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網菩薩戒經疏註

X0678 · 宋 與咸(入疏箋經加註釋疏) · 卍续藏 · 共 1966 段

菩薩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陣,直道而歸,生 源可盡。聲聞小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寧不 精持?戒品。內外二塗,咸皆敬奉;王家庶眾,委質䖍 恭。斯乃趣極果之勝因,結道場之妙業。然經論所 載,戒相自有於多種;記傳所辯,受法不無同異。良 以機悟偏圓,宜聞詳略,辭無雙舉,事不並行。今謹 案什師所述法相,出自梵網經律藏品。什師秦弘 始三年來達漢境,光顯大乘,匡維聖教,傳譯經論 三百餘卷。梵網一本,最後誦出,誓願弘宣,是故殷 勤,一言三復。特為文義幽隱,有趣深玄,所以指掌 曉示,令後生取悟為易。經稱梵網者,欲明諸佛教 法不同,猶如梵王網目品。言心地者,菩薩律藏,徧 防三業,心、識、意,體一名異。三業之中,意業為主,身 口居次,據勝為論,故言心地也。 菩薩戒經 【註】此一顯名,古來諸師,增減不同。若循私意,藏師 云:梵網經廬舍那佛說心地法門品菩薩戒本,奧 疏亦同。曠疏上八字同下,云:菩薩心地十重四十 八輕戒品第十。今見行本,上八字同下,或云菩薩 心地法門品,或云菩薩心地品。熈師鈔云:訪求古 藏,上卷但安總顯及品目,亦不見列能說舍那之 號,應置去之,方應經文。經云:在第四禪說心地法 門品。又云:心地中妙戒,佛自唱明矣。齊師頂山記 云:此亦苦無大過。今依吾祖疏,但云梵網經菩薩 心地品,為的據也。又云:熙師云:不可安盧舍那三 字者,此經釋迦說也。吾黨之子,何太謬乎云云?然 此顯名,他云苦無大過。若立名不正,則釋義無歸, 病源在此,安得無大過耶?今尋古藏,的示立名,方 見本疏,名體有序。隋仁壽目錄,有梵網經二卷,什 師所譯。又有菩薩戒本一卷,亦云什譯,在闕本目 中。譯經圖紀,與隋錄同。大周刊定錄,亦有菩薩戒 本一卷,亦云什譯,乃云十八紙。然諸目錄,又有讖 師、葬師譯者,今所不載。唯什師所譯,乃是今本。二 卷者,祇云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一卷者,祇云菩薩 戒本。由是考知,什師誦出心地二卷,上卷明菩薩 階位,下卷明菩薩戒法。什於此中別出戒法一卷, 令人誦持,即云菩薩戒本,或云菩薩戒經。吾祖疏 中釋此顯目,方見不妄。疏云:經名梵網,品名菩薩 心地。此見一經之總目,又見一品、二卷之總目,合 云梵網經、菩薩心地品。如此卷首總標經品之目, 乃不忘其本也。今疏所釋,乃是什師於此品內別 出偈頌已去十重眾輕戒法一卷,令人習誦,乃應 單題菩薩戒經,即別出戒相一卷之文。故疏云:從 大本出,序及流通皆缺。即別部外稱菩薩戒經。據 此疏文,別定題目,甚為切當。故釋名章但釋人、法 之名,人即菩薩二字,法即戒字。廣談義旨,秖釋此 名。料揀文末,因而略釋經品總目,相帶而釋,非特 開章。須知吾家凡釋首題,定依經藏譯人所立經 品之名。奧疏、藏疏皆任私見,加字於題,殊失本意。 曠疏雖吾宗人,亦昧斯旨。熙抄雖識別題戒經,總、 別二目曾不分明。頂山雖以吾宗疏文為的據,但 識總經品目,不識別卷顯名。大師疏中明示於別 部外稱菩薩戒經,何不標指以為的據?有而不遵, 無而強用,正坐此責。又却不許熙抄去盧舍那能 說之號,而云此經通三教主所說,殊為失旨。至下 當示。問:藏中一卷者題菩薩戒本,讖譯見存,與此 殊異。什譯一卷,恐是別本,何以用之?答:讖譯前安 四夷,次明輕吉,條數雖殊,事義相類。什譯既在缺 本目中,此難考驗。大師疏中既自標云即別部外 稱菩薩戒經,此為的據。疏中又引讖師受戒高昌 儀範,驗所譯戒,亦是此爾。問:今見行本卷初有長 行之文,奧疏解釋。吾祖疏文但從偈去,略不解釋, 何也?