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菩薩戒經疏註
X0678 · 宋 與咸(入疏箋經加註釋疏) · 卍续藏 · 共 1966 段
菩薩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陣,直道而歸,生
源可盡。聲聞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寧不
精持?戒品。內外二塗,咸皆敬奉;王家庶眾,委質䖍
恭。斯乃趣極果之勝因,結道場之妙業。然經論所
載,戒相自有於多種;記傳所辯,受法不無同異。良
以機悟偏圓,宜聞詳略,辭無雙舉,事不並行。今謹
案什師所述法相,出自梵網經律藏品。什師秦弘
始三年來達漢境,光顯大乘,匡維聖教,傳譯經論
三百餘卷。梵網一本,最後誦出,誓願弘宣,是故殷
勤,一言三復。特為文義幽隱,有趣深玄,所以指掌
曉示,令後生取悟為易。經稱梵網者,欲明諸佛教
法不同,猶如梵王網目品。言心地者,菩薩律藏,徧
防三業,心、識、意,體一名異。三業之中,意業為主,身
口居次,據勝為論,故言心地也。
菩薩戒經
【註】此一顯名,古來諸師,增減不同。若循私意,藏師
云:梵網經廬舍那佛說心地法門品菩薩戒本,奧
疏亦同。曠疏上八字同下,云:菩薩心地十重四十
八輕戒品第十。今見行本,上八字同下,或云菩薩
心地法門品,或云菩薩心地品。熈師鈔云:訪求古
藏,上卷但安總顯及品目,亦不見列能說舍那之
號,應置去之,方應經文。經云:在第四禪說心地法
門品。又云:心地中妙戒,佛自唱明矣。齊師頂山記
云:此亦苦無大過。今依吾祖疏,但云梵網經菩薩
心地品,為的據也。又云:熙師云:不可安盧舍那三
字者,此經釋迦說也。吾黨之子,何太謬乎云云?然
此顯名,他云苦無大過。若立名不正,則釋義無歸,
病源在此,安得無大過耶?今尋古藏,的示立名,方
見本疏,名體有序。隋仁壽目錄,有梵網經二卷,什
師所譯。又有菩薩戒本一卷,亦云什譯,在闕本目
中。譯經圖紀,與隋錄同。大周刊定錄,亦有菩薩戒
本一卷,亦云什譯,乃云十八紙。然諸目錄,又有讖
師、葬師譯者,今所不載。唯什師所譯,乃是今本。二
卷者,祇云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一卷者,祇云菩薩
戒本。由是考知,什師誦出心地二卷,上卷明菩薩
階位,下卷明菩薩戒法。什於此中別出戒法一卷,
令人誦持,即云菩薩戒本,或云菩薩戒經。吾祖疏
中釋此顯目,方見不妄。疏云:經名梵網,品名菩薩
心地。此見一經之總目,又見一品、二卷之總目,合
云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如此卷首總標經品之目,
乃不忘其本也。今疏所釋,乃是什師於此品內別
出偈頌已去十重眾輕戒法一卷,令人習誦,乃應
單題菩薩戒經,即別出戒相一卷之文。故疏云:從
大本出,序及流通皆缺。即別部外稱菩薩戒經。據
此疏文,別定題目,甚為切當。故釋名章但釋人、法
之名,人即菩薩二字,法即戒字。廣談義旨,秖釋此
名。料揀文末,因而略釋經品總目,相帶而釋,非特
開章。須知吾家凡釋首題,定依經藏譯人所立經
品之名。奧疏、藏疏皆任私見,加字於題,殊失本意。
曠疏雖吾宗人,亦昧斯旨。熙抄雖識別題戒經,總、
別二目曾不分明。頂山雖以吾宗疏文為的據,但
識總經品目,不識別卷顯名。大師疏中明示於別
部外稱菩薩戒經,何不標指以為的據?有而不遵,
無而強用,正坐此責。又却不許熙抄去盧舍那能
說之號,而云此經通三教主所說,殊為失旨。至下
當示。問:藏中一卷者題菩薩戒本,讖譯見存,與此
殊異。什譯一卷,恐是別本,何以用之?答:讖譯前安
四夷,次明輕吉,條數雖殊,事義相類。什譯既在缺
本目中,此難考驗。大師疏中既自標云即別部外
稱菩薩戒經,此為的據。疏中又引讖師受戒高昌
儀範,驗所譯戒,亦是此爾。問:今見行本卷初有長
