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疏義纘

X0594 · 唐 智度述 · 卍续藏 · 共 1266 段

法華經疏義纘目次終 釋此經題,五門分別,謂名、體、宗、用、教、相。初名者是總, 體、宗、用是別。雖有體等,名為妙,故別即總。雖是一妙 名,而具體等三,故總即別。別別於總,總總於別,俱名 妙法也。玄文寄教,約行者辨其次第耳。序品云:以是 知今佛欲說法華經是名,助發實相義是體,雨法雨 是宗,斷三乘疑悔是用。此約尋名得體,證體須宗。了 極有用,用即斷疑,此從自行辨次第也。神力品寄教 者,文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是名,自在神力是用,祕 要之藏是體,甚深之事是宗。此約化他門,故用居第 二,令他得體,證體須宗,故云寄教也。一、釋名;二、辨體; 三、明宗;四、明用;五、判教。 初、釋名者。夫名者,原聖建名,蓋為開深以進始,咸令 視聽俱得見聞,尋途趣遠而至於極,故以名名法,施 設眾生。此從俗諦以立名也。肇云:名無召物之功,物 無應名之用。蓋從真諦釋也。道場觀云:應物說三,三 非真實,終歸其一,謂之無上,無上是妙。引經云:是乘 微妙,清淨第一。又云:寄言談於象外,而其體絕精麤, 所以稱妙。光宅云:妙者,一乘因果法也。待昔因果各 有三麤,今教因果各有三妙。已上敘舊訖云云。次、今 正解。先法,次妙。此從義便。文云:我法妙難思。若從名 便,先妙,次法。今從義便,故先解法。所言法者,有三種: 一、眾生法,二、佛法,三、心法。言眾生者,經云:為令眾生 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佛知見,何所論開?當 知佛之知見蘊在眾生。即眾生法妙之文也。二、佛法 妙者,如經: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佛法雖多,不出 權實。又云: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 能知佛者。即實智妙也。及佛諸餘法,亦無能問者。即 佛權智妙。此二法唯佛究盡,是佛法妙也。三、心法妙 者,如安樂行云:在於空閑處修攝其心,又觀一切法 空如實相等。是心法妙也。雖有此三,只是一法。故云: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略釋法竟。 次釋妙字者,又二:初約待絕二妙,次約迹本二門各 十妙。初二妙者:一、相待妙;二、絕待妙。言相待者,待昔 半字為麤,明今滿字為妙。他有五對:一、自行名半,雙 利名滿;二、生空理名半,法空理名滿;三、生空智名半, 法空智名滿;四、煩惱障名半,所知障名滿;五、分段名 半,變易生死名滿。亦是常無常大小相待為麤妙也。 文云:昔於波羅奈,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眾之 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大法輪。即是待鹿苑麤為法 華妙也。二、絕待,是無分別,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 清淨,豈更佛法待於佛法如來法界?故出法界外,無 復有法可相形比,待誰為麤?形誰為妙?能所俱絕。文 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妙悟之時,洞知法界無 法可論。今言絕者,約有門明絕也。此絕亦絕,約空門 明絕也。是名絕待妙。用此二妙,妙上三法,各具二妙, 廣如玄文云云。問:何意以絕釋?答:只喚妙為絕,絕是 妙之異名,如人稱絕能耳。又妙是能絕,麤是所絕,此 妙有絕麤之功,故舉絕以名妙也釋絕待一妙訖。 次釋迹本二門各十妙。初迹十妙者,一境、二智、三行、 四位、五三法、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眷屬、十利益。 言境妙者,文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諸法 是權境、實相是實境也。言智妙者,文云我所得智慧 微妙最第一,又云以此妙慧求無上道。言行妙者,文 云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 果也。言位妙者,文云天雨四華,表住行向地開示悟 入。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即是因位,直至道場即果位 也。言三法妙者,文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 力莊嚴。大乘即真性軌,定是資成軌,慧是觀照軌,即 三法妙也。言感應妙者,文云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 事,又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即感應妙也。言神通 妙者,文云今佛世尊入于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 事。言說法妙者,文云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 辭柔軟悅可眾心。言眷屬妙者,文云但教化菩薩無 聲聞弟子。言利益妙者,文云藥王!汝見是大眾中無 量諸天、龍王、夜叉、乾闥婆、阿脩羅,乃至聞妙法華經 一偈一句一念隨喜者,我皆與授記,當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又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 度而滅度之,即利益也。廣如玄文已上述門訖。 次本門十者:一、因,二、果,三、國土,四、感應,五、神通,六、說 法,七、眷屬,八、本涅槃,九、本壽命,十、本利益。彼釋有十 門,今但取引證一門以示其相。言因者,文云:我本行 菩薩道時,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即本時行因妙。言果 妙者,文云: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 萬億那由他劫。即本果妙也。言國土者,文云:我於娑 婆世界得三菩提,教化示導是諸菩薩。又云:自從是 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此之國土非復迹 中娑婆,即本國土也。言感應者,文云:諸善男子!若有 眾生來至我所,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利鈍,隨所 應度。此即本時照機之智,是感應妙。言神通妙者,文 云:汝等諦聽!如來秘密神通之力。又中間文云:或示 己身,或示他身等。即本神通也。言說法者,文云阿逸 汝當知,是諸大菩薩,從無數劫來,修習佛智慧,悉是 我所化,令發大道心,即本說法妙也。言眷屬妙者,文 云是諸菩薩,身皆金色,三十二相,無量光明,先盡在 娑婆世界之下,此界虗空中住,此等是我弟子,我從 久遠來,教化是等眾,即本眷屬妙也。言涅槃者,文云 於是中間,我說燃燈佛等,又復言其入於涅槃,又云 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中間既唱涅槃,例 本亦有涅槃,即本涅槃妙也。言壽命妙者,文云自說 名字不同,年紀大小,年即壽命,大小即長短,常無常 也,中間既爾,本壽亦然,即本壽命妙也。言利益者,文 云以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即中 間利益,例本亦然釋本門於是訖。 次釋蓮華者,為四:一、定法譬;二、引舊釋;三、出經論;四、 正解。言定法譬者,一云權實難顯,借喻蓮華譬於妙 法。又七喻文多,故以譬標題。又解蓮華非譬當體得 名,類如劫初萬物無名,聖人觀理准則作名,如蛛羅 引絲倣之結網,蓬飛獨運依而造車,浮查汎流依而 立舟,鳥跡成文依而寫字,皆法理制事耳。今蓮華之 稱非是假喻,乃是法華法門清淨因果微妙,名此法 門為蓮華,即是法華三昧當體之名,非譬喻也。此二 解皆有理,今融二意,若定是法,蓮華法則難解,故借 外蓮華為喻。若利根即名解理,不假譬喻但作蓮華 之解,中下未悟須譬乃知。以易解之蓮華喻難解之 蓮華,故有三周說法逗上中下,約上是法名,約中下 是譬名,三根合論雙標法譬,如此解者與誰為諍? 二、引舊解。叡師序云:未敷名屈摩羅,將落名迦摩羅, 處中盛時名芬陀利。遠師云:芬陀利伽是蓮華開發, 然體逐時遷、名隨色變,故有三名。如大經亦云:人中 蓮華、芬陀利華二名並題者,應有通別之異,今取蓮 華是通、芬陀利是別稱也。道朗云:翻為白色、或翻為 赤色、或翻為最香,如此皆開盛之義。光宅云:餘華華 果不俱,譬餘經偏明因果;此蓮華華果必俱,譬此經 雙辨因果已上引舊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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