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受戒錄

X1132 · 清 弘贊述 · 卍续藏 · 共 48 段

稽夫中邊得戒始末源由,中制十人受具,邊許五人 得戒,中是中天竺。天竺之東際白木調國,南際靖善 塔,西際一師黎仙人山,北際柱國,自此四外,名為邊 國。震旦乃在白木調東二萬七千餘里,開持律五人, 得授大戒。昔漢明帝初,摩騰、法蘭二法師來至此土, 與人出家,唯剃鬚髮,披縵條衣,授彼五戒、十戒而已。 以不滿五人,不得受具。後至漢桓帝一百餘年,內猶 三歸,五戒、十戒遞相傳授。桓帝已後,北天竺國有支 法領等五沙門來至漢地,始於長安與人授具足戒。 其時大律未有,唯口誦出戒本一卷、羯磨一卷,流行 此土。時尼眾來求受戒,五僧曰:如律所明,唯開邊地 五人僧受具戒,不論尼眾。是時諸尼辭退而還,泣淚 如雨。曹魏初三年,中天竺曇摩迦羅此云法時至雒陽,譯 出戒律,立羯磨受法,準用十僧,於是佛法大行。震旦 為東夏受戒律之始也。時漢末魏初,東天竺國有二 尼來到長安,見諸尼眾,問曰:汝等誰邊受戒?尼眾答 曰:我到大僧所,受五戒、十戒而已。二尼歎曰:邊地尼 眾悉未有具。即為還本國,化得一十五人來,三人在 雪山死,二人墮黑𡼏死,唯餘十人到此。諸尼悉赴京 師,與授具戒。後到吳地,亦與彼尼眾受具。西尼思慕 本鄉,遂附舶南海而還。及至上船,唯有七人。三人命 終,來去經途十有餘年。又按高僧傳:宋元嘉十年,西 天僧伽䟦摩至建康,敕住平陸寺,為京師沙門慧照 三百七十人渡蔡洲岸,於船中再受具戒。或問其意, 照曰:以疑先受,若中若下,更求增勝,故須重受。依本 臘次十一年,求那䟦摩於南林寺立戒壇,為僧尼授 戒,為震旦戒壇之始。時師子國比丘尼八人來,未幾, 復有尼鐵索羅三人至,足為十眾。乃請僧伽䟦摩為 師,為景福寺尼慧果等於南林戒壇,依二部重受具 戒,度三百餘人。噫!古人忘身為法,不憚數萬里而來。 然此方得戒者,豈可不生難遭想哉?惜夫!今當末法 知法,秉羯磨者難得,而二部僧尼受戒,失傳久矣。昔 摩騰羅漢并諸賢哲,多是果位聖人,尚不敢違律。僧 不滿數,與人授具,一部僧而與尼授大戒。我等何人, 敢違佛教,滅佛正法,致他永失比丘、比丘尼性,得虗 假名授受,俱成非法矣。順治十四年,余在廣州羊城 時,各縣餘尼來求受具。余辭不獲已,因立二部僧,各 滿十人,與授大戒。自後十人難得,但有五人以上,亦 與為授。要須持律清淨,故云邊地持律五人,得受具 戒。其尼親教師,要滿十夏。而羯磨、教授二師及餘證 人,無論歲臘,事須解律。縱律未能精鍊,其羯磨者,必 是持律明了,方許秉法。若不如是,強與他授,令他盡 壽,戒不霑身,罪非小也。雖云邊地五人僧受,不論尼 眾,斯乃古人慎重。邊地僧尚難得,尼眾何能易有。茲 以竊推,律既許僧,尼必預列。昔迦旃延尊者,在西天 竺阿槃提國,有長者子,名億耳,出家求受具戒。時彼 國無十人僧,不得受具。乃往白佛,佛聽邊地五人得 受。時因緣在僧,故未及論尼。況今末法出家,遇正教 者實難。若不論尼,則尼部全缺,八敬誰修。雖是邊地, 而有持律清淨十人,別揀五人,律文不聽。知非持戒 清淨,方任揀擇。以受戒事大,一不如法,則戒體斯失。 今諸方叢席,為人授具。既不知作法,結僧大界,戒壇 奚立,則戒無由得矣。故云,若不結界,一切羯磨受戒 等法,俱是空作。復不依律,作白羯磨。唯師自心,在沙 彌白衣前,杜撰唱說,非法為法。以譌傳譌,遞相踵習。 沿波日久,不覺其非。佛言,若有秉羯磨說戒,則正法 未滅。世間又云,毗尼藏住,佛法亦住。是故弘紹之賓, 特宜遵教。俾正法而恒存,木叉而永固也。戒壇即戒場,在大界 內結。已上略述得戒緣由。向下錄得戒和尚阿闍黎二 部僧名,并記自受戒年月日時,以識戒臘尊卑也。 初受具足戒尼,未能即閱大律,其親教闍黎二師,當 與戒本,令其熟讀,使知護持,無致虧犯,及識布薩自 恣受衣淨施等法也。 半月半月布薩,下至有四比丘尼,即應誦戒本。不足四人、三人、二人,當對首布薩。若 有所犯,應先懺悔已,然後布薩。 至布薩日,若有三人,各各相向,露頂脫屣,互跪作如是言: 二、大姊一心念!今僧十五、四日說戒,我某甲比丘尼清 淨。三說。後二人亦如是說。若只有二人,除上二字,即云:大姊。 若只有一人,應心念口言: 今日眾僧十五、四日說戒,我某甲比丘尼清淨。三說。 前安居四月十六日,應對一知法比丘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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