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音響補遺
X0826 · 清 智素補遺 · 卍续藏 · 共 6373 段
△論題。
成唯識論
音義: 論題四字,能、所合稱。古疏序云:成乃能之
稱,以安立為功。唯識樞要云:安教立理,名之為成。
略則宗、因、喻三,廣有八種。瑜伽第十五卷云:一、立
宗,二、辨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比量,七、現量,
八、正教量。疏序云:唯識所成之名,以簡了為義。唯,
獨也。識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
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宗鏡第四卷
明此唯識二字,先離釋,次合釋。先且離釋,初唯,後
識。初唯字者,有三義:一者、簡持義,簡謂簡去我、法
所執,持謂持取依、圓二性,唯言謂遮離識我、法非
無,不離識心所、無為等。二者、決定義,決無離心之
境,定有內識之心,謂小乘離心有境,清辨撥無內
心。三者、顯勝義,謂心王勝五位百法,唯心顯著為主,能變勝餘法故,心
所等劣。今但顯勝,不彰於劣。次識字者,即了別義。
八識心王,是識自性等五位百法,理之與事,皆不
離識心法有八,即自性唯識;心所法有五十一,即相應唯識;色法有十一,即所變唯識;不相應行有
二十四,即分位唯識;無為有六,即實性唯識。不爾,真如應非唯識,攝餘
歸識,總立識名。次合釋者,唯謂揀去遮無外境,境
無非有;識能了別詮有內心,心有非無,合名唯識。
唯謂遮無是用,識表詮有是體,攝用歸體,唯即識
故,持業釋也。論是能詮之教,較言指歸,問答決擇,
評量本頌意趣,決了唯識宗旨,謂之論。卷者,舒卷
義。舒則閱之,卷則思之,舒卷無礙,謂之卷。第謂次
第,一乃數之極首。此論十卷,記其次數,令不差互,
故云第一。
合響。 略釋如上,廣為六義。初唐梵翻譯。開蒙云:
梵語毗若底,識也。麼怛喇多,唯也。悉底,成也。奢薩
怛羅,論也。應云識唯成論。今名成唯識論者,以彼
方先所後能,此方先能後所故。文次詳釋名義。宗
鏡第四卷。問:此言外境不有,為遮離心之境,為遮
不離心之境?答:設爾,何失?難:二俱有過。若遮離心
之境是無,餘有不離心相分在,何以但言唯識,不
言唯境識?若言不離心境是無,應但有能變三分,
闕所變相分過,如何通釋?答:所言唯識者,遮心外
境無,不遮內境不離識相分是無。問:內境與識既
並非無,如何但言唯識,不言唯境識耶?答:以護法
菩薩云:境名通於內外,謂有離心境、不離心境。恐
濫離心外境,但言唯識。又明唯識差別,總攝諸緣
及理,有其十義:一、遣虗存實義。遣謂除遣,虗謂虗
妄。觀徧計所執唯虗妄起,都無體用,應正除遣,為
情有理無故。存者留義,實謂實有。即觀依圓體是
實有,是本後二智境,應正存留,為理有情無故。良
由一切異生小乘,無始時來妄執我法為有,清辨
菩薩等妄撥理事為空。今於唯識觀中,遣虗者,空
觀對遣有執;存實者,有觀對遣空執。非有非空,法
無分別,離言詮故。二、捨濫留純義。捨謂捨離,濫即
相濫,留謂存留,純謂無雜。雖觀事理,有境有心,謂
心不孤起,仗境方生;境不自生,識變方起。由境之
有,濫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華嚴經云:三
界唯心故。三、攝末歸本義。攝謂綰攝,末即見、相二
分,歸即向本。謂識自證分,是所依體故。今攝末見
相分,歸本自證分,故言唯識。解深密經云:諸識所
緣,唯識所現。四、隱劣顯勝義。謂王所俱能示現,心
所即劣,依他起故;隱劣不取,心王即勝,所依體故。
故言唯識,即名顯勝。莊嚴論云:許心似二現,如是
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瑜伽釋云:許心似二現者,此中
似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法,故名為似。無別染善法者,謂唯心變似相、見二分,二分離心,無別有法。復
言心變似貪、信等,故貪、信等離心之外,無別染善法。體即心也,如二分故。五、遣相證性
義。識言所表,具有事、理。事謂相用,遣而不取;理謂
體性,應求作證。攝論偈云:依繩起蛇解,見繩知是
無,證見彼分明,方知明性亂。六、境義。境謂所觀境,
識即能觀心。此所觀境,由識變現,境不離識,立境
唯識義。鬼、人、天等,所見各異。阿毗達磨經云:鬼旁
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七
教義,即能詮教,說有唯識義。楞伽經偈云:由自心
執著,心似外境轉,彼所見非有,是故說唯心。八理
義,道理唯識。本論頌云: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九行義,行謂觀行。菩薩
在定位,作四尋伺觀等,即觀行及定,俱不離識。瑜
伽論偈云:菩薩於定位,觀境唯是心,義想既滅除,
審觀唯自識。十果義,謂佛果四智。菩薩所有功德,
皆不離識。莊嚴論偈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圓鏡智相應。又出唯識體者,一所觀
出體,即取五位一百法為體,以通觀有為無為法
故,即以識相識性合為唯識體,皆不離識故。二能
觀出體,即唯取心心所為體,心所與識常相應故,
