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觀經義疏
X0650 · 宋 本如述 處咸續解 日本 亮潤分會 · 卍续藏 · 共 300 段
茲經者,昔吾祖智者禪師嘗約龍樹圓宗、大蘇玅契,
按辯宣通,已成章疏,大抵明一乘之淵蘊,通萬行之
旨歸。無何,有唐季年,例遭焚毀,負笈之流,馳將海外,
遂不可得而見也。末後孤山法師繼而有作,但文理
太簡,學者患之。故我神照師又成義疏,纔至最初境
界,以逼緣停翰,則後義篾聞。處咸雖登東掖輪下有
年矣,而學問無取,因痛微言之將墜,又惜前功之未
圓,輒效章安續淨名之解,南山繼僧史之作,密求冥
助,斐然續成,析為二卷,亦勉旃於吾道,讀者無以竊
名罪我。
大法虗融,無說而說。玅行忘離,非修而修。本有今
無,前記一乘之果。本無今有,此開實相之因。機應
聿興,問答斯契。定法界之事業,闢普賢之圓門。靡
間初心,不專無相。大矣哉!欲於現身證法華三昧,
獲旋陀羅尼,令法種不斷者,何莫由斯要道哉!如
雖不敏,志在斯經。祖述圓宗,輒成義疏。庶酬夙願,
敢謂當人者哉!
初釋題名,須安五義,所謂絕玅人法為名,開權實
相為體,一乘圓觀為宗,玅處滅障為用,醍醐為教
相。既是法華結經,是以五重皆玅,故經云:我今持
是觀普賢菩薩法者,名也;正念思惟一實境界者,
體也;不失無上菩提之心者,宗也;云何復當不斷
煩惱,得淨諸根者,用也;此方等經是諸佛眼者,教
相也。五章之文,粲然明矣。五重玄旨,約行次第,有
始有終,其唯聖人乎!
佛說觀普賢菩薩行法經
釋名有四:初、通別;二、翻釋名位;三、分字銷解;四、約
義會通。通別者,普賢行法則別,同稱曰經則通。立
此名者,凡約三義:初、約教,則從緣從說;二、約行,則
能契所契;三、約理,則以名從實。故佛說二字即教
也,觀字即行,普賢菩薩義當是理。問:適云是名,今
云是理,何耶?答:名下之義乃理耳。例如觀無量壽
經,以所觀是理。所以約此三義者,通攝諸法,彌會
經旨,教不孤然,行非邪錯,理異偏小,意在茲矣。二、
翻釋名位。梵語邲輸陀摩訶菩提質帝薩埵,邲
輸陀,此云普賢。摩訶等八字,此云大道心成眾
生,大論并今經名為徧吉。等覺之位,居眾伏頂,伏
道周徧,故名普。斷道纔盡,鄰終際極,故名賢。論又
引十四夜月如十五夜月,斯之謂歟?約普賢論,人
法、體用、因果、本迹,廣如諸文云云。三、分字銷解。佛
者,覺也,覺了諸法悉妙故。說者,悅也,稱悅本懷及
與物情故。揀異四人,故云佛說。佛有自佗勝劣,法
有兼帶權實。今標能說者,葢言通而意別,即指釋
迦牟尼從劣辨勝,拂迹顯本,尚非寂場之近,況鹿
園乎?教主既爾,所說之法可知。觀者,觀也。能觀三
觀,謂空、假、中,及因地之覺心,是行門之總體,則有
次第、不次第之別。次第之觀者,瓔珞云:從假入空
觀,亦名二諦觀;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二觀為
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心心寂滅,自然流入
薩婆若海。廣辨體相,委如餘文云云。一心三觀者,
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又釋論云:三
智實在一心中得,秖一觀而三觀,觀於三諦而一
諦,故名一心三觀。此觀微玅,一三三一,一觀一切
觀,一切觀一觀,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觀,何觀行而
不攝耶?題中觀字,旨在此矣。故經云:不住使海,不
斷結使,如是法相,不生不沒,端坐念實相等,即其
義也。又此能觀,須亡性計,故云:非內外觀,得是菩
