施伏慳,乃至定伏亂也。二者、 就智慧門明之,正見伏邪見,乃至觀因緣能伏癡等。 不二而二,約假上假名說之也。又約功德門伏枝條, 不伏根本相惑也。就觀門習學空無所有,則能伏根 本枝條,自忘之,是無名相假名說也。又一往分門明 義,習空慧能伏相惑,此則必次第從重至輕,無有中 間不次第,如十地義從淺至深也。而約有中別知及 諸功德行,此則造心行,各起更牙深淺,如施行已深, 定行則淺等也。或可觀理則深,觀事猶淺也。別行門 戶既不同,故更牙同起,亦可於行自有階級淺深,從 下至中至上也。故大論云:有上中、下下、下下、中下、上 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也。又如大經云:拔木 與浣衣譬等也。經云:從散心入初禪,從初禪入二禪, 乃至入滅定,從滅定出非想定,非想定出非用處定, 如是次第下出散心,如是次第入出也。又經論云:從 散心入二禪,從二禪入第四禪,如是間次超入滅定, 出定亦如是間次超出滅定。復有順逆超出入種種 行,定行既如斯多種者,餘諸行類亦然也。雖不二而 二,開之無量門,如空中書也。無有蹤迹,但假名名字 耳。無空行異於有行,無有行異於空行,無入別出、無 出別入,無超異順、異超等,不同地攝兩論、成毗二家 等有定處所也。利根者,遇一華、一草、一色、一香、一光 明,即能斷伏無量煩惱,聞飯香亦悟無生也。故華嚴 經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如是展轉生,非亦實 智者。無所畏也,何必須次第門與超順門等耶?又必 須善智、識境智等。然改境智,萬法無有二相,如有不 有、無不無,畢竟清淨,即是斷伏義。於此中畢竟清淨, 名為斷義;於中昧者,名為伏也。故大品經云:一念相 應慧,斷無量煩惱及習也。無得大乘斷伏義者,功而 明之,反觀自心,心非心畢竟清淨,四句五句不可得, 有何煩惱係屬於心?何有心能係煩惱?故無量義經 云:心意識已也。故大品經相行品云:行亦不受,不行 亦不受,行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 不受也。三慧品亦云:若心心數法不行,故行般若波 羅蜜。又品云: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 蜜,如佛所化人行也。菩薩頭陀經云:照明菩薩問心王 菩薩云:觀煩惱性內度脫眾生,其相可解,外法云何? 心王菩薩答:內外法不異。雖彼不異,要先觀內,一煩 惱淨,眾多亦淨。何以故爾?內是外之根本,眾聖之源。 得斯妙法,法度眾生。眾生無盡,佛身無盡;眾生無邊, 佛身亦無邊。眾生性即是虗空性,虗空性即是佛性 也。又彼經云:心為毒虫。大乘法杖鞭於心,毒虫內外 清淨也。華嚴經云:無心於彼此,而能充一切。往往經 云:無心意也。維摩經云:譬如幻化人,為幻化人說法。 當違是意而為說法也。中論成壞品云:若有所受法, 皆是斷常也。又一切大乘經常云:舉幻化人說法之 意,顯於聖人無心也。地攝與成毗四家義宗,一向不 得如幻化人行行。何以故爾?彼地攝論等含意識與 阿梨耶識,成論等含六識,故不同幻化人說法也。一 家意,一往麁論現起解斷成就惑。若功而論之,現起 觀斷現起心,此心四句盡淨,即已現起心,即成就或 隨己也。不同有所得家等,煩惱雖去,而有淨心體󴤎 在至佛也。故彼師等引夫人經云:不思議智慧,斷 一切煩惱藏。此文證唯解斷惑也。今大乘宗一往 論之,亦有此義。而要論之者,空有兩境,智雙盡淨,名 為空智斷一切煩惱藏也。故一家宗,假伏中斷,中伏 假斷,中假俱斷,中假俱伏,亦得言有解伏空解斷,有 解斷空解伏,空有俱斷,空有俱伏。至而論之,假空有 斷伏中,即乖斷恒伏。何故爾?解惑相除,正是假故。而 前論四句者,一往開中假相也。問:前云若利根者,一 華一草等亦得是斷伏者,十信三十心等亦得言名 斷耶?答:二而不二明之。如經云初發心菩薩等三世 諸佛者,發心亦得言斷伏,三十心亦同斷伏,初地已 上皆然也。但初發心者,從凡以來,始向入畢竟不二 心,名為發心也。伏心者,折有不有,折無不無,屈折動 轉,無所平於有無等相,名為伏心也。斷心者,逈出有 無等盡淨,離四句百非,名為斷也。此意正歆相除,兩 相相望,故就假明也。若爾,向入不二,名為發心;屈折 平相,而未明不都淨者,名為伏心;永淨者,名為斷心 也。故一家云:一往大意,斷伏雖如此,經論中有四種 名目,解惑相番相對論之。如正使見論與思惟二種 麤煩惱惑,於任十信斷意,從中發心已上,至六地已 下,斷見思家習氣煩惱惑也;從七地已上,至第十地 已下,斷二種無知惑也。故瓔珞經云:六地菩薩,即非 想想慧煩惱。又第七地經論,多云遠離三界,故言遠 行

在阅读器中打开《大乘四論玄義》→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

同分类经文:
太虛大師全書.編纂說明太虛大師全書.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1卷-第26卷)太虛大師全書.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27卷-第3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