行之文,奧疏解釋。吾祖疏文但從偈去,略不解釋,
何也?又復此題安卷初耶?偈初耶?答:長行之文係
屬上卷,後人調秩,以上卷文多,故節均於此。即藏
中二卷並行,可以卷首安長行也。若今見行別錄
戒法,謂之菩薩戒經者,不應卷初安長行文。後來
印者不遠此意,混同而行,未之可也。此又見天台
疏中,秖顯云菩薩戒經,不安品目,愈得其旨。奧疏
昧此,亦乃解釋,故知此題合安偈前,明矣。頂山不
曉此意,亦作科釋,選同奧失,而云貴起盡有由,又
其失旨也。問:舊來雖則通知長行之文合屬上卷,
未知何據?答:疏云上卷文言大梵天王網羅幢因
等,既云上卷,以之為證,以上卷中別無其文,只此
長行有茲文爾。故知此文合屬上卷,其理甚明。石
壁疏、律燈鈔等皆昧此義,作序分解釋,唯我天台
妙達斯義。今釋此疏,科分為二:初、釋顯,二、釋文。初
又二:
○初標列。
【疏】釋此戒經三重玄義。
第一、釋名。 第二、出體。 第三、料揀。
【註】吾宗凡釋一題,必用五重玄義,何以此疏秖開
三章?然從舊來,說此者甚眾;求其的當,解此者極
寡。秖為題目總、別不明,遂昧本疏三、五之旨。熈鈔
謂體章必攝宗、用,以修因戒善,能得勝果為宗,止
惡興善為用。自有判教之文,五章義足。頂山以人、
法、喻具足為名,性無作假色為體,頓制木叉為宗;
即障顯德為用,頓部淨乳為教。然此二師強立五
章,殊不原其吾祖。不開五章,必有深致。諸師不能
深求其意,妄生穿鑿,甚非文理。予於此義遲回甚
久,因尋疏中有別部外稱菩薩戒經,遂省斯旨。今
試辯之,須知三意:一者、總、別異故。如前所據大師
疏文,既云別部外稱菩薩戒經,又非一經之總目,
又非一品之總目,乃於什師誦出一品二卷中,偏
節戒法一卷,別行於世,稱為菩薩戒經。若一經之
目,應云梵網;若一品之目,應云心地。經品之目,須
論五章。戒本別行節者,私安此號,何用五章?天台
達此,乃於釋名秖釋人、法二名,釋體唯辯無作,乃
見深識其理。後人妄立五章,豈見大師之意乎?二
者、事、理異故。經體是即事之理,戒體是即理之事。
理、體乃是宗之所顯,用之所依,故須總、別而備五
章。事、體乃專論無作,應辯三師七證所發戒色。所
以疏中釋名,秖釋菩薩之人、戒法之法;依名辯體,
秖是稟戒之人能發無作假色之體。此體屬事,故
非五章所顯,理、體所以不用。三者、宗、體異故。即理
之體,於五章中正是經體,亦是戒所依體。故論當
上一點,乃宗之所顯,用之所依,須辯五章。無作之
體既是事體,於五章內乃屬宗中所明因行。此則
專論持犯所發戒色,非宗所顯,非用所依,不可以
明五章。故戒疏中約權、約教,有、無、無作,正是五章
明宗之中一種戒行當體之體,理體方是行所依
體。故止觀二十五方便中,持戒清淨,以明無作。輔
行云:方便下三,即是明宗。故知止觀以中道妙觀
為無作,戒體秖是經宗。此意幽密,人罕知之。若知
此意,宗、體乃明。如何於此而談五章?故須先曉總、
別題目。立名若正,義方有歸。一家宗、體,不易敷陳。
二師立章,雖欲強伸,終迷祖意。若就二師格其高
下,頂山不及。熙鈔:秖如頂山以頓制木叉為宗,修
耶?性耶?因耶?果耶?高下何取?此殊不知經宗之旨。又
體中云:假色,事耶?理耶?五章之體屬理,何以事、色
而為耶?體、宗既失,五義併昏。熙鈔雖以因、果為宗,
亦未明取體之旨,妄開五重,並由不曉。今疏釋戒,
且論無作,專辯事體。雖云即性,乃同即理之事。且
論事邊,則有發、不發、興、廢等。疏云:於理則無,教門
乃有。豈非就事且明無作?故知諸師非但題目不
明,亦乃五章未曉。天台宗旨,五章最要。此若不明,
如何欲於大藏之中抽出經卷,便能分別宗、體高
下,教法偏圓?學教之者,教眼不明,佛意莫曉。予嘗
考諸舊說,於此三、五之旨,殊未聞其高妙。幸諸賢
達試為研詳!
○二、解釋,又三:初、釋名,又二: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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