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觀撮要論
X0967 · 宋 · 卍续藏 · 共 179 段
教觀撮要論未見全書,不詳作者及其卷數。然其第
四卷末曰先師頑空和尚三千說附,則其門人所著,
而卷止於第四必矣。吾師嘗借此書於長安興聖禪
剎寫焉,乃嘆曰:惜乎此書多所發揮,而放失不完。日
者命余曰:崑山片玉,豈忍棄捐,何不印摸流布乎?余
於是傍加國語,付諸劂生覧者,倘得完書,補成是望。
寶永元年初冬日天台安樂蘭若沙彌覺潭謹序
索般若,則情動于中。三請口索,機情必俱,故後後必
兼於前前,而有親疎之異,此其大略也。自古議口索
大小,及譬本有無等,詳考疏記之文,葢無可疑者。如
曰:機實而情假,情實而口假。又機在大乘,情求昔實;
情求大乘,口問昔實等。若然者,則機大口小,情通大
小,在文燎然,固何所疑哉?或曰:口索之際,雖機情在
大,其如三請之文,有願說第一法,欲聞具足道之語,
謂之索小可乎?曰:當知三請之時,大乘機動,欽渴法
乳,甚於二酥之時。但由聞略開斥作方便,則從前執
真保果之心,怳然自失,故於情中未免遲疑。故曰:車
由斥方便,失實故須索。是也。至於發言啟請,雖有願
說第一法,及欲聞具足道之語,但是順佛口索而已。
其言不主於大乘,故云小耳。所言順佛口者,葢略開
文云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又云具足行諸
道,故舍利弗聞斥方便,自疑所證未實,故謄佛語再
三伸請,然實未知第一具足之道果何道邪?吾祖謂
之索求昔日所說之實,則知其所問且在於小也。或
曰:志求佛道既是大乘機動,何得為口索譬本邪?曰:
得大途者不循於小徑,明大義者不拘於片文。吾祖
以釋迦章後偈文為下譬說作本,唯明其大義,間有
一二名不相當,則必取意以釋,使無妨於文旨也。如
以安隱為下三界不安隱作本,以種種法門為下唯
有一門譬作本,似此非一,請詳考之,自可以明其大
義矣,何止於索車一文乎?
夫言經王者,中道也。葢中有統攝之功,而於諸教自
在,既尊且極,故得王名。所以道諸經有名法身義者,
即名經王。如是則教道已還,但得是經,不名為王也。
若然,何以文云一切漸頓諸經,無不稱所詮之處為
經王?又曰既教分大小,王亦尊卑,乃至云方便教主,
王名不無等,是則偏真之理及以前三權果皆得稱
王,此何義邪?由是自昔不曉文旨,乃說經王該於當
跨,遂有進否紛紛之議。若說經王須論當跨,是則經
體亦須論之,葢王體同是中道故也。以此而覈之,則
知舊說之迂矣。應知經王唯取圓中,於諸經自在,故
得王名。在昔圓中,但於當部諸經自在。若說法華之
圓,乃於己今當說一代自在。但如此明之,則簡而易
曉,而與經體更無異途也。問曰:其如疏記之文,灼然
該通權漸,何邪?答曰:文各有旨,不可一律而觀。葢文
句為釋聚集國王之文,若不約偏圓漸頓及以權果
俱得稱王,則何以見聚集之義乎?於是乃有部部不
同,名之為國,皆言第一即是王之說。又曰此經會通
諸教等,此乃約部約教以釋聚集國王之文。當知此
是當文帖釋之義,初非經王大途之說也。自古不曉,
以其名同,故一槩而集之,非也。後人亦以其既集,故
混於大途而議之,亦非也。然大途之旨,唯取圓中為
王,而有通局離合之義蘊乎其中。四明記文明如白
日,不俟贅言也。
夫經王之名,獨彰於此典者,葢由此經部兼四教,有
經而復有王,統攝之義既成,自在之名亦立,故曰文
號經王,教攝眾典。若就當部而論統攝,止可攝於部
