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發隱
X0551 · 明 正相解 · 卍续藏 · 共 91 段
般若之為教也,廣博充虗,周窮萬物。種種法門,該詮
此也;種種行因,該修此也。括十界依正之森羅,收色
心之二字;開無量方便之多途,照五蘊之一空;蕩人
心之多執,遣六道之昏迷。曰境曰心,俱融不異;是凡
是聖,咸共一如。正謂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豈可
語言文字跂及者哉!昔日世尊陞座,默然良久。文殊
白眾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此如來無說,海眾
無聞。斯乃真說般若之時也。奈何鈍淺之流,更煩世
尊搖唇皷舌,無風起浪,觀小大機,說漸頓教。由是開
演五時之異,咸會一乘;設施九界之別,同臻佛界。然
此經者,文最約而義最廣,難盡其奧,說者染指而已。
釋其名,如人百體四肢,惟心最靈,故曰《心經》。又則般
若是眾生本有之靈心,向被五蘊覆積多劫,說此照
見之方,開示悟入,意登彼岸,故曰《心經》。然此經者,自
古及今,遞代以來,註述甚多。或泛然而混融,或𦘕蛇
而添足。今之饒舌,多附臆說。是中既以人法各四,派
分演義,名曰發隱,而於足上又添足焉。敢露一班,覽
者哂叱。
旹
崇禎八年歲在乙亥五月下澣比丘正相體如識
△初釋經題。
山家大師凡釋經題,先立五重玄
義: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相。夫如
來說法,法必有名,名必顯體,體顯由宗,宗成有用,
以判教相。有此五重,如網得綱,如衣得領,一經之
旨,灼然在目。今經以單法為名,實相為體,大乘因
果為宗,度苦為用,熟酥為教相。
○一釋名者,而有
通別。通者,十二分教,總名曰經。別則有七,或單或
複,或具足三,而立名也。今經以單法為名也。梵語
般若,華言智慧,又云淨慧。智慧者,以照了為義,通
乎凡聖。淨慧者,出纏為義,直照理故。此慧破諸妄
念,稱理圓極。無分而分,三種名別。一實相般若,所
觀理體是也;二觀照般若,能觀妙慧是也;三文字
般若,即所詮顯密句義是也。分而不分,唯是一體。
用有三名,非三非一,而三而一,宛然有此二義,故
不飜也。又般若者,果上證得極理甚深,不同因中
輕薄,係尊重不飜也。波羅蜜多者,華言到彼岸,對
此而言彼也。此般若聖凡一體,物我同根,彌滿清
淨,本無彼此。即以清淨心中,照而不寂,一念妄動,
而生人我,起乎煩惱。依煩惱而長生死,立生死為
此岸,煩惱為中流,涅槃為彼岸。四教四門,各論彼
此。抱長迷而不覺,居眾苦而自甘者,凡夫此岸也。
解三空而自脫,修諦緣而取證者,聲聞與緣覺也。
雖脫分段,由居變易此岸,而為塵沙界斷。依智照
理,分破無明,分證三德者,菩薩也。仍居變易岸頭,
至等覺已,仍曰到而未極。此通前三教而論彼此。
若從圓教勝說,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此則無到
而到。却而觀之,生死涅槃,俱為幻夢,所謂圓滿菩
提,歸無所得也。心者,即所辨之體也,而有三別:一
曰肉團心,二曰緣慮心,三曰靈知心。肉團心者,父
母血氣所生,今現在五臟中者是,為二心之附托
而已。緣慮心者,今對六塵境上,緣而分別者是。靈
知心者,混千差而不濫,亘萬古以長今,竪窮三際
而無來無去,橫徧十虗而無欠無餘,在聖不增,處
凡不減。為前二心之所混者為之迷,識此三心而
不雜者為之悟,融二心為一體者為之證。凡夫認
肉團心為心,尚迷緣慮,而況靈知?外道以緣慮心
為靈知,以昏擾擾相以為心性,一迷為心,決定惑
為色身之內,而不知外洎虗空,山河大地,咸是妙
明心中之所現物。眾生在湛湛靈知之中,抂受生
滅之苦;如來在區區生滅之中,恒居涅槃。所以詮
種種法門,莫非為此心也。經者,一代之總名,梵語
修多羅,飜為契經,契理契機故也。又經者,訓法訓
常,十界同軌之謂法,三世不易之謂常。又金口所
宣之聖訓,故云經。
○二、辨體者,即一經所詮之理
體。經云:「是諸法空相。」空即無也。無相之相,名為實
相。三般若中,實相般若是也。後之宗歸極於此,用
則起發於此。六度之源首,諸法之正印。故實相,此
經之體也。
○三明宗者,即觀照之智,為能到之因。
究竟涅槃,為所到之果。全性起修,宗即體家之宗。
全修在性,體即宗家之體。行始為因,行終為果。行
始則照蘊空為因,行終即究竟涅槃為果。故大乘
因果,為此經之宗也。
○四論用者,即文字般若,因
文顯理,因理發行,超二死,越中流,度一切苦厄,得
究竟涅槃,皆由此經。所以度苦厄,為此經之力用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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