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蘭盆經疏折中疏
X0378 · 清 靈耀撰 · 卍续藏 · 共 95 段
泥文字者,拘步趨而或失深義;縱靈辯者,墮虗懸而
患不隨經。若夫深玄彪炳,而復與修多羅合;訓詰精
詳,而適與指外月冥。合二妙以雄長,成一家而獨步,
昔之哲人,其猶病諸。予閱《盂蘭盆》新舊二疏,而歎夫
先賢之未得兼長也。舊疏依經判釋,多約阿含事相,
矩度井井,而未揭言外義趣。新疏妙辯縱橫,文義富
麗,理觀圓極,而似不合現文。且以單法為名,則棄去
佛說二字;孝慈為宗,則多贅流通一慈;三寶為體,則
勉飾一體之談,而都忘圓三解脫。三復斯文,不忍佛
經之尚壅也,輙不自揣,檃括疏通,扶舊疏以點明義
旨,正新疏而挽歸契經,俾文不失義,辯不違經,庶幾
折中,仰弘聖化。詎能合二妙以成一家,實冀兼事理
而從容中道也。夫學邯鄲武而未得國,能匐匍道上,
寧免傍觀之笑,不如拘步趨乎,無所惜之矣。
戊午九
月望日比丘靈耀書長水之智覺方丈
△一總題
佛說盂蘭盆經
一家釋經,皆約五重。此經以人法為名,解脫為體,
大孝救親為宗,拔苦生善為用,方等生酥為教相。
△釋名中先解別名。佛說是人,釋迦教主四辯宣
流也。盂蘭盆是法,乃所說經旨也。盂蘭翻倒懸,盆
是華言,仍翻救器。梵音多倒,順讀則曰救倒懸器
也。今先約事理通別,釋倒懸二字。賈大傳《治安策》
云:「天下之勢方倒懸。」蓋以冠雖敝,不以苴履;履雖
鮮,不以加冠。若頭顧在下,足顧在上,是為倒懸矣。
此經目為倒懸。蓋以六凡眾生,迷倒不了,報重罪
極者,為倒懸。如撞入刀山、劍樹、鋸解、秤量之獄,多
分倒懸身首,以受罪報。《楞嚴》六根交報中,明罪人
神魂,乘虗投入地獄。如魚投網,頭在網外,身在網
中,倒掛而入。此地獄倒懸也。《統紀》載周武宗一日
夜中,受千頭魚報,亦如魚頭倒掛網內。鬼趣中罪
重者,亦時時弔掛,如人間捕人做索一般。昔有人
至冥司,見一鬼去頭,倒置路傍者,皆鬼之倒懸也。
畜生名為形傍、行傍。然至命終,多分宰殺,倒懸身
首,秤量而賣。如猪、狗、牛、羊、鷄、鴨、田鷄等,槩可知矣。
即人道中,雖以倫常自立,倘一為奸、盜、婬、殺等罪,
亦被捕人做索,倒懸拷打。則知倒懸,凡反正罪重
皆有,不獨在餓鬼一類而已也。此約報事粗釋,獨
在六凡。須知約理深明,通至等覺。夫報由于業,業
由于惑。眾生多顛倒,少不顛倒。于不顛倒中,妄起
顛倒之心,則有心顛倒、想顛倒、見顛倒。由惑倒故,
所作之業,無非顛倒。如人道中,應當端良正誼,孝
親忠君者,而反十惡五逆,不忠不孝,打罵父母,欺
凌賢聖,豈非如人之顛倒,懸其身首者乎?夫鶡且
之鳥,欲反夜為晝,人尚惡之,目為倒懸。何況身為
倒逆,自然應受倒懸之報者也。若推其元,則一切
眾生,正因靈覺之性,初無正倒遠近之名,名尚叵
存,何有實事?只緣一念不覺而有動,即為生相無
明。由是而有業,轉現三細執取,計名六粗。如江湖
之趣,愈趣愈下,直至尾閭而後已,乃成六凡業相。
業繫苦相之倒懸惡報也。《楞嚴》精研七趣云:「於妙
圓中,一念迷妄,即成十二顛倒輪迴。」顛倒有生,顛
倒有滅。若能返迷歸正,於妙圓中,元無流轉。故云:
「如來按指,海印發光,名正遍知。汝暫舉心,塵勞先
起,號性顛倒也。」已上釋倒字竟。懸者,遠也。《法華》云:
「五百由旬,險難惡道。」又云:「佛道尚遠,非汝二乘懈
怠者能到。」又云:「此人決知去水尚遠。」葢一返正之
後,愈行愈遠,枉入輪迴,不能相近也。是人一念不
覺之處,即倒即遠,不必直至六凡業苦現前,而後
稱倒懸矣。況懸而不倒,猶可為也;倒而不懸,猶可
近也。今則又懸又倒,勢難挽回,如罪人掛弔高梁,
業已去實際理地遠矣。若不倒身,或可立下即是,
其奈身首尚倒何?若但倒不懸,或可手足回旋,反
倒為正,其如高懸梁上何?二苦並纏,則無可如何
