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疏義纘
X0594 · 唐 智度述 · 卍续藏 · 共 1266 段
法華經疏義纘目次終
釋此經題,五門分別,謂名、體、宗、用、教、相。初名者是總,
體、宗、用是別。雖有體等,名為妙,故別即總。雖是一妙
名,而具體等三,故總即別。別別於總,總總於別,俱名
妙法也。玄文寄教,約行者辨其次第耳。序品云:以是
知今佛欲說法華經是名,助發實相義是體,雨法雨
是宗,斷三乘疑悔是用。此約尋名得體,證體須宗。了
極有用,用即斷疑,此從自行辨次第也。神力品寄教
者,文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是名,自在神力是用,祕
要之藏是體,甚深之事是宗。此約化他門,故用居第
二,令他得體,證體須宗,故云寄教也。一、釋名;二、辨體;
三、明宗;四、明用;五、判教。
初、釋名者。夫名者,原聖建名,蓋為開深以進始,咸令
視聽俱得見聞,尋途趣遠而至於極,故以名名法,施
設眾生。此從俗諦以立名也。肇云:名無召物之功,物
無應名之用。蓋從真諦釋也。道場觀云:應物說三,三
非真實,終歸其一,謂之無上,無上是妙。引經云:是乘
微妙,清淨第一。又云:寄言談於象外,而其體絕精麤,
所以稱妙。光宅云:妙者,一乘因果法也。待昔因果各
有三麤,今教因果各有三妙。已上敘舊訖云云。次、今
正解。先法,次妙。此從義便。文云:我法妙難思。若從名
便,先妙,次法。今從義便,故先解法。所言法者,有三種:
一、眾生法,二、佛法,三、心法。言眾生者,經云:為令眾生
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
知佛之知見蘊在眾生。即眾生法妙之文也。二、佛法
妙者,如經: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佛法雖多,不出
權實。又云: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
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及佛諸餘法,亦無能問者。即
佛權智妙。此二法唯佛究盡,是佛法妙也。三、心法妙
者,如安樂行云:在於空閑處修攝其心,又觀一切法
空如實相等。是心法妙也。雖有此三,只是一法。故云: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略釋法竟。
次釋妙字者,又二:初約待絕二妙,次約迹本二門各
十妙。初二妙者:一、相待妙;二、絕待妙。言相待者,待昔
半字為麤,明今滿字為妙。他有五對:一、自行名半,雙
利名滿;二、生空理名半,法空理名滿;三、生空智名半,
法空智名滿;四、煩惱障名半,所知障名滿;五、分段名
半,變易生死名滿。亦是常無常大小相待為麤妙也。
文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眾之
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即是待鹿苑麤為法
華妙也。二、絕待,是無分別,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
清淨,豈更佛法待於佛法如來法界?故出法界外,無
復有法可相形比,待誰為麤?形誰為妙?能所俱絕。文
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妙悟之時,洞知法界無
法可論。今言絕者,約有門明絕也。此絕亦絕,約空門
明絕也。是名絕待妙。用此二妙,妙上三法,各具二妙,
廣如玄文云云。問:何意以絕釋?答:只喚妙為絕,絕是
妙之異名,如人稱絕能耳。又妙是能絕,麤是所絕,此
妙有絕麤之功,故舉絕以名妙也釋絕待一妙訖。
次釋迹本二門各十妙。初迹十妙者,一境、二智、三行、
四位、五三法、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眷屬、十利益。
言境妙者,文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諸法
是權境、實相是實境也。言智妙者,文云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又云以此妙慧求無上道。言行妙者,文
云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
果也。言位妙者,文云天雨四華,表住行向地開示悟
入。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即是因位,直至道場即果位
也。言三法妙者,文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
力莊嚴。大乘即真性軌,定是資成軌,慧是觀照軌,即
三法妙也。言感應妙者,文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
事,又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即感應妙也。言神通
妙者,文云今佛世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
事。言說法妙者,文云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
辭柔軟悅可眾心。言眷屬妙者,文云但教化菩薩無
聲聞弟子。言利益妙者,文云藥王!汝見是大眾中無
量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阿脩羅,乃至聞妙法華經
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又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
度而滅度之,即利益也。廣如玄文已上述門訖。
次本門十者:一、因,二、果,三、國土,四、感應,五、神通,六、說
法,七、眷屬,八、本涅槃,九、本壽命,十、本利益。彼釋有十
門,今但取引證一門以示其相。言因者,文云:我本行
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即本時行因妙。言果
妙者,文云: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
萬億那由他劫。即本果妙也。言國土者,文云:我於娑
婆世界得三菩提,教化示導是諸菩薩。又云:自從是
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此之國土非復迹
中娑婆,即本國土也。言感應者,文云:諸善男子!若有
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
應度。此即本時照機之智,是感應妙。言神通妙者,文
云:汝等諦聽!如來秘密神通之力。又中間文云:或示
己身,或示他身等。即本神通也。言說法者,文云阿逸
汝當知,是諸大菩薩,從無數劫來,修習佛智慧,悉是
我所化,令發大道心,即本說法妙也。言眷屬妙者,文
云是諸菩薩,身皆金色,三十二相,無量光明,先盡在
娑婆世界之下,此界虗空中住,此等是我弟子,我從
久遠來,教化是等眾,即本眷屬妙也。言涅槃者,文云
於是中間,我說燃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又云
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中間既唱涅槃,例
本亦有涅槃,即本涅槃妙也。言壽命妙者,文云自說
名字不同,年紀大小,年即壽命,大小即長短,常無常
也,中間既爾,本壽亦然,即本壽命妙也。言利益者,文
云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即中
間利益,例本亦然釋本門於是訖。
次釋蓮華者,為四:一、定法譬;二、引舊釋;三、出經論;四、
正解。言定法譬者,一云權實難顯,借喻蓮華譬於妙
法。又七喻文多,故以譬標題。又解蓮華非譬當體得
名,類如劫初萬物無名,聖人觀理准則作名,如蛛羅
引絲倣之結網,蓬飛獨運依而造車,浮查汎流依而
立舟,鳥跡成文依而寫字,皆法理制事耳。今蓮華之
稱非是假喻,乃是法華法門清淨因果微妙,名此法
門為蓮華,即是法華三昧當體之名,非譬喻也。此二
解皆有理,今融二意,若定是法,蓮華法則難解,故借
外蓮華為喻。若利根即名解理,不假譬喻但作蓮華
之解,中下未悟須譬乃知。以易解之蓮華喻難解之
蓮華,故有三周說法逗上中下,約上是法名,約中下
是譬名,三根合論雙標法譬,如此解者與誰為諍?
二、引舊解。叡師序云:未敷名屈摩羅,將落名迦摩羅,
處中盛時名芬陀利。遠師云:芬陀利伽是蓮華開發,
然體逐時遷、名隨色變,故有三名。如大經亦云:人中
蓮華、芬陀利華二名並題者,應有通別之異,今取蓮
華是通、芬陀利是別稱也。道朗云:翻為白色、或翻為
赤色、或翻為最香,如此皆開盛之義。光宅云:餘華華
果不俱,譬餘經偏明因果;此蓮華華果必俱,譬此經
雙辨因果已上引舊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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