又復此題安卷初耶?偈初耶?答:長行之文係 屬上卷,後人調秩,以上卷文多,故節均於此。即藏 中二卷並行,可以卷首安長行也。若今見行別錄 戒法,謂之菩薩戒經者,不應卷初安長行文。後來 印者不遠此意,混同而行,未之可也。此又見天台 疏中,秖顯云菩薩戒經,不安品目,愈得其旨。奧疏 昧此,亦乃解釋,故知此題合安偈前,明矣。頂山不 曉此意,亦作科釋,選同奧失,而云貴起盡有由,又 其失旨也。問:舊來雖則通知長行之文合屬上卷, 未知何據?答:疏云上卷文言大梵天王網羅幢因 等,既云上卷,以之為證,以上卷中別無其文,只此 長行有茲文爾。故知此文合屬上卷,其理甚明。石 壁疏、律燈鈔等皆昧此義,作序分解釋,唯我天台 妙達斯義。今釋此疏,科分為二:初、釋顯,二、釋文。初 又二: ○初標列。 【疏】釋此戒經三重玄義。 第一、釋名。 第二、出體。 第三、料揀。 【註】吾宗凡釋一題,必用五重玄義,何以此疏秖開 三章?然從舊來,說此者甚眾;求其的當,解此者極 寡。秖為題目總、別不明,遂昧本疏三、五之旨。熈鈔 謂體章必攝宗、用,以修因戒善,能得勝果為宗,止 惡興善為用。自有判教之文,五章義足。頂山以人、 法、喻具足為名,性無作假色為體,頓制木叉為宗; 即障顯德為用,頓部淨乳為教。然此二師強立五 章,殊不原其吾祖。不開五章,必有深致。諸師不能 深求其意,妄生穿鑿,甚非文理。予於此義遲回甚 久,因尋疏中有別部外稱菩薩戒經,遂省斯旨。今 試辯之,須知三意:一者、總、別異故。如前所據大師 疏文,既云別部外稱菩薩戒經,又非一經之總目, 又非一品之總目,乃於什師誦出一品二卷中,偏 節戒法一卷,別行於世,稱為菩薩戒經。若一經之 目,應云梵網;若一品之目,應云心地。經品之目,須 論五章。戒本別行節者,私安此號,何用五章?天台 達此,乃於釋名秖釋人、法二名,釋體唯辯無作,乃 見深識其理。後人妄立五章,豈見大師之意乎?二 者、事、理異故。經體是即事之理,戒體是即理之事。 理、體乃是宗之所顯,用之所依,故須總、別而備五 章。事、體乃專論無作,應辯三師七證所發戒色。所 以疏中釋名,秖釋菩薩之人、戒法之法;依名辯體, 秖是稟戒之人能發無作假色之體。此體屬事,故 非五章所顯,理、體所以不用。三者、宗、體異故。即理 之體,於五章中正是經體,亦是戒所依體。故論當 上一點,乃宗之所顯,用之所依,須辯五章。無作之 體既是事體,於五章內乃屬宗中所明因行。此則 專論持犯所發戒色,非宗所顯,非用所依,不可以 明五章。故戒疏中約權、約教,有、無、無作,正是五章 明宗之中一種戒行當體之體,理體方是行所依 體。故止觀二十五方便中,持戒清淨,以明無作。輔 行云:方便下三,即是明宗。故知止觀以中道妙觀 為無作,戒體秖是經宗。此意幽密,人罕知之。若知 此意,宗、體乃明。如何於此而談五章?故須先曉總、 別題目。立名若正,義方有歸。一家宗、體,不易敷陳。 二師立章,雖欲強伸,終迷祖意。若就二師格其高 下,頂山不及。熙鈔:秖如頂山以頓制木叉為宗,修 耶?性耶?因耶?果耶?高下何取?此殊不知經宗之旨。又 體中云:假色,事耶?理耶?五章之體屬理,何以事、色 而為耶?體、宗既失,五義併昏。熙鈔雖以因、果為宗, 亦未明取體之旨,妄開五重,並由不曉。今疏釋戒, 且論無作,專辯事體。雖云即性,乃同即理之事。且 論事邊,則有發、不發、興、廢等。疏云:於理則無,教門 乃有。豈非就事且明無作?故知諸師非但題目不 明,亦乃五章未曉。天台宗旨,五章最要。此若不明, 如何欲於大藏之中抽出經卷,便能分別宗、體高 下,教法偏圓?學教之者,教眼不明,佛意莫曉。予嘗 考諸舊說,於此三、五之旨,殊未聞其高妙。幸諸賢 達試為研詳! ○二、解釋,又三:初、釋名,又二:初、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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