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章卷第一

T2807 · 古逸部 · 共 37 段

相不同有其十種。□□□□□□□是其 名也。名雖□□□□□三。初之二種 □□□□□□□行相立名。後之五種就行 體立名。行者□□□□□□□□□□□□ □依止。第二名應知相者。一義似前。又解。 與三智相應名為應知□□□□相者。解順 □□□名之為入。第四入因果者。初□名 目證□□□。第五因果者。□□□□□□ □□□異名為差別。第六依戒學相者。行託 法起名之為依。又託真戒起修名之為依。防 非止惡名之為戒。理中進求目之為學。簡大 異小名為差別勝相。七名依心學相者。託法 名依。又託真定起修名之為依。緣理不散名 依心學。簡大異小名差別勝相。第八依慧學 者。解心託法名之為依。又託真慧起觀名之 為依。照達二諦名之為慧。簡大異小名為差 別勝相。第九學果寂滅勝相者。酬因名果。果 由因剋名為學果。法性不動名之為寂。果德 離相目之為滅。超過小乘名為差別勝相。第 十智差別相者。決斷名智。簡果因名為差別。 辨大異小亦名差別 問。此十相為在一經所 說。為在多經共說。釋有二義。一依論初似在 一經所說。故無等聖教章云。佛世尊前善入 句義。菩薩摩訶薩乃至說如是言。諸佛世尊 有十勝相。過餘教等。下重開列十名廣辨其 相。故似在一經所說。驗下廣文似在多經。故 眾名章下廣引多經多論證成十義。何故如此 推驗二文應在。阿毘達摩藏中略辨十義。此 即無等聖教章及十義次第章所論者是。於 餘經餘論廣辨十義。此即眾名章下乃至論 末所辨者是。以其略文在於一經所說故。初 二章依略經辨釋。廣文散在多經論故。眾名 章下依別經別論廣釋其義。以有斯趣故廣 略不同。此義深懸理宜推究耳。釋名義訖。 第二辨體性者。有其二門。一攝相從實門。二 相實並論門。攝相從實。十種勝相皆用三無 性真如為體。故涅槃師子品云。非因果性是 諸法本。體常恒不變。淨名經問疾品云無住 為本。其義相似。智差相云真如是諸法通相 大同。二相實並論者。初勝相以本識為體。第 二勝相三性為體。第三勝相以唯識智為體。 第四勝相世出世六度為體。第五勝相十地 為體。第六勝相三聚為體。第七相四三摩提 為體。第八相以四智為體。此之三學通取緣 修真修為體。第九相以涅槃為體。第十相以 三身為體。此義廣辨如無等聖教所說。十義 體狀一一別章廣辨。第二體性訖。 第三明次第者。有其二義。一就十法以明次 第。二就起行以明次第。初就十法明次第有 其二義。一就三門以辨次第。二就十法以辨 次第。言就三門明次第者。次第章云。境有次 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初二明理起行所 依故先明其理名境有次第。依理起行合理 非邪名正行有次第。後二因果成得果名果 有次第。又境有次第有其二義。一對後行以 明次第。以能起行故先明理。二就初二以明 次第。初依止勝相明平等因果。翻邪之首故 先明之以破不平等因果等故。第二應知明 其二諦有無道理破定有無。此理次細故後 明之。次六正行次第有其三義。一對前辨次 第。依前理法而起此行。二對後辨次第。由 此正行能起後果。三就六行以辨次第。緣識 捨塵是入實初門故先辨入相。以觀由因生 復能成後果故次明因果相。為約十地明修 相不同次明修差別相。為辨所修行體不同 故次明三學相。就三學中戒能防非故先明 戒學。定息心亂次明心學。慧斷無明是故後 辨慧學。後二果中亦有二義。一對前以明次 第。從前正行起此二果故。次就二果以辨次 第。寂滅果體是故先辨。智差果用故在後說。 就三如是就十如何因緣道理能破自性是故 先辨初相。就前因緣明三性道理能破有無 次明應知。就前應知辨其觀行次明入相。就 前入相辨觀始終次明因果。就前果中辨其 行相不同次明修差。就前修差辨所修行體 故次明戒等三學。戒學在初是故先辨。從戒 生定次明心學。從定發智故次明慧學。由慧 斷惑次明滅果。依體起用次明智差別。就十 法辨次第訖。第二起行辨次第者。初二生解。 次六起行。後二起願。故有次第。是義云 何。初二辨理教人生解。依止相中明平等因 果教生正見捨六偏執。第二應知相明非有 非無之理教生中道之解捨離三謗。謂增益 損減及與相違三種謗心。次六明其行法教 人依之起行。是義云何。廣辨修儀教人何習 唯識觀等。乃至慧學類亦同然。故次六相教 人起行。次二起願者。以辨果法故教起願。寂 滅勝相教求涅槃。智差勝相教求菩提。是義 云何。廣辨諸佛果德令彼眾生將他類已求 其來果故。地論釋名分中云。如佛所得我亦 當得故生喜心。此義次第章廣辨。辨次第訖。 第四明位地分齊者。