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經疏
T2771 · 古逸部 · 共 27 段
□□□論其空室興□□□□□□□□
□□□□□十問七之與十後當自說自□
□□□□□□□□□□□解上來序分訖。
自下正宗。就正宗□□□□□□□□□□
□□分別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顯德者顯
維□□□□義者隨因果義。攝法從人。顯
德分別者。一方便品□□□養無量佛等
直歎顯德。方便品未寄。凡顯德□□□□
顯德寄對之中。先對聲聞明其德過聲聞。次
對菩薩顯□□超菩薩。對菩薩中初對不
堪顯出維摩辨才難敵。彰□智□□□此
已下約對所堪顯出維摩神變難思□其通
勝。就此□□有六品經。攝為四對。初問疾
品與不思□□□□□□□□□品為第二
對。佛道品為第三對。不二法□□□□□
□□□四對。此之四對對對之中先明所修。
次明□□□□□□□□議行成者。成不
思議德。問曰。此之四對□□□□□□□□
□□□□維摩修不可思議相以□□□□
□□□□□□□□□□□可思議性中
以明所修而有所□□□□□□□□□
前之三對復有何別。答曰。前三中□□□□
□□□□□□明所修而有所成。後之一對
依寂起用□□□□□□□問曰。前兩
對中復有何別。答曰。前兩對中□□□□□
□□成後對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修成□
□□□□□□□此即第一攝法從人。顯德
分別義在於此。第二癈人論法□□分別者。
法謂因之與果。因即法身淨土兩因。果即法
身□□二果。始從方便品盡不二法門品
來。明法身因果。香積□□□淨土因果法
身因果中隨人分三。初方便品為教凡夫法
身□□□□□品為教聲聞法身因果。菩
薩品已下為教菩薩法身□□□菩薩中文
即有二。菩薩一品出其因果體。從此向下廣
明修成之相。就此修成相中更以二門分別。
一破相分別。二顯德分別。從此已下盡不二
門品來。所明諸義齊為此二也。為破相故來。
二為□德故至。論其破相。無一法而可存。
語其顯德。無一法而可遺。言破相者從此已
下盡觀眾生品來。破遣凡夫著有之相。佛道
一品破遣二乘樂空之相。不二法門破遣菩
薩有無二邊微細法相。破相如是。顯德如何。
就顯德中大分為二。初從此已下盡佛道品
來。明教諸菩薩約就維摩不思議相修於教
道。次不二法門明教諸菩薩□就維摩不思
議性修於證道。教必依證□□□就□□
□之中攝為三對。此品與不思議品為第一
對。觀□□品為第二對。佛道品為第三對。
此之三對還對對□□悉。先明所修。次明
所成。如初對中。此問疾品明修智修悲即是
所修。不思議品芥約須彌小室容廣顯不思
議德。即是所成。第二對。觀眾生品初修四無
量十二觀門。即是所修。室現天女八未曾有。
即是所成。第三對。佛道品初行於非道通達
佛道。即是所修。普現色身問其眷屬出維摩
一切種德。即□□成。問曰。此之三對復有何
別。答曰。前之兩對明自分行中修所所成。
後之一對明勝進行中所修所成。上入佛道
是勝進文。問□□之兩對復有何別。答曰。
前兩對中初對還明離過□□□修所成。
後對還明集善行中所修所成。顯德如是。合
名第二癈人論法隨義分別也。
今就文中盡此品來明其所修。不思議品明
其所成。就所修中又復有二。第一正明問
答拂遣來去之相。第二且置已下明問答辨
法。何故須拂來去之相。解有多義。一云。來
去覆真故須拂遣。二者為欲解□□□□須
拂遣。三者為下說由故須拂遣。四者為顯中
道故須 □□五者為顯實惠方便故須拂
遣。六者大人相見法作大言故是拂遣。論意
如此。文中如何。初維摩先言。文殊述後。維
摩詰言善來文殊師利者。慶其來好故言善
來。亦可。文殊在道而來。安善以不故言善
來。下拂其相。不來相而來□□□而見者。
解有多義。略作四門。一約事無性解。二約理
無性釋。三真俗二諦。四真應兩身。第一約事
無性者。約就三世破其來相。今言來者。為是
來竟時名來。為是未來時說來。為是正來時
說來。於此三世求其來相既不可得。故知來
者箇是無來。故言不來相。此即破其來相。而
來者。破不來相。本說不來為欲破來。來既不
有。不來亦無。故言而來。又不來者來家之不
來。來家之不來故那得定不來。故不來相不
可得。來者不來家之來。不來之來故那得定
來。故來相亦不可得。第二理無性者。緣和故
有。是以說來。無性故空故說不來。即是諸法
不自來。亦不從他來。亦不共因來。亦不□
□來。互相破遣義如上說。第三真俗二諦分
別。真諦凝□故說不來。俗諦隨化是以說來。
然真諦不來者。俗諦來家之不來。俗諦來者
真諦不來家之來。故知真俗二諦來與不來
並不可得。第四真應兩身分別者。真身平等
不可說來及以不來。應身隨物示有去來。此
即述文殊訖。不見相而見者。述彼文殊入舍
見空。文殊見我室中空者。斯乃不見也。見既
是不見。見空亦是不空。空廣欲解釋。不異
前來不來中說也。上來維摩先言訖。
自下文殊後述。述中有二。先正述所以下釋。
正述之中前維摩但言來。今文殊更帖去。何
故如此所望不同。維摩望文殊但見文殊來
向我家。故唯說來。文殊望維摩即來向維摩
