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演義

X0625 · 清 一松講錄 廣和編定 · 卍续藏 · 共 4690 段

妙法蓮華經弘傳序。 △釋序。大分為二:初、釋題。 欲釋此經,先釋其序。序有序題,序文不同。妙法下 八字,序題也。唐終下九字,人題也。就序題中,妙等 五字,即是全經之題。弘等三字,方是一序之目。若 但言弘傳序,而不言妙法蓮華經,不知此序為何 經之序,又不知將何以為弘傳也。故即全經之題, 以為序題。乃總標云妙法蓮華經弘傳序。則知此 序,定是今經之序也。今先明經題,次申序目。經題 中妙法二字是法體,蓮華二字是比方。良繇妙法 難解,假喻發明。故以蓮華之比方,而喻明妙法之 法體。所言妙者,不可思議之謂。既不可以心思,又 不可以言議,故名為妙。所言法者,性可軌持之謂。 即是任持自性,軌生物解,故名為法。此法既不可 思議者,則非上根利智之人,便不能解,故喻以蓮 華。若不解妙法,則當觀世間眼所見之蓮華。若解 蓮華,便知妙法矣。蓋蓮華乃華果同時,處染常淨。 妙法則聖凡一致,生佛同源。故不解妙法之生佛 同源,則當觀蓮華之華果同時。若解蓮華處染常 淨,則知妙法生佛一致也。法喻兼舉,總云妙法蓮 華經。畢竟以何等法稱之為妙。蓋法有三種,有教 法,有理法,有行法。由教詮理,依理起行,故有此三 種法。然四十年前,亦說此三種法,不得名妙。今日 法華所說三種之法,方乃名妙。蓋四十年前所說 教法,對人天則說戒善之教,對二乘則說諦緣之 教,對菩薩則說偏漸之教,是教之為法也,乃麤而 非妙。昔日所詮之理法,戒善之教所詮乃是俗有 之理,諦緣之教所詮乃是偏空之理,偏漸之教所 詮乃是但中之理,是理之為法也,亦麤而非妙。昔 日所起之行法,依俗有之理則起有漏之行,依偏 空之理則起無漏之行,依但中之理則起亦漏亦 無漏之行,是行之為法也,亦麤而非妙。是則四十 年前所說若教、若理、若行,皆是麤法,不得名妙法。 若今經所說教法,乃是一乘圓頓,如經云:正直捨 方便,但說無上道。則非昔日戒、善、諦、緣、偏、漸之麤, 是教之為法也,乃妙而非麤。今經所詮之理,乃是 諸法實相,如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則非 昔日俗、有、偏、空、但、中之麤,是理之為法也,亦妙而 非麤。今經所起之行,乃是究竟無上,如經云: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則非昔日有漏、無漏、亦漏亦無漏 之麤,是行之為法也,亦妙而非麤。是以今日法華 高會所說若教、若理、若行,皆非麤法,得名為妙耳。 此是相待論妙。若約絕待論妙,妙有絕麤之功,教 則開彼戒、善、諦、緣、偏、漸,皆成一乘圓頓,如瓶、盤、釵、 釧之器,若入大冶,總成一體。如經云:決了聲聞法, 是諸經之王。則不獨今經之教為妙,而昔日之教 法無不皆妙也。理則開彼俗有偏空但中,皆成諸 法實相,如江淮河漢之水,若會大海,同一鹹味。如 經云:一切世間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與實相不 相違背。則不獨今經之理法為妙,而昔日之理法 無不皆妙也。行則開彼有漏無漏及亦漏亦無漏, 皆成究竟無上,如東西南北,若到大城,同一樂想。 故經云: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皆已成佛道。則 不獨今經行法為妙,而昔日之行法無不皆妙也。 上來若待若絕,皆不可以心思言議。故經云:我法 妙難思,不可以言宣。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 能解。故依之立名而云妙法也。然此妙法既為難 解,若不假喻,何由可明?故喻之以蓮華。然世間水 陸草木之華甚繁,皆不以為喻,而獨喻於蓮華者, 何也?蓋餘華或有華而無果,如牡丹等,此但喻於 空修苦行,無所尅獲苦行之外道;或有果而無華, 如銀杏等,此但可喻於計自然果,而不修行自然 之外道;或多華而一果,如桃李等,此但可喻別修 種種行,但得涅槃之初果;或一華而多果,如胡麻 等,此但可喻於忠君孝親,報生梵天,受種種樂之 凡夫;或一華而一果,如柿子等,此但可喻於修一 遠離行,而得涅槃之緣覺;或前果而後華,如瓜茄 等,此但可喻於見道已後,重慮緣真之後果。或前 華而後果,如稻麥等,此但可喻於先藉緣修,生後 真修之偏漸菩薩。如此麤華,不可以喻妙法。唯有 蓮華,即方華則果,而華果同時,處染常淨,而染淨 一處,乃是妙華,而可喻於妙法之生佛同源,聖凡 一致也。是知非妙法之所喻,不足取喻蓮華。非蓮 華之能喻,不堪喻明於妙法。今乃法喻俱妙,能所 並標,合云妙法蓮華也。所言經者,由也。