提,不即不離,玅在其中。普賢菩薩者,乃所觀之境
也。法界理藏,不異而異,說三種身:白玉紫金,應也;
聲音無邊,報也;身如虗空,法也。異而不異,即毗盧
遮那徧一切處,以此為境,何法而不融耶?又復即
是行者心,體心作心,是故經云:無有如外智,能證
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入。心心絕待,方名無相。
行法者,進趣名行,軌則名法。今經是普賢法界之
軌則,餘經廣有義門,此乃別明一意耳。經者,訓法
訓常,由乎聖人金口;有翻無翻,名含多義,備法華
玄文。四、約義會通者,觀即觀照軌,普賢即真性軌,
行法即資成軌。首題既融,經旨明矣,亦可會通一
切三法云云。故經文若聞首題名字,功德不可限
量云云。次、辨體者,體是主質,一經之淵府,眾義之
都會,修宗之所趣,起教之所本。若眾星之環北辰,
似萬流之朝東海。古師指因即實相,乃是宗而非
體。近人失於簡顯,使玅體難明。今以開權實相,一
實境界,為經正體,餘皆魔事。若約身辨者,取法身
一點之義,如常所明。又復體含三德,謂禮、底、達。禮
即君父至尊,底乃畢竟窮深,達則亘邊無外。三一
互明,非縱橫竝別;一三簡取,臣主自分矣。欲令易
解,總立首題,以當其名。別而言之,普賢法身,攝一
切法,不縱不橫,非因非果,以當其體;行法亦非縱
非橫,而為圓因,攝一切法,以當其用。經云:是大法
印,般涅槃海,能生三種,佛清淨身。行者當體一心
及一切法,離四謗,絕百非,方可名為玅得經體。三、
明宗者,不異而異,乃顯體之樞鍵,修行之喉襟,趣
果之綱紀。例體亦三義,所謂宗本、宗要、宗助,即全
理起觀,不一不異,若金體而為眾器,類天面而有
三目。今強從要義,即一乘心觀,非體非用,而因而
果,以當其宗。故經云:汝今應當觀大乘因。大乘因
者,諸法實相。應知題中觀之一字,即三種般若圓
頓之宗致也。四、辨用者,玅處滅障,今經之力也。如
貫鼓钁地,若升虗見物。例宗亦三義,謂本用、當用、
自在用。全理為用,非一非多,若鏡像之一體,譬伊
字之三點。今經意者,惡因不除,玅境斯昧,故專明
懺悔,不分而分,非宗非體,即三解脫而為用也。故
經云:此觀功德,除諸障礙,見上玅色。將此勝用,莊
嚴玅智,智備體顯,大果斯圓,行法之功,於是乎在。
若了三脫,則懺悔之義,普賢行願,剎那無外者,即
初心可成矣。五、教相者,是第五無上醍醐味部分
也。四、教明義,是開顯圓,即一教一切教,一切教一
教,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隨自意語,是佛境界。故
經云:是諸佛眼,出生一切諸如來種。就部論玅,須
該本門,既是結經,無佗途也。五、重觀心,如玄文云
云。
劉宋罽賓三藏法師曇摩蜜多譯。
斯經即是宋世罽賓沙門曇摩蜜多,此言法秀,元
嘉甲子歲來遊建業,於祇洹寺翻譯本如。傳習有
年,嗣續無狀,庶展宣通之志,仰酬佛祖之恩,印施
此經萬卷,天竺慈雲師經序詳矣。炎宋慶曆壬午
年中秋,始竭愚講訓,繼日銷經,隨語成疏。因指見
月,自資末學之明心;得兔亡,寧堪達觀之寓目?
然識能詮是法身慧命,即文字而超解脫,何莫由
茲?釋題竟。
△次、釋經。文分為三:初、如是至諸障外事為序;二、
從佛告阿難:諦聽下,訖偈為正宗;三、說是偈已下,
訖經為流通。序凡有三,謂次、由、述也。三、復通、別。諸
經同有次序,是通、由、述各異乃別。葢因通名則有
通序,別名則有別序云云。今經初五義,即證信次
序也。經云告諸比丘:我當般涅槃,即別序由藉也,
但闕敘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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