有其二義。一就十法以 辨位地。二就起行以辨位地。言就十法辨位 地者。初二辨理該通上下不局前後。就後八 中。入相有二義。一就位判在解行終心初地 之前無礙道門。二就行通於上下地前地上 並有唯識觀義。故入位章云。入位有四。一願 樂地。二見地。三者修地。四者究竟地。第四 因果通方便地及與三地。第五修相第六第 七第八。此四勝相在於十地。後二勝相在於 佛地。就法如是就起行云何。初二勝相教生 解心。此在地前。後八如前。又此十法皆能起 於聞思修證及以得果不須分別。第四明位 地分齊訖。 第五大小乘分別者。有其三義。一就位辨宗。 二就行辨義。三明大小差別。初言就位辨宗 者。此十勝相位判在大宗顯大法。故無等聖 教章偈云。十義餘處無見。此菩提因。此名小 乘。以為餘處。以此文證明知宗意為顯大法。 第二就行辨義者。義通大小。此云何知。第二 勝相分別章中辨三無性偈云。由自體非有。 自體不住故。釋解云。此三世無性亦通大小。 此是三無性中無性性義通於大小。三無性 者是泯相門其理淵深。三性立相其義則淺。 深義尚通大小二乘。況彼三性理淺。何為不 通。以彼三性通於大小類。餘九種亦通大小。 其義無傷。第三明大小乘差別者。小乘就六 識以辨依止及因果道理。大乘就本識等以 辨依止及因果道理。小乘但就六識門中辨 染淨有無三性道理。大乘通就三識以辨三 性差別。小乘就彼六識明唯識觀義。故彼雜 心定品之中。就四無色地明緣識捨空等為 唯識觀義。大乘就三識及真識門以明唯識 觀義。小乘就聲聞六度人無我觀以辨因果。 大乘就菩薩六度以辨因果。小乘就小乘十 地以明修差。大乘就菩薩十地以辨修差。小 乘就聲聞三種戒門以辨戒學。一別解脫戒。 二者定共戒。三者道共。就此三種明戒學差 別。亦可就彼道共戒門以明戒學差別。大乘 就彼三聚戒門明其戒學。一名律儀戒。謂十 善業道。二名攝善法戒。要修六度。三名攝眾 生戒。要行四攝。小乘就彼八禪地定以辨心 學。謂四禪四空等。如定品廣說。成實論家就 九禪定門以辨定學。如禪品廣說。大乘就彼 四定以辨定學。一大乘光。二集福德王。三名 賢護。四名首楞伽摩。如心學相中廣說。小乘 就人無我慧以辨十智用為慧學。如智品廣 說。大乘就人法無二我智以辨三智用為慧 學。如慧學相中廣說。小乘就煩惱障無數滅 無為以辨滅果。如賢聖品說。大乘就三障無 處數滅無為以辨滅果。如寂果相廣說。小乘 就人無我門盡智無生智中以明智果。大乘就 三無性真如智門以辨智門以辨智果。大小 智差乃有多門。粗略云爾。第五大小分別訖  第六理行分別者。初二明理。後八辨行。理為 行本故初明。託理成行故後八辨行。就初二 中。因果理淺故先明依止。顯其本識與六七 等心更互相生迭互為果。有無理深故次第 二明應知相。就其三性辨定有無虛實之義 故辨應知。後八辨行中。初六明其因修行相。 後二明其果德行相。廣如前辨。其六理行分 別訖。 第七因果分別者。有其二義。第一就十法分 別。二就起行分別。言就十法分別者。初之二 相是其因果所證之法通於因果。因行分證 果德窮證。次六明因。復二明果。廣如上辨。十 法如是。起行云何。若就起行分別。十皆起因。 初二起其因解。次六起其因行。後二起其因 願。又此十法通起因果。廣如前辨。第七因果 分別訖。 第八學法學行分別者。有其二義。一就所說 十法分別。二就所化眾生分別。就所說十法 分別者。初二明學法。以是理法故。故無等章 云。初二明無等境。次八明學行。八中初六學 因。後二學果。故彼文六無等行無等果。十法 如是。就所化云何。若對所化眾生。十種皆是 所學之法。初二是理法。次六行法。後二果法 教。彼眾生起解行等名之為行。初二起解。次 六起行。後二起願。如上廣說。第八學法學行 分別訖。 第九對地持十法分別者。量以此論主依彌 勒菩薩教故方有制造。彼地持論是彌勒菩 薩所說。即是僧伽菩薩作論所依。故須對彼 十法分別。言十法者。一持。二相。三翼。四淨 心。五住。六生。七攝。八地。九行。十安立。如地 持論廣說。但彼十法單論行法為宗。今此十 相通辨理行。又彼十法明種性已上決定不 退行相。今此十相上下通辨。餘義大同。十種 勝相體義深。廣如論說。且隨義門略釋云爾  攝大乘論三識義第二 出第一依止勝相眾 名章。

在阅读器中打开《攝大乘論章卷第一》→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

同分类经文:
梁朝傅大士頌金剛經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金剛暎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