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焚薪
X0996 · 宋 師會錄 · 卍续藏 · 共 124 段
韓非曰:先王有郢書,而後世多燕說。議者曰:家奮
私智,以講無詔之書,幾何其不為燕說?夫析薪之
記教章,是語獻替而對以鰕鮓者也,又何暇其為
燕說而已哉?嗚呼!美西子之捧心,不自寤其醜,迺
蟷螂之用其才也。昔者偽經亂轍,南山聚而焚之,
曰:毋以曲學誘諸子於亡羊之岐。故吾作焚薪。又
聞糓梁、左氏之病,有能針而起之者。斯文之病,雖
康成再出,越人更生,弗可及已。故復命其篇曰析
薪膏肓云耳。
初題目云華嚴者,探玄云:華嚴之稱,梵語名徤拏驃
訶。徤拏名雜華,驃訶名嚴飾。日照三藏說云:西域別
有一供養具名驃訶,其狀六重,下闊上狹,飾以華寶,
一一重內皆安佛像。良以此經六位重疊,位位成佛,
正類彼事,故立此名。據此,今唯標華嚴者,乃約事為
名也至豈非略名耶。
議曰:此釋有乎三病、二可笑。三病者,且茲經者,疏
抄如雲,流通日久,孰不知其華梵,況此止釋一章
門乎?等閑會於梵語,一病也;探玄周疏,具釋斯題,
玄言妙語,溢目盈空,置而勿用,陸沉正義,二病也;
吾祖廣演多門,具收餘義,故有事名清涼,見其旁
來,是以疏抄不錄,今獨取此,以旁為正,三病也。二
可笑者,不知人之不用,而謂人之不知,一可笑也;
欲以初卷探玄,張己博覽,二可笑也。嗚呼!撿行數
字,錄令傳寫,廢後進之分陰,不亦可焚乎?
析薪又曰:言一乘教義分齊者,此總相標名,今此一
乘具同別二教教義之分齊也。以下列十門釋此教
義不出三乘一乘,若別教一乘則三乘等本來不異,
若同教一乘則三一合明,故今雖標一乘攝三乘等
俱盡,所以統收不異故曰一,運載含融故曰乘,故此
教義具同別之分齊也。正同大疏義理分齊雖有四
科,亦唯同別二教之分齊,至今存此一題以標名者,
順下十門首明建立一乘,末辯義理分齊,則先教後
義,中間八門不出同別,義意包羅此最允當,唯存此
名也。
議曰:此段有膏肓之疾者二,暗僻不通者七。夫欲
圖龍,須知龍之有四足、頭尾、鱗鬚之具,然後得其
髣髴。今說一乘,不知一乘乃緣起圓融、無盡普法,
而云不出三乘、一乘,豈不妄乎?遷居而忘妻膏肓
之疾者,一也。世之傳形神者,雖有天機之巧、如神
之妙,未有昧平生者能得之。今說教義,而以能詮
為教、所詮為義,得非平日不識眉目而為之傳神
者乎?是亦妄也。是知復子之不救膏肓之疾者,二
也。七、不通者,夫別教一乘,圓融具德,卓絕獨立,餘
如虗空。縱收諸教,一一同圓。故曰:唯有一乘,更無
餘也。亦謂不出三一。暗而不通者,一也。且章家別
下,具明二門。今棄初門,唯取後義,又不明言取捨
之意。暗而不通者,二也。又會解釋同教曰:三乘、一
乘,和合不異。今云本來不異。又次引願抄總證曰:
統收不異。今試問之:此三不異,同乎?異乎?暗而不
通者,三也。又今引此抄總證同、別,皆曰統收。而同
教百非曰:決謂全收只作同教意,切不可要全收
諸教亦是別教。又反質曰:若爾,全揀門復是何教?