中諸教而已。然吾祖釋帝慧王之文,約三義而論統
攝。初則徧攝一切法門,始自三道,終乎三德,若惑若
智,若障若德,莫非此經之所攝也。次則徧攝一切經
教,始自華嚴,終乎涅槃,若漸若頓,若偏若圓,亦莫非
此經之所攝也。終則徧攝一切圓位,始自理性,終乎
究竟,若迷若解,若分若滿,亦莫非此經之所攝也。既
攝一切法門,又攝一切經教,又攝一切圓位,若專方
等,未堪言之,應知乃是預取法華之意,跨節而言也。
滅後釋經,不約法華,寧窮一代?此吾祖之挌言也。若
曉斯旨,則三俗、三真、三中之說,其義有歸矣。四明特
約七二諦而申之,葢欲深窮一代之化源,滅後消經
之方軌故也。文不云乎:如此明經,收於一化,罄無不
盡。夫欲收於一化,捨七二諦,更何所擬?葢七二諦有
偏有圓,有正有接,非但經義可明,是經而復是王之
義亦可明也。故知四明之說未可輕議也。豈不見天
台之文云:但經王是一,隨緣設教,名字不同。華嚴名
法身,乃至涅槃稱佛師,皆是法性異名,通為諸經作
體。請讀此文,則四明之說彌為可信也。孤山、浮石、淨
覺諸師各以意見而消釋之,不唯不能該攝一化,亦
於當部四教有所遺闕。得失已定,雖置而勿論可也。
自古皆傳天竺懺主有破古消王之說,言之近理,易
以惑人,不得不辯而明之。且其言曰:三俗是華嚴、般
若、涅槃偏教之俗,三真是三部偏教之真,三中是三
部圓教不思議真俗。作此分對,雖巧會疏文,而未免
迷於大旨。何者?疏談三俗、三真、三中,正明光明經王,
兼收一化眾典,何得分屬三部,反顯光明非王?一不
可也。文中既云華嚴名法身,方等名實相,般若名佛
母,法華名髻珠,涅槃名佛師,皆是法性異名,通為諸
經作體,具歷五時所談,皆是法性異名,通得為王,何
得獨指歸三部乎?不唯顯當部非王,亦顯法華非諸
經王,二不可也。況復吾祖對破真諦三藏,乃以圓融
三法破彼三法,偏對三經,謂之進不成圓,退不成別,
又何嘗約四教真俗而破之乎?此義已在玄文,破立
昭若日星,又何須於此更加破斥?三不可也。破古消
王之說既非,則七二諦之談任運可信,記文消釋,理
趣明白,不待成顯,其義已煥然矣。今姑為之說,當以
教攝眾典之文而為憑仗,以滅後釋經之旨而為準
繩,參會法性異名之言,深思收於一化之語,則知七
二諦之釋非苟然也。然則慈雲不足法歟?抑甞考之,
慈雲平昔著述之文皆載之天竺、金園等集,若破古
消王之說果出於慈雲,何獨不載之乎?只如慈雲於
光明當體章小有所疑,乃以五言偈請問於四明,何
獨於此大節見有不合而不請問乎?又況四明、慈雲
同學於寶雲,寶雲屢甞講斯玄句,四明、慈雲必面領
慈訓,豈同學而所見頓爾乖戾乎?以是而推之,則其
說不出於慈雲也明矣。是必好事者借慈雲之重名
而欲駕其說者之所作也。
此文乃記主酙酌判經,旨趣難見。應先問曰:三十六
文疏中伸釋,曾無被接之語,記主何所據而云是利
根接入別、圓耶?答曰:按經,三乘同觀第一義諦,疏釋
例如三獸度河,得水淺深,即通教義也。經中結益,乃
有一、生實相,二、生法界之語,疏釋指同法華損生之
義,即損變易生,破無明位也。既是三乘同觀,而菩薩
破無明惑,若非被接,莫消此文。況復疏釋二十五師
子吼品觀因緣智四種不同之文,有云即是別接通
義;洎釋今文,指同彼品,云如師子吼初說。以是應知,
彼、此兩文皆是通人被接之義。疏意幽隱,是故記主
特寄於此而判釋之,仍出其意曰:但觀諸經,會末得
道。則識所說共、別之意正在此也。得此意已,消文不
難。且文中明指三十六文合引三乘同觀實相之文
及結益等,而乃却引師子吼品觀因緣智四種不同
文者,葢兩文名、言似殊,義、意不別,故得互用耳。何者?