即唯能非所。若約唯識觀,即取別境中慧為體,於
所觀境觀察勝故。文開蒙云:論有宗論、釋論。此宗
論也,以正憑六經。圓覺小鈔云:其法相宗所憑之經,自是第三時中四十年前解
深密等。今後輩傳習,或云唯識依華嚴等六經所造文。六經者,華嚴經、解深密經、楞伽經、無垢稱經、維摩
經、十地經。橫該大藏,明唯識理,故為宗論。不單解別一
本經,故非釋論。小鈔云:且佛說經,意趣難解。菩薩造論,解釋指示。或取諸經法義,都
作義門,一時解釋,名為宗論。或各就一經一部,隨文解釋,名為釋論。問:論題四字,何
字能所?答:論字唯能成,唯識唯所成,成字通能所。
若成目能成,成屬論字,唯識之成,或成唯識之論,
作依主釋。或論體之上,有能成之用,以用隨體,成
即是論,作持業釋。若成目所成,成屬唯識,唯識即
成,或所成即唯識,作持業釋。問:論有本末,何論能
成?答:本末皆能。若本論為能成,佛經唯識為所成。若
末論為能成,本論唯識為所成。具上如斯等義,名
成唯識論。三、辨宗體。開蒙云:唯識為宗,識有非無,
境無非有,以為宗故。護法正義,實能所詮,文義為
體。宗鏡第三十七卷云:教體者,護法云:如來既實
現身,實說法者,通用說者聽者,正兼聲名句文而
為教體。教體通有漏無漏,影像本質,即宜開者,根
性已熟,遂感激如來識上有文義相生。佛以慈悲
本願緣力,即為眾生說三乘法,所有聲名句文,是
正無漏本質教。若三乘五性眾生,佛邊聽法,不能
親聞,自變相分,而緣所有聲名句文,即取有漏無
漏,是影像兼教。即以質教為本,能現影像故。影像
教為末,依質有故。由此本質教為正教體,影像教
為兼教體。無性菩薩難云:我宗但取眾生識上影
像相分為教體者,即不違唯識。汝護法!若取佛本
質聲名句文為教體者,是心外有法,何成唯識護
法?答:唯識之宗約親相分,眾生聽時變起相分
而緣,非取他質以為自性。然他本質即佛菩薩,亦
成唯識,故不相違。問:何不取本質,正教體即休?答:
緣眾生不能親聞無漏質故,必資影像。問:若爾,何
不唯取影像為教體,是親聞故?答:雖即親聞,必假
本質。是以二十唯識論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
定。展轉增上力者,即佛與眾生互為增上緣。二識
成決定者,眾生根決定,如來悲決定。謂眾生根熟
合聞法決定,如來即有悲決定,決定與眾生說法
為增上緣故。又諸師影質有無不同,應須四句分
別:一、唯質無影,即小乘有部等;二、唯影無質,即
龍軍無性;三、俱句,即護法親光;四、俱非,即龍猛清
辨。謂彼計勝義門中不辨教體,全撥菩提涅槃為
空故。已上約四句料簡,質影雙通,護法為勝文。四、
判教相。且依本宗,大判為三。玄談第五卷云:戒賢
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解深密等經、瑜
伽等論立三種教,以法相大乘而為了義,即唐三
藏之所師宗。謂佛初於鹿苑轉四諦小乘法輪,說
諸有為法皆從緣生,破外道自性因等。又緣生無
我,翻破有我,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阿含等經
是。第二時中,雖依徧計所執,而說諸法自性皆空,
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說有,即諸部般若
等經。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性等,
方為盡理,即解深密等經。是故於彼三時,初墮有
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徧計性空,餘二為有
即依他圓成也,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文。故開蒙云:教有三
時,謂有、空、中。此當第三時中道之教,以唯遮境有,
識揀心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文。五、藏乘所攝。三
藏中,對法藏攝阿毗達磨,此云對法,即論藏;三乘中,菩薩乘攝。
六、所被機宜。瑜加論有五種性:菩薩、緣覺、聲聞、不
定、無種。此論正被菩薩及不定中趣佛果者,餘亦
兼被。起信疏云:兼為餘性作遠因緣,謂二乘及無
種性。開蒙問:成立唯識,有何義利?答:我佛法中,以
心為宗。凡夫外道,背覺合塵,馳流生死。菩薩愍之,
故造此論,成立唯識,令歸本源,解脫生死。問:以何
方便,得歸本源?答:有五觀門,令自觀心歸本源故。
△論主。
護法等菩薩造
音義: 梵語達磨波羅,唐言護法。詳具別傳。按:佛
滅後九百年中,天親菩薩以慈氏瑜伽論文淵浩,
是以提挈綱維,作唯識三十頌。同時有親勝、火辨、
造釋。千一百年後,繼有護法、德慧、安慧、難陀、淨月、
勝友、陳那、智月八師,相次造釋。各有十卷,故卷有
百。慈恩窺基大師以十師製作,旨殊見異,稟者無
依,因請奘師糅百卷為十。文多互影,所尚者以護
法為司南,故首標護法。諸師等之菩薩,具云菩提
質帝薩埵,此云覺有情。稟受大乘教法,深達唯識
理趣,名自覺有情;即以斯道覺彼眾生,名覺他有
情。具此二利,故稱菩薩。造者,博綜羣籍,解法相義,
讚釋佛乘,垂範叔世,故云造也。唯識疏云:敘理名
述,先來有故;創作名造,今新起故。
△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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