此正要揀、收對說同、別爾。今却問曰:統收、全收,行
相何異?分相之全揀,復是何教?今文還以揀收對
說以否?暗而不通者四也。會解曰:三乘一乘,和合
不異。差當中特改正曰:此約三一具,故名同。會解
累曰:共三一。又見引至相會三歸一,則印許曰:若
依此義,但釋教章可也。今記曰:三一合明。亦將問
曰:此中縱無五句,定有四句,為一為異?若一,何以
妄加破斥,又乃特自改正?若異,何義為當?觀其下
文,又不承用三乘為教,一乘為義,迴三入一之說。
暗僻不通者五也。夫以別該同,皆成無礙。圓收諸
教,一一同圓。故曰:統收不異,運載含融。豈容三一
並明,權實角立者哉?於戲!住持十餘載,未明行願
抄文。暗而不通者六也。此之教義,方餘疏抄,但是
所況,而與地品全同。至相和尚以章章之,今承用
爾義,如攝益處顯。今引玄談,可見妄誕。非唯暗於
章文,抑亦不曉大疏指鹿為馬。暗而不通者七也。
又復施之於人,加以行文用語,無不暗僻。於戲!曾
不體究,但作蠅鑽。譬猶葉公,見而絕倒。今已斑斕,
更加強項。法藥不投,聞義不徙。得非不療之膏肓
乎?疑悞後人,焚之晚矣。此火㳂及會解矣。
析薪曰:今將下言如來海印等者,謂此三昧通乎因
果,如大經已下至此明菩薩海印三昧也。又云譬如
大海乃至此明果人海印三昧也。今揀因異果特標
如來也。又此三昧雖是說華嚴經所依之定,然大集
第十四亦明此定乃菩薩得之,故今揀也。如彼經云:
善男子乃至今是十身舍那所踞,方窮海印之玄妙
爾。又至下云佛海印三昧,準知。餘釋名等如諸經抄。
問:題云華嚴一乘教義,此云海印三昧一乘教義,何
邪?上是立題,故約經名標之,則使外人知是華嚴教
章也。今將開門演義故標海印,此唯內學者所知,故
題合標華嚴,此宜名海印也。
議曰:此段有迷宗謬解者一,禍及餘文者三,水中
捉月者再,無根妄談者亦有一焉。原夫一乘同別,
依佛海印定起;不同三乘,依佛後得智發。今標如
來海印,示非如來法住,誰云揀因異果?全失此文
之意。所謂迷宗謬解者,一也。且施設異相,天下共
知,以揀三一,二相有異,彼所依異,而令準此顯因
異果,得非謬解之禍以及彼乎?禍及餘文者,一也。
清涼疏鈔揀佛、菩薩證極相似,何忽引來證此標
宗,依起有異?禍及餘文者,二也。大集經中自明菩
薩得此三昧,非彼大集所依之定,如何援彼以揀
華嚴?乃曰又此三昧雖是說華嚴定等,豈非謬解
迷宗以及彼文哉?禍及餘文者,三也。詳此標宗,正
以如來妙定揀佛法住。今但廣引經文,多開科節,
言以如來揀於菩薩,此非背本逐末、棄形捕影者
乎?故曰水中捉月者,一也。又大集經但說菩薩得
此三昧,縱欲引之,可於釋義之後、評論之間曰:然
此三昧亦有因果,得之有異,而與前段華嚴一處
書之。今乃多著閑辭標結,生起兩處謄寫。觀彼雅
意,而謂眾人不知,我獨愽採,陽陽自得。不知春池
瓦礫,適足以發眾口之笑。水中捉月者,再也。標宗
揀教,而云海印一乘,弘經立題,故下華嚴二字。而
言示外人,故題書華嚴;示內學者,故標名海印。不
亦妄誕太甚乎?所謂無根妄談,一也。於戲下俚巴
人和者千萬,析薪既出,謄錄盈笥,不急掃除,必至
蔓莚。萬世之後,忽遇識者唾罵發笑,亦一時之羞。
復子設坐道場,不免耳熱。吾之鍾愛,故有此勸。急
焚之!急焚之!
析薪曰:次列章門也。十科不同,大分為二:前八門就
教法以明,後二門約義理以辨。又前八中,初五門就
化法明,後三門就化儀辨。初中,先為權宗,判一乘為
不了教,是佛密意之說,故首立一乘也。乃至總上八
門,皆是教法,而所詮義理,當次明之。先論五教諸義
不同,後辯一乘義理分齊。首立一乘,後明義理,正順
題中一乘教義分齊章之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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