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觀義

X0909 · 隋 智顗撰 · 卍续藏 · 共 68 段

四教義從觀出教,依教開解;三觀義融教入觀,依解 立行。目足相扶,殆罔俱治之二書,蓋闕一不可也。昔 者 智者大師為大機感,親注淨名,此其玄談也。而三觀 義在支那亡逸已久矣,吾󳬛幸而雙璧並傳,不寶護 而可乎?但三觀義雖有舊刊,較之四教義鹵莽頗多, 守篤純和尚深憂之,精加考訂,且著科文及籤錄以 闡幽蘊。本山學黌有魁首貫充者,曾為諸生講授此 書,其正譌訂誤,分文折義,一取準繩於純和尚也。因 乃發心,將以其校本授剞劂氏,會復獲檀助,梓事不 日而成,豈非其護法之誠能致冥祐耶?頃謁余,告其 喜,且索題一辭,因為誌其顛末,亦以示隨喜之衷云。 時 天明戊申秋九月東叡山凌雲院僧正智願海藏撰 夫三寸之管,氣序不衰;一尺之表,朝陽可測。是知得 其道者,豈遠乎哉?三觀詣理之妙門,今明此義,故借 為喻也。作佛遐蹤,神功浩曠,求茲非遠,寄以一心,體 之有源,總乎三智。若其假方便以致殊,會歸一道,寂 然而雙照。況復發軫入不二之門,圓觀成十法之乘, 兼用七義,義無不攝,非止淨名名顯,一部宗致,文意 炳然。今明三觀義,即為二意:一、先分別境智,二、正解 釋。一、先分別境智者,所觀之境,即十二因緣所生之 法。為境大聖說此正因緣生法,為破外人說邪因緣 生、無因緣生之邪僻也。正因緣生一切法者,無明因 緣,則生六道凡夫之法;若解因緣,則生四種聖人之 法。故涅槃經云:因滅無明,即熾然菩提。所言十二因 緣者,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 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 老死也。言因緣者,有展轉感果,故名為因;互相由有, 謂之為緣。此約三世明十二支:初二過去,次八現在, 後二未來。明此因緣有三種事:一、煩惱,二、業,三、苦。此 三事互為因緣: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苦 煩惱因緣、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是為展 轉互為因緣,因緣相續生二十五有。若知無明不起 取有,則三界生死皆息,三乘行人入涅槃之要道也。 問曰:佛開三乘因緣是中乘觀,何得三乘通觀也?答 曰:經論赴緣不同,或如所問。如智度論云:十二因緣 獨菩薩法。中論云:為鈍根聲聞說因緣生滅相,為利 根菩薩說因緣不生滅相。如涅槃說:十二因緣有四 種觀:下智聲聞、中智緣覺、上智菩薩、上上智佛。即是 約十二因緣明四種境也。今一家明義,四諦既為四 種,十二因緣亦為四種:一者、生滅十二因緣,二者、無 生滅十二因緣,三者、無量十二因緣,四者、無作十二 因緣。生滅、無生滅即為初觀之境,無量十二因緣為 第二觀境,無作十二因緣為第三觀境。今取中觀論 偈四句判此義也。因緣所生即空之理,是第一觀境; 因緣即假之理,是第二觀境;因緣即中之理,是第三 觀境。問曰:為當境自是境?為當由智故說境?答曰:若 言境自境,即是自性境;若言由智故說境,即是他性 境;若言境智合說境,即是共生境。義有二過,謂自、他 性。若言離智境故說境,即是無因緣而說境。從因緣 說境尚不可得,何況無因緣而說境也?四句說智,其 過亦然。今中觀論所明諸法不自生,豈得說言由境 故境?亦不從他生,豈得言由智故說境?亦不共生,豈 得境智合故境?亦不無因生,豈得離境智故境?四句 明智,亦復如是。今四句撿境性不可得而說為境者, 即是假境,假境是不思議境也。智亦如是,有無、因果、 善惡、是非,一切諸法類如此撿。若用此意研覈,眾家 解釋經論,難免性義也。問曰:若境自境,可是自性境, 今待智故說境,何得是他性境也?答曰:境既稱自,智 豈非他?不待智他,那論境自?若待境自,智即是他境。 自是自性,他即他性。自性之境不名假境,他性之境 豈成假境?若非假境,即非不思議境也。智亦如是。今 明不思議境者,即是此經所明之境;不思議智者,即 是此經所明之觀智。故金光明經?散脂鬼神品云:我 現見不可思議智境,不可思議智照。即其義也。 第二正釋三觀義,乃是入佛法之要門,多所關涉。今 略明大意,開為七重,釋三觀名:第一辨三觀相,第二 對智眼,第三會乘義,第四明攝法,第五釋成淨名義, 第六釋此經文,第七用三觀釋此經一部義。 第一、釋三觀名者。三觀之名,出瓔珞經:一者、從假入 空觀,二者、從空入假觀,三者、中道第一義觀。所言從 假入空觀者,無而虗設,目之為假;觀假知無,名之入 空。若觀諸法如幻如化,但有名字,即入真諦也。而說 為二諦觀者,或就情智二諦,或約隨智二諦觀耳。次 釋從空入假觀者,若不住空,還入幻化,假名世諦,分 別無滯也。而言平等者,若破一用一,不名平等。前觀 知假非假,破假入空;次觀知空非空,破空入假。空假 互破互用,名為平等也。次釋中道觀者,中以不二為 義,道以能通為目。照一實諦,虗通無滯,是中道觀也。 故云是二觀為方便道。因是二空觀,得入中道,雙照 二諦,心心寂滅,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此三通名觀者, 觀以觀穿為義,亦是觀達為能。觀穿者,即是觀穿見 思恒沙無明之惑,故名觀穿也。觀達者,達三諦之理。 是以涅槃經云:即以利钁斵之磐石沙鹵,直過無礙, 徹至金剛。磐石者,見思惑也。沙者,塵沙無知惑也。鹵 者,即是無明住地惑也。徹過者,觀穿之義。至金剛者, 即達中道佛性理也。問曰:三觀俱照二諦,有何等殊? 答曰:前觀雖照二諦,破用不等;次第二觀亦照二諦, 破用平等。既不見中道,但是異時平等也。第三觀者, 得見中道,雙照二諦,即是一時平等也。 第二、辨相者,即為二意:一、明別相三觀;二、明一心三 觀。第一、明別相三觀,亦為兩意:一、總釋;二、別釋。 總釋者,觀因緣所生三諦之理相別不同,三番惑障 麁細階級,觀理破惑用智不同,故名別相三觀也。因 緣三諦之理相別不同者,因緣空理是真諦相,因緣 假理是俗諦相,因緣不二之理是中道第一義相。初 觀真諦之理破見思惑,次觀俗諦之理破塵沙無知 惑,後觀因緣中道之理正破無明住地惑,是則三觀 照理不同、斷惑有異,故名別相,即是大品三慧品所 明三智相也。 二、別釋三觀者,即為三別:一、從假入空觀相;二、從空 入假觀相;三、明中道第一義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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