矣。此如迷方之人,欲至湖南,悞向塞北,若不動足,
猶不大遠,若一行走,步遠一步。所謂凡夫之人,舉
足動步,無非是罪,安得步步從道場中來耶?此且
略釋六凡倒懸,今更以四句遍簡九界。一者是倒
是懸句,凡夫業苦也。二者近而倒句,二乘執真保
果也。蓋已見真諦,自謂同入法性,從邑至邑,從國
至國,遂至其父所止之城,已過三百由旬,則寶所
在近也。而迷涅槃道路,不遠而言長,自無希取,心
不好樂,故二乘之人名枯四倒。阿難於楞嚴會上,
以正為倒,以倒為正,如來說為可憐愍者是也。三
者正而遠句,即圓人初心,已知如來秘密之藏,不
惟顯佛,九亦同彰,故得為正。其如未曾發足,猶居
名字,故復名遠。經云:「譬如鑿井,猶見乾土。」其人決
知,去水尚遠。四者亦正亦近句,即地住四十一位,
已開藏性,圓顯三德。經云:「施工不已,遂漸至泥。」此
人知水必近,何況全開知見,全證三德者耶?四句
簡之無遺矣。若妙覺果成,即非正倒遠近之列。以
生佛正因靈覺之性,元離正倒等名。故經云:「遠離
顛倒夢想是也。」又復應知二乘判屬倒近句,此是
與而為言。若以唯圓對之前三,前三俱為倒懸。如
《涅槃經》中迦葉菩薩云:「自此已前,我等皆名邪見
人也。」祖誥云:「圓人徧體無邪曲偏等倒,菩薩猶名
榮四倒。」葢未開中寔應本已前,俱為顛倒也。雖然,
圓人四十一位,其得為之正近乎?而未也。無明未
盡是惑倒,漏無漏業是業倒,變易生死是苦倒,實
報土中勝妙五塵是同體愛,第九地方修離見清
淨禪。等覺尚有一品生相無明,即最初一念不覺
而有動之惑相也。此惑即顛倒遠于正因靈覺,而
尚有一生得繩之繫。雖不高梁倒掛,具縛五屍,以
繩繫頸,豈即無罪正人哉?故約事釋倒懸,但在六
凡;約理釋倒懸,通至等覺,方盡經義也。
○次釋救
者,解之別名。賈太傅曰:「倒懸如此,莫之能解。」《孟子》
曰:「當今之時,萬乘之君行仁政,民之悅之,猶解倒
懸也。」大要以無為功德,遍救事理通別倒懸之苦
為宗。經云:「一切自恣聖賢,皆證無為,其德汪洋。」因
受食已,目連之母,即得解脫一切餓鬼之苦,乃至
生天華光。葢凡夫倒懸,實由有為心行,搆造有為
惡業,致招倒懸苦報。今以無為聖德,即能解有為
業苦。況目連之母,向以慳貪罪根感報,今以喜捨
無漏,即能敵破其障矣。此論救六凡倒懸也。經云: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一切難,
豈非直至等覺一生所繫之得繩乎。皆離憂苦,豈
非頓滅界外緣因生壞之變易生死苦乎。只皆離
一切四字,足以見如來不獨為除六凡倒懸,說此
一經矣。所謂千鈞之弩,不為鼷鼠發機;萬德法王,
不為凡夫出世。凡佛法膚淺處,尚須以深義解釋,
何況灼有至極深言,而可反作阿含事相消判耶?
若謂此經深談處少,只作淺解,天子一言,豈非勅
耶?問:「能救無為功德,不過自恣比丘,何以能救地
住理倒?」答:「須知無為法一,而有淺深差別。」今以二
乘自恣無為,救六凡事相倒懸;以圓乘無為功德,
救地住理倒懸。如云大人權現在比丘中,明言內
秘外現,本高迹下,何可測知?或元是妙覺,已自破
生相有為顛倒,圓滿正因靈覺,號正遍知者,今來
會上,即能遍破九界生相有為,遍救等覺一生苦
繫等倒矣。故云眾聖之道,其德汪洋。汪洋則已究
竟薩婆若海,能念念中普濟九界迷倒也。不作此
釋,則一切皆除成剩語,大人權現,無所用也。
○盆
即是器,器即是盆,華梵義一,不必紛更。如東土用
碗,西域用鉢,或盆或盞,但可盛食以供三寶者即
是耳。如云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則自然不作晬
槃臚列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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