家。二即背彼菴羅去故兼說去也。文殊師利
言如是居士。若來已更不來。若去已更不去。
述上來也。前者維摩先說不來後說來。今者
文殊先說來後說不來。何意如此。一解言。此
乃隨其語便即說何定所以。第二義者。維摩
是俗文殊是道。維摩俗故顯即真以明俗。所
以先說不來後說來。文殊道故欲明攝俗以
歸真。所以先說來後說不來。又復維摩先言
不來後明來欲明不來來。文殊先言來後不
來欲明來不來。故知來與不來並皆無相。去
亦如是。此中釋者不異前四門也。自下釋。所
以者何徵問。我見文殊背彼菴羅去來向維
摩家。所以言來不來去不去□何。自下對問
解釋。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前際空故
來無所從。後際空故去無所至。又菴羅薗空
故來無所從。維摩室空故去無所至。此則述
上來訖。所可見者更不可見。此述上見。夫論
見者。如眼見色要具五緣。一根不壞。二識不
辭。三有可見之境。四無隔障。五起覺觀。具
此五緣方能見色。五緣闕一色不可見。今者
嘖之。此見為在何緣中。若隨在一緣中。應不
藉餘四。若五緣各非見和合方能見者。五盲
不見色和合應得見。若使五中各有見。豈可
剎那得生五自性。故知見者更不見者更不
可見。餘義如上。上來問答拂遣來去相訖。
自下第二問答辨法。先置前言。次□□疾。
且置是事者。置前言也。問曰。何須置前言。答
曰。世尊遣來之欲問疾。未宣佛教乃事餘言。
於禮有乖。是故須置。又復如此義者。言中
尋究終不可盡。準是證者方能了知。是故須
置。
自下正明問疾顯法。從此已下所辨法相莫
不皆用。現疾空室以為發起。論其空室興後
十事。語其現病空室以為發起。論其空室興
後十事。語其現病興後十問。現病十者即如
文辨。居士所疾寧可忍不一。療治有損不至
增乎二。何所因起三。其生久如四。當云何滅
五。所疾為何等相六。身心合耶七。四大之中
何大之病八。云何慰喻九。云何調伏十。此之
十問並由現病故興。空室十者。如經文中。此
室何以空一。何以無侍二。身子念座三。室中
天女四。八未曾有五。普現色身問諸眷屬六。
身子念食作九七。疏家但說有此七事。今更
添三。維摩命眾取食八。化作菩薩九。化作
九百萬師子座十。此後三事亦由空室故興。
是故空室興此十事。
今就文中通問現病及以空室。有十二問。次
第一處前有二問。是世尊問。後有十問。是文
殊自問。先明文殊通世尊二問。居士是疾寧
可忍不此即第一問。問病輕重。療治有損不
至增乎此是第二問。病差劇世尊慇懃致問。
無量者通其問人。自下文殊自問。問中有十。
前有八問。問彼維摩當身□□後之二問問
彼維摩所化眾生。問曰。文殊來意但為問彼
維摩之病。何不直問維摩身事及問眾生。答
曰。由維摩言從癡愛則我病生以眾生病故
我現病。是故文殊問彼維摩為現病者實病
眾生云何慰喻其心云何調伏其病。就前八
問之中分為三別。前有三問。明其大悲方便。
中間兩問。明其大悲所依。悲依空成故問室
空。悲依有就故問無侍。後之三問正明病應
非真。復次前之三問唯明方便。中間二問通
明實惠及以方便。問其室空即是實惠。問其
無侍即是方便。後之三問唯明實惠也。
就前三問之中先明文殊問。次明維摩答。問
言居士是疾何所因起。第一問其病因。其生
久如。第二問問病久近。當云何滅。第三問問
療病法。自下明維摩答。答中先答後兩問。又
言已下却答第一問。就前兩中問文別有四。
第一正答。第二所以已下釋答。第三譬如已
下喻況。第四菩薩如是已下合喻。就前正答
之中。先答其生如。若一切眾生已下答當云
何滅。維摩詰言從癡有愛則我病生者。癡者
界內見道所斷煩惱發業惑也。愛者界內修
道所斷煩惱潤生惑也。何故唯舉此二者。此
發業潤生二種煩攝彼界內一切惑盡。是故
舉之。維摩詰言一切眾生從有癡愛煩惱已
來我之大悲常為現病說法教化。故言從癡
有愛則我病生。問曰。眾生癡愛幾時來有。答
曰。無始來有。若如此者。一切眾生癡愛煩惱
有來無始。維摩大悲初地方得。何故乃言從
有癡愛煩惱已來維摩大悲常為現病。答曰。
此據分分眾生為論。如有眾生由癡愛故造
諸惡業招感生死。維摩大悲即隨逐之為其
現病說法教化隨分說。故言從有愛則我病
生。然眾生病有三種。一者病因。癡愛煩惱。
二者病果。五陰報身。三者病事。頭痛腹痛。
菩薩病亦有三。一者病因。所謂大悲。二者
病果。六道化身。三者病事。亦有頭痛腹痛。
今言從癡有愛者。由彼眾生有此病因能招
病果及以病事。則我病生者。菩薩大悲為現
病果及以病事而教化之。以一切眾生病是
故我病者。義如上說。上來答上第二問其生
久如訖。自下答第三問當云何滅。若一切眾
生病滅則我病者正答也。若一切眾生斷却
癡病因不起病果病事。維摩大悲不復現病。
故言則我病滅。問曰。眾生之病何時可滅。答
曰。若約小乘。得苦法忍時漸斷病因。至無學
位究竟方盡。病因既盡。果亦不生。若約大乘。
十解初心斷發業惑。欲入初地斷潤生惑。此
時病因永滅不起。因既永滅。果更不生。據此
眾生一分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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