彼品云: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佛性即是第一義空。此
文則曰:是名實相,是名法界,名畢竟智,名第一義空。
疏釋此文,指同彼品,故知二品文異義同。彼有四智,
而今文但有三者,亦是開、合之異。彼開上智為二智
者,分於別、圓故也。別住未破無明,故云見不了了;圓
住已破,故云見則了了也。今文但據破無明位通總
而說,故云一生、二生等。然記主以此例彼,亦分二教,
故云實相是別理等。葢別教證道,初地同圓,二地已
去,猶存隔歷,無行證人,故以一生判屬別教,二生判
屬圓教位也。實相、法界一體異名,但據一生、二生之
義而分二教,初無他意也。然則文中十千、五千似與
經文有殊,葢名相參差,不必強為之說。按疏釋,一生、
二生乃屬圓教後位,故云十地補處為一生,九地是
二生。若具論者,則如法華損生義說,則是指同分別
功德品一生當得等文。而今文乃云破無明一品、二
品,則是從初位言也。此無他,葢經意多含祖師用與,
不必一準。只如觀、因、緣、智四種不同之文,大師多處
引用,分對四教,而疏與今文乃作別接,通以釋之,豈
章安、荊溪特違大師耶?故知經意多含隨文用與耳。
此中為顯接入別、圓之義,故判在初位也。文中自章
安至智解不同,牒疏中之語。一生、二生去,記主斟酌
判釋之詞也。餘竝可見。問曰:大師玅玄判大經聖行
品明追說四教,第十九德王品明追泯四教。既追泯
同法華開會,一道無偏,何以經末復明被接?答曰:金
錍云:約部通云一切,兼帶部中品內或實或權。是知
大師且指二品以示追說、追泯之相,其實二義該徧
一經。經意幽深,自非祖師指示,何由知之?
凡欲議聲聞種類攝屬,先當究其得名所從,則自然
條理而不紊。原夫今經所以超過一代者,以由能開
難開之人故也。吾佛跡為王子覆講之時,諸聲聞人,
誰不曾結大乘緣種?今三周得記,及滅後回心者,皆
是也。由此言之,雖均謂之退大可也。理雖如此,若吾
佛不敘大通之事,誰知退大?故曰:於法華前,誰知退
大是也。由是鹿苑以後,執真保果之心,亦人人同然,
雖均謂之定性亦可也。故曰:方等等席,咸稱滅種是
也。大旨雖爾,但祖誥之中,諸名出沒,得記前後,回與
未回,似難條理。今略得以議之。須知本論四種聲聞
之名,且據當座聞法,得益不同者言之,葢名局而義
通也。若以吾祖所立諸名,攝歸四種之內,亦無適而
不可。但其間取與,亦不能無小異焉。葢論但據其三
周在座得記者,均謂之退大,而不分於旁正出沒之
殊。又據其不到靈山而未得記者,均謂之決定,亦不
分於界外滅後之別。故知是名局而義猶通也。吾祖
於退大之外,而別立發軫學小之名元小名同。葢推明其
結緣之後,有曾習大乘行,而遇綠退失者,則謂之退
大即逢值第二類人也。有結緣之後,而便習小者,則謂之發軫
學小即逢值第三類人也。推其根源,雖有二種之殊,今日三周
得記則一也。但曾習大行者,中間已度,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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