由從金口 所宣,故名為經。又經者,訓法訓常。法則十界同遵, 常則三世不易。今經開顯,一切眾生,皆得開示悟 入佛之知見。既一切無不開顯,下自地獄界,上至 諸佛界,豈有一界而不遵者。故此經乃統諸佛降 靈之本致,則不獨我釋迦為爾,而十方三世諸佛, 莫不皆然。既諸佛皆然,則前之過去世,後之未來 世,豈有一世而可易者。由其同遵,故訓為法。由其 不易,故訓為常。雖二義不同,而總名之為經也。次 言弘傳者,弘即廣大之義,傳即展轉之謂,序者墻 序之意。蓋如來說此一經,不獨利益一時,本欲流 傳天上人間,他方此土,至盡未來際微塵剎海。律 師撰此經之序,即以如來之心為心,欲後世知序 文之所以,將此經之流傳,展轉弘廣,乃傳之不已, 故名弘傳序耳。 次人題,唐者代名,終南山名,具如疏註。言上道下 宣者,乃律師之名也。蓋律師能以如來之道而為 自行,復以此道宣布於人而能他化,從德彰名,故 言道宣。序雖律師自撰,義實出乎今經,故不言作, 但言述耳。已上初序題,次人題,雖二番不同,總是 一序題。若論之來源,總由我佛世尊於靈山高會 說此一部妙法華經,以暢出世本懷,所謂令一切 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既而世尊入滅,阿 難為之結集於彼方,迨傳於此土,或有翻譯而流 傳者,或有讀誦而受持者,或有書寫而為人解說 者,皆莫知其數。惟我天台智者大師誕生陳隋之 間,於大蘇嶺持誦此經,隨文入觀,至藥王品是真 精進,是名真法供養,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於 是從定而起,說玄義以解經題目,說文句以消經 文,說摩訶止觀以詮其三昧。暨乎唐時,南山律師 乃作序焉,以序此經由致。若觀其序,則知此經流 傳於何代,翻譯於何時,經文之旨趣如此,受持之 利益如此,此序之所以不得不作也。略釋序題竟。 △二、分文三:初、標舉。 妙法蓮華經者,統諸佛降靈之本致也。 言妙法蓮華等者,統即統括之義,本致即本懷致 趣也。謂今此一經,包括統總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及我釋迦如來降生之本懷致趣耳。畢竟何以見 得唯此經能統諸佛本致,而餘經不能?如最初華 嚴,現千丈舍那之身,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 世根熟天龍八部,說於圓滿修多羅,而明事理法 界,重重無礙。亦說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亦說 奇哉奇哉,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性。如是可 謂之圓頓矣。然但被大機,而小機在座,有耳不聞, 有眼不見,大隔於小,被機不徧。機既不徧,則如來 出世之本懷,雖云已暢,而實未暢,其華嚴之不能 統如來降靈之本致明矣。機雖如聾若啞,如來豈 可棄而不化?故於鹿野苑中,說四阿含。阿含所明, 不過對聲聞人,則說生滅四諦,令其知苦斷集,慕 滅修道。對緣覺人,則說十二因緣,令其順觀生起, 逆觀還滅。對菩薩人,則說事相六度,令其三祇伏 惑,百劫脩因而已。既所明唯是三藏半字小教,其 阿含之不能統如來降靈之本致亦明矣。方等則 對半明滿,對偏明圓。般若則帶於通別而明圓教。 既其對帶,則機不純,而二酥不能統如來降靈之 本致又明矣。乃至當說涅槃,雖同醍醐一味,未免 有追說四教,而部雜權小,其涅槃不能統諸佛降 靈之本致更明矣。既不能統釋迦本致,而十方三 世諸佛之降靈不能統可見矣。然起於華嚴,終至 涅槃,皆不能統諸佛降靈之本致者,無他,如來出 世,秪欲明一切眾生俱有佛之知見,一切諸佛長 遠壽量,而起自華嚴,終至涅槃,未曾有如是說,所 以不能統也。若夫今經迹本二門,雨番開顯。迹則 發明一切眾生咸得開示悟入佛之知見,開三乘 九界之權,顯佛界一乘之實,三根之人莫不斷權 疑,生實信,得受菩提之記。本則發明釋迦如來塵 點劫前久已成佛,開伽耶近城之迹,顯長遠壽量 之本,一切眾會莫不斷近疑,生遠信,得受法身之 記。如是則六事因緣已明,出世本懷已暢,長遠壽 量已彰,久遠證得已顯,而降靈本致盡於是矣。故 惟今經乃能統諸佛降靈之本致也。 △二、解釋。上 雖標明統諸佛本致,然不知此經結集,於彼方幾 時?流傳此土又幾時?翻譯凡幾人?所當為何本?經 文之旨趣為若何?受持之因由又若何?故今一一 為之敘述。文分三:初、敘傳譯流源,二、敘經文旨趣, 三、敘受持因由。初二:初、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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