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會解
X0462 · 宋 善月述 · 卍续藏 · 共 420 段
讀金剛一經,使人之意也消。蓋其理玄,其性離,其行
無著,其相非相,以是四者,更相發明,宛轉反覆,卒歸
於無我、人、眾、生、壽者而已矣。獨於勸持校量功德,每
諄諄焉,即一經之大略也。乃知是般若無上密印,實
俾人了悟性空,遣蕩相著。譬之如金剛,如火聚,如吹
毛劒,如走盤珠,如捕風繫影,不可控摶,如是而已。世
多誦習,而知者蓋寡。愚嘗慨斯文言微旨密,喻雖重
而非贅,徵屢設而非煩,雖三論之作,彌復難曉,殆似
郭象之為莊解也。於是取論以攷經,本經以證頌,論
有苛甚者刪治之,義有缺如者附益之,合諸論以成
一家之言,目曰會解,聊述管見,以求正云。噫!使直披
其文,猶足以袪鄙吝而釋膠擾,況因解以得論,由論
以了經,又豈特意消而已哉!
時嘉定辛未閏月望絕筆 栢庭善月 序
示論懸釋綱領。
凡四論,一名金剛般若波羅蜜
經論,三卷,無著菩薩造,隋天竺三藏岌多譯。
○二
名同上,三卷,天親菩薩造,元魏三藏菩提流支譯。
○三名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亦三卷,與
上同。釋論偈此不入經,無著菩薩造頌,世親菩薩
釋,三藏義淨譯。
○四經名同上。破取著不壞假名
論二卷。功德施菩薩造中天竺沙門地婆訶羅譯。
有唐御製序。
【論】按無著以七種義句,懸釋一經:一、種性不斷,二、發
起行相,三、行所住處此三從別節經,四、對治,五、不失,六、判地
約通明義,七、立名名本在初,論從後立。於中,前六顯示菩薩所作究
竟,後一成立此經法門,總為佛種不斷故,流行於世
謂依經成立七種義句,復由義句成立般若。復於第三行所住處,開一十
八住:一、發心止,十八、上求佛地列名對經如後。又略為八住,
亦得滿足攝文亦足:一、攝住,二、淨住,三、欲住,四、離障礙住
攝上住中十二種障,五、淨心,六、究竟對經如前住,七、廣大,八、甚深通前
諸住,各有二義。如初住處說:菩薩應生如是心等,此為廣大。
又說:若菩薩不住事,行於布施,此為甚深。餘住例說
云云。四、對治者,謂於諸住,各有二種對治:一、邪行,二、
共見正行論自釋云:此中見者,謂分別也。若菩薩應生如是心,即初
對治謂對治彼凡夫不能生如是心,是為邪行對治。又曰:生如是心,是菩薩
邪行。若菩薩有眾生想等,即次對治謂若生如是心而有執想,是菩
薩邪行。若論度生,是亦正行。而與見共,故為共見正行。此分別執,菩薩亦應斷。
餘住例說具二對治,始與般若相應。五不失者,謂離二邊。如說福
聚非福聚,此遮增益邊,不於如言說中執有自性故。
若言是故如來說福聚,此遮損減邊,雖不如彼言辭
執有自性,而有可說事是如來所說故。又若說佛法
非佛法者,顯示不失義。是名佛法者,顯示相應義。何
者?謂若說佛法有自性,如來則不說是佛法,此即不
失義。雖則不說,亦自知其無有自性,即相應義。如是
於諸住顯示二義不失亦云不共,謂不與見共亦不失之義。後文例爾。六判地
者,謂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於中前十六住即信行
地,證道住即淨心地,上求佛地住即如來地。此復有
六,具足六種淨等,與天親斷疑文開合爾。七立名文如
後引。然於一一示廣大甚深,則般若之體。次顯對治不
失,則般若之用。體用既彰,理則相應。相應而後歷位,
歷位而後至極。即一經大括包富若此,非論曷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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