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寶鏡疏

X0316 · 清 溥畹述 · 卍续藏 · 共 1619 段

△十、別解文義。准常分。三一、序分。二一、證信。二一、 明五義證信。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室羅筏城祇桓精舍。 此五義者,即信、聞、時、主、處也。若通下章,共成六種, 然皆名證。信者,謂凡佛經有此作證,方是佛說,定 當信受,否則偽造,不足信也。如是者,乃指法之辭, 即向下十卷雄文也。我聞者,明授受之本,謂如是 之法,皆我阿難親從佛聞,即結集時之語也。若約 六種成就,此如是二字,乃信順之義,謂信者則言 如是,不信者則言不如是,今言如是,則信成就矣。 所以佛法無量,信為初基,五十五位,信位居首,十 一善法,以信為先,故知信之一字,乃入道之前鋒 也。然此二字,亦為對破外道阿、歐二宗之計,今立 如是,以破彼之不如不是也。此皆事釋,若理釋者, 則諸佛說法,惟顯真如,唯如為是耳。又諸佛如理 而說,眾生如理而信,故言如是。此則泛論,設欲的 指本經,則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為如,一切事究竟 堅固為是。若據清凉,則以五教料揀,廣釋如是,茲 不繁贅。我聞者,即聞成就,此我之一字,即阿難自 稱也。然一切法,佛說無我,今稱我者,以有四種:一、 凡夫徧計,二、外道宗計,三、二乘假我,四、法身真我。 此乃隨世流布,假此以立賓主之我及法身真我, 非同凡外徧計宗計之我,即非我非無我,而隨世 假名稱為我也。聞即耳根現量之性,以耳為六根 之別,我乃一身之總,廢別從總,故稱我聞,即聞成 就也。正我無我不二之真我,聞無聞不聞之真聞 也。一時者,即法王說法嘉會之時,此時成就也。以 世事合會,尚待昌期,大法弘宣,豈違嘉運?是必良 時方能成就。然不定指何年月日者,以殊方紀曆 不同,上下延促不定,但機應相符,說聽事訖,總名 一時。佛者,乃說法主,具云佛陀耶。此名覺者,謂自 始覺而證齊本覺,以成究竟覺也。亦曰自覺覺他, 覺行圓滿,則上三唯約自利,而此三兼約利他。所 以自覺揀凡,覺他揀小,覺滿揀因。若指人,即娑婆 教主釋迦牟尼佛,以非此至聖,莫能演斯大教,故 曰主成就也。在室羅下,明說經處也。然處有二:一、 所化處,即室羅筏城;二、所住處,即祇桓精舍。言在 者,以示迹此間,無論久近,即去來出入,行住坐臥, 皆名為在。具云室羅筏悉底,或云舍衛,此梵音楚 夏之別,正翻豐德,亦名聞物,又云好道,即憍薩羅 國之城名也。祇者,具云祇陀,亦云逝多,此名戰勝, 以太子生時值匿王戰勝迴鑾,賜斯嘉名以誌喜 也。桓即林也,以林木屬彼故稱祇桓,即般若謂祇 樹義也。精舍者,乃給孤長者為佛建立,以供沙門 精修梵行止息之舍也。若據涅槃等經,謂須達長 者願建精舍,請佛說法擇得此園,太子戲曰:側布 黃金滿則賣之。長者使人以象負金布此園中,須 臾欲滿剩餘少地,太子止曰:佛為良田宜植善種, 園地屬卿樹木屬我,自起門樓請佛出入。長者七 日為佛作窟,以妙旃檀用為香泥,別房住止千二 百所,凡百二十處,別打犍椎。佛告阿難:二人同心 共立精舍,應謂此地為逝多樹給孤獨園。所以首 逝多而次給孤者,以君臣之道不可紊亂,禮別尊 卑也。又先城而後園者,以舉城則遠人知方,而說 園則近者識處矣。然斯大定法門,非此勝地不可 宣揚,故曰處成就也。此上五義諸家解釋,或開五 段或約二三,不唯割裂經文,亦且不便句讀,今故 總收為一也。 △二、引大眾證信三一、聲聞眾二一、 舉類標數。 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引眾證信也。蓋與者,共義,乃結集者。謂此性定 法門,非我獨聞,乃與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俱共聞 也。兼且復有無量辟支恒沙菩薩共同聞者,是以 引此而證信也。此下明大眾成就。以大者,梵語摩 訶,此翻為大多勝。明此比丘器量尊重,為天王等 大人所敬,故言大。徧知內外經書,故言多。超出九 十五種外道,故言勝。今既稱大,即攝多勝明矣。然 比丘者,乃五不翻之一,以含多義故,謂有怖魔、破 惡、乞士、除饉等義也。初怖魔者,以第六天有魔王 宮,彼戀欲界,貪著慶勞,恐人修道,出其境界,減損 眷屬。設有正信男子以及女人,六根具足,年滿二 十,無十三重難並十六輕遮,得三師七證,或邊地 中得三師二證,如法秉受比丘戒法。正登壇時,白 四羯摩竟,名為得戒,成比丘性,入僧寶數。爾時,地 行羅剎高聲唱言:此間有善男子或善女人,如法 出家,當使諸天增勝,修羅減損。於是空行夜叉聞 之,亦出大聲唱善,聲至四王。天中天復出聲唱善, 聲傳忉利。如是展轉夜摩、兜率、化樂、他化,乃至梵 天魔王宮中,聞此唱聲生大愁怖,故名怖魔。破惡 者,出家持戒則因戒生定、因定發慧,麁除身口七 支之非,細破三界見思之惡,故言破惡。乞士者,謂 既出家已,永離四種邪命,外乞食以資身命;永捨 三種邪法,內乞法以資慧命也。四邪命者,一仰口 食,謂仰觀星宿推卜風雲;二俯口食,謂合藥看地 種植田園;三方口食,謂通國使命結納豪貴;四維 口食,謂星相數術商賈貨殖。此之四食俗人可以, 出家之士不得享受,故永離也。三邪法者,一邪戒, 即牛狗等戒乃至世諦,一切諸天諸仙呪術禁戒 不能出生死者;二邪定,即凡夫外道依欣厭心所 修之四禪八定也;三邪慧,即有無二見、十六知見、 六十二見以至百八見等。今皆永捨,惟求增上三 無漏學,故名乞士。除饉者,清淨持戒能為世人福 田,能行廣大法施,以除一切眾生無福無慧二種 之饉也。眾者,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然和有二: 一理和,謂同證擇滅無為;二事和,有六,謂戒和同 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 同悅。眾乃四人以上之稱,所以一比丘不名僧,二 三比丘亦不名僧,四比丘同住方作一切如法僧 事,惟除自恣、授具、出罪三種羯摩。若五比丘同住, 即可自恣,亦可以邊方授具。若十比丘同住,則五 天竺國皆可授具。若二十比丘同住,則一切羯摩 可作。設自此增多,乃至百千萬億以及無量,凡同 一住處、同一說戒,均名為眾。故律凡作法必先問 和者,以明和合眾也。此舉類竟。下千二百五十人 者,乃標數也。以佛最初先度鹿苑五人,次度三迦 葉師弟千人,次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徒一百,後度 耶舍等五十人。此千二百五十五人,先修異道勤 苦無獲,一遇如來便得聖果,是以感恩為常隨眾, 今舉大數故略。五人俱者,正明師資水乳常爾相 隨之義也。以上准古解證信,仍有建立二義、息疑 三事,諸疏備載,茲不繁述。 △二、釵德詳名。二一、敘德。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至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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